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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市场监管总局:电商平台用大数据“杀熟” 情节严重或将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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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熟:常言道:“人熟为宝”,讲的是人与人之间相对比较了解,知根知底,长此以往便会产生信任,也就是说熟人好办事,关键时刻,熟人之间可以谋取更高的个人利益。中国自古以来便是一种熟人社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理性对熟人关系的侵蚀,社会上出现一些专门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的行为,即为“杀熟”。
  如今,在极端自私自利、个人主义的驱使下,“熟”者已经成为一些人直接获利的吞食目标,出现所谓“杀熟”现象。所谓“杀熟”,简单说就是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地专赚、专骗熟人钱物,损人利己──损熟人而利己。瞧,面带笑容,在亲切搭讪、唏嘘问候中,温柔地宰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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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圆的汤圆 发表于: 2021-7-2 21:14: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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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被封杀!大数据杀熟遇强监管,恒生科技指数大跌逾3%

源自:国际金融报
原文标题:“二选一”被封杀!大数据杀熟遇强监管,恒生科技指数大跌逾3%

源自:e公司

  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封禁等互联网平台常被诟病的竞争手法,再被监管重点关注。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省人大代表叶丽燕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互联网新经济模式监管的建议做出答复。
  答复函透露,竞争执法将被突出,重点加强对大型互联网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封禁”等行为的执法规制,依法查处社区团购等领域利用资本优势低价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行为,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
  受消息影响,7月2日港股互联网巨头普跌,截至发稿,阿里巴巴一度跌逾4%,美团跌4.3%,京东集团跌逾2%,腾讯控股跌1.4%。恒生科技指数大跌逾3%。年初表现强势的恒生科技指数,今年已累计下跌6.25%。


强化反垄断执法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省人大代表叶丽燕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加强互联网新经济模式监管的建议》作出答复。答复函概括了已开展的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在下一步工作规划中给出解决方案。
  答复函透露,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已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数据库,对121家未依法亮照亮证经营的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召开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等广东省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会,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披露了一组数据。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40起。今年1月至5月,全省立案查处同类案件34起,罚没348万元。而在网络交易监测方面,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责令整改网站2195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4490件,罚没1701.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调查已经启动。今年2月8日,唯品会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并行政处罚300万元。4月10日,阿里巴巴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处罚182.28亿元。此后,腾讯、滴滴、美团等多家互联网平台陆续收到监管罚单或面临调查。
  6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重申,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
  陈志江指出,遵从公平竞争市场原则,严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挤压各类市场主体生存空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和打击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开展全国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加强预警“二选一”
  尽管已有反垄断罚单落地,但我国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调查仍处于起步阶段,答复函指出,目前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市场监管仍存在不少的困难。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指出,目前监管执法存在一定短板。首先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认定未有相关法规制度。无论是营业执照登记还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都难以认定当事人是否属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更无法明确其应当背负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
  其次,监管手段机制与平台经济的发展特点不相适应。传统市场份额无法衡量动态流量变化,中央事权的反垄断执法无法难以适应跨界竞争为主的多边经济,数据权属还存在法律边界的空白,这些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执法的有效性都造成影响。
  对于未来监管,答复函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促进平台经济企业合规经营指引,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竞争合规手册》,继续推动《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尽快出台。同时,强化合规辅导,加强对平台企业实施“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等涉嫌垄断行为的研判和预警,全面梳理现实经营行为,及时向平台企业发出风险提示。
  近期被各路资本追踪的社区团购,在答复函中也被重点关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指出,将依法查处社区团购等领域利用资本优势低价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行为,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事实上,今年的社区团购大战以来,靠超低价拉拢用户早已成为互联网获取流量的主要手段。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平台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处罚,认定它们违反了中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从处罚书来看,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进行规模性补贴是几家平台受到监管批评的核心原因。
  受消息影响,7月2日港股互联网巨头普跌,截至发稿,阿里巴巴一度跌逾4%,美团跌4.3%,京东集团跌逾2%,腾讯控股跌1.4%。
  但也有机构认为,对互联网平台监管趋严,有利于巨头强化核心优势,激发互联网新锐崛起。华创证券认为,强监管大势所趋,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阿里被处罚事件标志着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历程进入了新阶段。对巨头而言,监管趋严有利于强化核心优势,唤醒行业生机。对中小公司而言,反垄断监管将有助于激发互联网新锐的诞生和成长,激发行业活力。为其良性竞争带来机会,以帮助其茁壮成长,使整个行业能够保持创新意识和成长活力。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2#
 梅溪河 发表于: 2021-7-2 17:35:05|只看该作者

市场监管总局:电商平台用大数据“杀熟” 情节严重或将吊销执照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市场监管总局:电商平台用大数据“杀熟”情节严重或将吊销执照

  中新网7月2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起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7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资料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针对哄抬价格,意见稿明确,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或所囤积货值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是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商品不出售或少量出售,经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三是通过强制搭售、高额收取或大幅提高其他费用等方式,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四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针对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意见稿指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
  二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三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者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明码标价方面,意见稿明确,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未实际损害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知情权并及时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或者不予处罚。
  一是不标明价格的;二是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是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21#
 坐在树上 发表于: 2020-3-11 08:34:00|只看该作者

VIP会员活该多交钱?大数据时代你被“杀熟”了吗

源自:新浪科技综合
  最近,“杀熟”这个词很火。
  所谓“杀熟”,原本指的是利用熟人好办事的心态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天猫超市搞了一个3.8女神节的促销活动,结果被众多网友发现88VIP用户作为会员,其商品的购买价格并没有便宜,反而更贵,引发吐槽。

而天猫客服的回答更“萌”:“88VIP本身价格就是高的呢亲~”
  不知道这位客服是意思表达错误,还是“潜规则”就一直是如此,说秃噜嘴了,这十分意外的回答在朋友圈热传,也将“杀熟”这件事“坐实”了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近几年以来,互联网产品“杀熟”的现象层出不穷,当时iPhone手机还是“贵族”的时候,就出现了多起期事件:

滴滴打车:同样的时间和地点,同样的路线,苹果手机的收费就是要比安卓手机高。

同时间、同地点,安卓手机优惠7元

爱奇艺年费:同样的会员账号,同样的期限,苹果手机的费用要比安卓手机贵50元。

用同样的账号,为自己爱奇艺续会员费,结果在三星的手机显示198元/年,而使用iPhone手机则显示248元/年

携程会员:同样的酒店,同样的房间,金牌会员的价格比普通会员还要贵20元。

就算老用户有券减15元,但依然还是比新用户贵

同一部手机下,账号处于登录和未登录状态,价格都有明显的差距

淘票票:同样的影院,同样的电影,会员等级越高越贵

黄金会员票价比白银消费更贵

套路,都是套路!
  按照常规理解,VIP会员要比普通会员/或用户拥有更多的权利、服务和优惠等等。
  但在“大数据杀熟”的套路当中,这些互联网产品就不断的通过用户对他们的信赖慢慢的涨价,来试探你的价格底线,以获取更多的利益。
  “烧钱补贴”培养新用户,把你变成老用户,再通过“大数据杀熟”慢慢赚回来,毕竟在互联网的世界里,“隐私”已经成为了奢侈品,这种这种偷偷地“勾当”也是相当难以察觉。

有些大数据行为甚至有点让大家恐怖。
  比如我在某电商上面搜索了一款手机的信息,随后你再去别家的网站,甚至是这家电商对手的网站,也会不断的出现这款手机的推荐广告,细思极恐!
  在2019年3月份的时候,北京消费者协会就发布过一份大数据杀熟报告,显示有56.92%的被调查者有过被“杀熟”的经历,其中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等“杀熟”问题最多。
  你有遇到过这种现象吗?来吐吐槽,支支招。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0#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6-1 08:01:01|只看该作者

人民网:“店大欺客” 一些平台用大数据“杀熟”

源自:人民网
原文标题:有效治理大数据“杀熟”行为(生活漫步)

  “杀熟”其实是“店大欺客”的一种表现。这个“大”,要么是“体量大”,要么是“架子大”,认为“用户忠诚度”足够高,该有的服务就开始缩水。“杀熟”伤了老客户的心,也伤了平台未来的发展机遇。
  近期,在线差旅、交通出行、在线票务、视频网站、网络购物等诸多网络平台企业纷纷被曝出可能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购买同样的产品或服务,老客户反而要比新客户花钱更多。对此,有平台表示“价差可能由于日期、支付方式、供应商等的不同而导致”;有平台回应“不允许价格歧视,价格不会因人、设备、手机系统不同而不同”。这些回应貌似有理,但与消费者的体验并不一致。一些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是不少消费者曾经遭遇过的事实。
  做生意讲究以诚相待,无论是老熟客还是新朋友,都应该尽可能提供优质服务。尤其是对老熟客,买卖双方好不容易互相了解、建立信任,更应该用心呵护。而大数据“杀熟”,意味着熟客竟然要支付本不应该承受的更高价格。这说明某些商家为了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有意“消费”消费者的忠诚度。
  “杀熟”不是新事物,并非线上独有,在线下也很常见。以到餐厅吃饭为例,你若常去某家餐饮店就餐,与店主、伙计熟悉后,久而久之,反而会出现被怠慢现象:点完菜呼叫下单,服务员却迟迟不来;结账时想要个折扣,往往也并不容易。这是因为店主清楚,你已习惯了来此就餐,服务随意些也没关系。反观招待新客,为了给客人留下个好印象,店里从上到下格外殷勤,不敢怠慢。
  在“互联网+”消费环境中,“杀熟”发生更频繁、实现更容易,其背后是电商营销“千人千面”技术在起推手作用。平台方会根据搜集到的用户个人资料、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通过大数据模型建立用户画像,然后根据画像给不同用户推荐相应的产品、服务和定价,实行区别化的价格营销策略。说到底,用户相当于被大数据算法给“算计”了,消费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正当合法权益也受到侵害。
  无论线上线下,“杀熟”其实是“店大欺客”的一种表现。这个“大”,要么是“体量大”,仗着在行业中占据的市场支配地位,产生“奈何不了我”的盲目自信;要么是“架子大”,认为“用户忠诚度”足够高,导致该有的服务开始缩水。
  相较于线下“杀熟”,线上“杀熟”的隐蔽性更强、投诉维权更难。在网络消费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这些未公开规则的新老客户“差别定价”套路,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更大:“杀熟”,不但坑了消费者的真金白银,还容易泄露个人信息,已引起消费者高度关注。大数据“杀熟”,伤了老客户的心,也伤了平台未来的发展机遇。如果消费者发觉被平台“杀熟”,很可能在以后的消费中弃之不用,转投别家。对平台而言,虽然通过“杀熟”获得了一时之利,却因此失去一群老客户。其付出的代价,远比一次“杀熟”的收益高得多。
  治理大数据“杀熟”等各种“店大欺客”行为,监管部门理应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堵住监管漏洞,提高违法成本;平台应坚持“以用户为核心”的互联网思维,用更多优质服务吸引用户,并且在对大数据进行商业开发时,筑牢安全保护的防火墙,加宽隐私保护的屏障,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19#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4-26 09:48:08|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谈大数据“杀熟”:不道德 也违反法律

源自:人民日报
原文标题:上网享便利 消费防算计(一线调查·互联网新观察续⑦)

《人民日报》(2018年04月24日 06 版)

  导语
  多家网络电商平台近期被曝出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即老客户购买某种产品或服务反而比新客户花钱更多。大数据“杀熟”现象,是否真的存在?“杀熟”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益?怎样才能在产业发展和消费者维权之间做出平衡?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平台背信──

■ 既不符合道德要求,也违反法律规定
  上海徐汇区居民汤先生,为了送女儿上学,在某网约车服务平台上购买了多张代金券。本来是图个优惠,但却总是打不到车。从未买过券的妻子,打车却是一叫一个准。这种奇怪的现象,汤先生琢磨了好一阵。
  “最近曝出大数据‘杀熟’的新闻,我才发现,不少网友与我经历了类似的怪事。”汤先生告诉记者,他怀疑约车平台会根据购券与否在给用户派单的先后顺序上做手脚,买券者会被默认为惯用的老客户,叫车优先级反而被降低了。
  由于经常出差,北京朝阳区某外企从事咨询业务的张玲常在某OTA(在线旅行社)上预定高档酒店。一次她去外地出差时发现,用自己账号登录在线旅行社时显示,某酒店只剩高级客房,但退出账号查询,平台却显示还有多间普通客房。“这种差异化客房信息呈现,摆明了是欺骗老用户。怎么可以这样宰客?”张玲说。
  有关大数据“杀熟”的新闻,在3月下旬开始频频出现。起先是有人在微博吐槽使用网约车服务时发现“同时同地不同价”,紧接着,网友发现,在线差旅、在线票务、视频网站会员、网络购物、交通出行等众多消费领域均有类似现象。有媒体针对2000多名受访者发起的“青年调查”结果显示,超一半的人遇到过大数据“杀熟”情况。
  同样的商品或者服务,老客户支付的价格比新客户要贵很多,有违正常交易规则与商业常识的事,何以时有出现?
  “大数据‘杀熟’,实际上是一种严重背信行为,不符合道德要求,更违反法律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消费者与网络平台之间的“熟”即“用户黏性”,消费者基于信任使用平台,不再货比三家;平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对熟悉的顾客提供更不优惠价格甚至歧视性待遇,属于典型的不诚信行为。
  价格欺诈──

■ 经营者利用令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做出购买选择
  针对用户反映的“杀熟”一事,有网络平台负责人称,平台不允许价格歧视,价格不会因人、设备、手机系统不同而不同。大数据“杀熟”究竟是“价格歧视”还是“价格欺诈”?
  所谓“价格歧视”,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使同等交易条件的接受者在价格上处于不平等地位,在《价格法》中,这属于被禁止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相关解释中指出,所谓“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关于“消费欺诈”的界定,如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其中重要的一项权利内容就是“费用”。
  “大数据‘杀熟’属于‘价格欺诈’,是一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说,“歧视定价”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营销套路,目的在于通过给予对价格敏感者优惠实现促销。这种定价行为本身没有问题,但不能给消费者误导;误导消费者,就越过了“价格欺诈”的红线了。
  “经营者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虚假标价并使消费者误解,诱骗消费者做出购买选择的做法,显然背离公平诚信的价值原则,涉嫌‘价格欺诈’。”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张林山说。
  这种让人误以为是普遍标价的“杀熟”行为,为何在线下行不通,却在网络平台上大为“流行”?唐健盛解释说,“商家根据每个人购买偏好、重复购买率、品牌依赖度等指数,通过大数据算法做价格、优先级、热销品等信息私人定制化的推送,成本大为降低。”
  那么,遭遇“杀熟”的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被侵害了;甚至隐私权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张林山说,平台借助用户互联网终端操作行为来分析和诱导消费,定义用户所购买的服务、商品是紧俏热门还是“余量充足”,瞒天过海地用高价损害消费者利益,就是在对消费行为明显的信息误导;“杀熟”的背后,是平台对用户个人资料、订单特征、网站搜索痕迹等隐私信息的采集、应用,平台有过度获取、搜集、滥用用户隐私信息的嫌疑。
  监管协力──

■ 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快个人网络信息立法保护工作
  业内专家表示,大数据时代,消费者权益更应被重视,用户权益若得不到妥善保护,网络经济的发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监管必须强起来。”刘俊海认为,大数据“杀熟”一事牵涉面较广,头绪也较多,一方面要明确“归谁管”,可考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主体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商务、工信、网信、文旅等有关部委一道,铸造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另一方面要明确“怎么管”,引入外在的制裁与约束机制,严惩失信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同时,也要研究如何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杀熟”行为进行自动侦测和预警,提高执法效率和力度。
  “技术要以法治与德治为导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阮敬认为,各大电商企业应加强自律,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使用大数据时,应一视同仁,“大数据分析,应当为消费者定制个性化服务,而不是用来实施价格歧视。”
  消费者遭遇“杀熟”,损失的还只是金钱;如果数据脱敏处理不当,用户个人隐私被泄露,将会造成恶劣后果。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18年初发布的调查显示,3380名被调查者中,89.62%的人认为手机APP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要在立法方面加强对互联网个人数据保护,谨防数据规则制定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实践,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
  “消费者自身也应当行动起来。”张林山认为,网络消费者应该提升大数据素养和新媒体素养,比如改正随意授权、忽视使用条例等不良习惯;在手机设置里面关闭各APP访问短信、通信录、地理位置等访问权限,只打开必要的访问权限;理性面对商家各种“烧钱补贴”诱惑,避免陷入自觉透露隐私、主动让渡隐私的境地等。遭遇“杀熟”现象,也要积极搜集证据投诉举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大数据“杀熟”须严惩(记者:手记
  大数据并不是洪水猛兽。所谓大数据“杀熟”,根子在于一些不良商家枉顾道德与法律铤而走险。涉嫌违法的电商平台,必须给予对应的惩罚,才能真正刹住这种“薅用户羊毛”的失信行为。
  “大数据”能够实现精准营销,通过给用户精确画像实现靶向传播,满足不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这本是好事,若能依靠技术实现需求的私人定制式满足,当然能增进百姓消费时的获得感。但无论何时,大数据开发商都要筑牢安全保护的防火墙,加宽隐私保障的护城河,以法律为底线,以道德为金线,依法依规进行。否则数据开发越充分,对社会和大众危害越大。如何在商家的大数据精准营销与网络消费者的个体权益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是当下需要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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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8-3-25 01:01:00|只看该作者

苹果手机打车比安卓贵?客服给出的理由让人醉了

源自:新闻夜航
原文标题:用苹果手机打车竟比安卓贵!为什么?客服给出的理由让人醉了!

  这是真的吗?不少网友走上了验证的道路:
  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分明是一样的路程,为什么价格不一样?上网一搜,才知道自己是遇上大数据杀熟了!
  什么是大数据杀熟?
  所谓“大数据杀熟”,有人将其定义为互联网厂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
  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互联网厂商显示给老用户的价格要高于新用户。
  此前,媒体调查就曾发现,在机票、酒店、电影、电商、出行等多个价格有波动的平台都存在类似情况,且在在线旅游平台较为普遍,而国外一些网站早已有过类似情况。
  这些情况,你是否也遇到过?
  1、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高?
  据报道,有网友称,自己在某电影票订票平台上体验到了被“杀熟”。
  她表示,用新注册的小白账号、普通会员账号和高级别的会员账号同时选购同场次电影,最便宜的是小白账号,其次是普通会员账号,而高级别的账号一张票要比小白账号贵出5元以上。另外,自己下半年开始,电影票平台价格显示均价30-40元,而一年前均价为20元。
  2、苹果用户比安卓用户价格高?
  目前,大家的手机大多分为两个阵营,分别是苹果iOS系统和安卓系统。然而,一位网友发现,用苹果手机打车比安卓手机打车贵。
  此外,某些视频网站也会根据手机不同型号给出不同的收费待遇。以某视频网站为例,开通VIP会员,安卓用户1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价格分别为20元、58元、108元,年费是198元;而苹果用户购买则要贵出5-35元不等。对于存在价格差异的原因,客服表示,是由于其中包含苹果收取的手续费。
  3、不买价格变更贵?默认捆绑上次服务?
  媒体报道,在线旅游平台被批评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最多。一位网友表示,自己在某在线旅游平台订机票,选好的那班每次看时都会上浮;而当自己选好该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时,价格立刻上涨甚至翻倍,在自己觉得“不买会更贵”而匆忙下单后,发现该航班价格又恢复到最初的低价。
  此外,还有一种根据用户的“上一次行为”而默认捆绑相应服务。例如刚刚注册会员的用户,他在购买机票时,系统仅默认显示一张机票的价格。而一旦他在这一次同时勾选了贵宾休息室、接送机服务或酒店优惠券等附加服务,那么在下一次下单时,系统会默认帮他勾选同样的服务。
  4、不同用户,价格不同
  有网友在微博发出两张截图称,自己与家人在某旅行APP搜索机票,同一航班同一时间不同手机搜索出来的价格却不同:
  除了以上情况外,在一些网站,大V在客服投诉等方面甚至享有特权。同时,还存在同一位用户在不同网站之间数据被共享这一问题,许多用户遇到过在一个网站搜索或浏览的内容立刻被另一网站进行广告推荐的情况。
  是价格“歧视”还是价格“机制”
  不少网友看到“大数据歧视”后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但也有网友表示,还是应该以实际情况出发,打车出现误差在所难免:
  对于这种现象,专家也有不同观点
  有专家认为,大数据把经济学中的“一级价格歧视”实现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刘昕表示,“过去经济学里讲一级价格歧视,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现在有了所谓的大数据,倒是堂而皇之地实现了。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它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位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价格,因而能够获得每位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
  也有专家认为,这其实是给价格敏感的人提供了更多优惠。
  知名大数据专家、电子科技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周涛表示:“让不同的消费者看到不同的价格,大家往往一听到这个就觉得是价格歧视。其实可以反过来想,有些消费者看到的是原价,有的消费者可能会看到优惠券、返现券后的价格。在这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不把它理解为价格歧视,而是给价格更敏感的人更多优惠。”
  “大数据杀熟”是否违法
  大数据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使用者用来做什么。
  人民日报的一则评论引起了网友关注。该评论表示,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针对不同消费能力群体差别定价并非一定是坏事。然而,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尤其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情形,并不在其列。为了获得灰色超额利润,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不为价格法所允许。
  根据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按照这一定义,“大数据杀熟”显然违反了《规定》,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欺诈。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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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8-3-23 15:01:00|只看该作者

苹果用户打车比安卓贵 业内:或与大数据杀熟有关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苹果用户打车比安卓用户贵 业内:或与“大数据杀熟”有关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目前,大家的手机大多分为两个阵营,分别是苹果iOS系统和安卓系统。哪个系统更好用有争议,但是哪个系统更省钱,似乎有了结论。近日,一位网友发现,用苹果手机打车比安卓手机打车贵。这位网友认为是苹果收取手续费导致的。
  爆料一出,就引发了大量用户对苹果收入分成的激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在购买视频会员时,同样的会员服务时间,苹果手机也会有多收费的情况。同一种服务、不同的价格,真的是苹果收取了手续费吗?而最初这位网友所质疑的打车贵又是否属实?
  这名网友称,朋友与其室友分别从公司使用叫车软件打车回家,每次两人的打车价格都存在7、8元的差异,原因则是一个用苹果手机、一个用安卓手机,苹果手机购买、支付会贵出30%。随后,又有部分苹果手机用户反映,某些视频网站也会根据手机不同型号给出不同的收费待遇。用户质疑,同一款APP、同样的服务、定价却不同,为何遭遇区别对待。
  记者在腾讯视频、爱奇异、优酷等视频网站查询发现,会员购买价格对于安卓和苹果手机的确存在差异。以腾讯视频为例,开通VIP会员,安卓用户1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价格分别20元、58元、108元,年费是198元,而苹果用户购买则要贵出5-35元不等。随后记者拨打了某视频网站客服电话,客服人员也证实苹果客户端的会员购买价格相对较高。
  对于存在价格差异的原因,这位客服表示,是由于其中包含苹果收取的手续费。该客服透露,目前只有苹果APP客户端包含手续费,价格要贵一点,因为是通过APP Store支付。如果用户的Apple ID没有直接绑定银行卡,而是绑定了微信支付宝,手续费是通过绑定的微信支付宝扣款后,再由APP Store支付给视频网站,除了苹果APP客户端,所有端口都是官网价格。
  对此这位客服人员建议,用户可以在手机浏览器端或网页版等其他渠道购买该网站会员。
  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iOS系统购买应用,苹果会进行抽成。而根据《APP Store审核指南》,如果开发者想在iOS软件内提供用户订阅、游戏内虚拟货币、游戏级别、获取高端会员内容等,开发者必须使用软件内购买。这就意味着苹果可从中提取分成。
  是否是因为苹果的抽成导致用户购买某些APP产品的价格更高?电子商务观察员鲁振旺介绍,APP Store一直以来会对每一笔消费向大部分开发者收取30%的分成,而安卓系统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抽成体系。
  据了解,目前部分内容或服务的提供商或开发商,自行承担了苹果分成的费用,即同样的商品在苹果商店和安卓商店的价格大体相当。而另一些开发商的处理方式则截然不同,他们选择将这部分成本分摊给用户。于是,造成了一些用户表示苹果商店价格贵的情况。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价格歧视?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看来,部分软件针对安卓和苹果用户的不同定价是由于渠道成本不同所致,并非价格歧视。使用苹果或安卓系统的用户实际上使用的是不同的产品,对于开发者而言,由于成本不一致,收取的费用标准就不同,很难界定为价格歧视。一般而言,价格歧视是同一类型的用户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不同价格。
  电子商务观察员鲁振旺则表示,由于从去年开始,苹果开始执行更严格的抽成策略,很多用户能明显感觉到价格差异。基本上若是通过苹果系统走账,包括会员费、给网红打赏都采取非常严格的抽成策略。这对一些开发者的影响很大,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需要花费更多在苹果系统里。其实,这一开始就有,只不过过去对于内容界定并不清晰,尤其是中国市场与欧美也有差异,中国的软件更丰富,因此过去有一些行业说收却没收,而去年就强行要收。
  鲁振旺认为,同一款软件产品在不同平台上的价格,终究还是取决于软件开发者的定价策略。苹果肯定要抽成,这占其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至于价格差异取决于开发者是否愿意让利给用户,如果开发者不愿意让利,肯定有价格差异,如果苹果抽成后价格还与安卓一样,相当于开发者自身损失了一部分利益。
  而对于此前网友反映的使用叫车软件存在安卓和苹果价格歧视的情况,鲁振旺表示,这或许与“大数据杀熟”有关。目前看来,打车这类费用未必会过滤抽成,其并不在苹果的统计数字里,苹果仅对下载软件本身包括对一些特殊应用的支付费用会抽成,但是作为一些商品本身苹果不会抽成。比如用苹果手机在淘宝上买东西,苹果不可能抽30%。所以,打车费用是作为一个商品使用,而不是作为一项特殊的下载软件,不存在苹果和安卓的差异,而是在于老客户和新用户的差异,可能越老的用户定价越高。(记者:杨博宇)
源自:央广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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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官123 发表于: 2018-3-23 14:46:01|只看该作者

从大数据杀熟到全网杀熟:优质用户或已被全网跟踪

源自:钛媒体
⊙作者:王吉伟

  2004年,刚入IT行业的伟哥对商业的理解还处于懵懂状态。一个关系非常好的同学找我组装PC,我带着那厮转遍了整个电脑城,见面就让商家报调货价。最终,给同学组装了一台令他满意的电脑,却得罪了整个电脑城的商户,老板们纷纷到我所在的公司控诉我的罪状。老板语重心长:弟儿啊,至少咱得挣出个售后服务费吧。
  后来,隔壁店的一个大哥,也是熟人了,对我进行了一番洗脑。他说,中国是熟人社会,朋友来找你就是想让你多挣几个钱,回头你去找他也是一个道理。所以,“杀熟”并不是个贬义词,而是朋友之间的相互照顾。
  这个说法,当时不理解,随着对商业洞悉越多,也就越明白这个道理。后来不从事IT行业了,依然去朋友的店里买东西,都是明白人,自然知道我是在照顾他们的生意。而且,总有哪一天他们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也总能会照顾我的生意。


  朋友、熟人之间互相“杀熟”,可以看作礼尚往来。其实杀熟的概念,同样适用于企业,因为企业对客户越了解,就越能做到更有效的营销。互联网还未普及的年代,企业要对某些特定用户营销,都要倾尽全力去了解这些用户。具备专业管理水准的企业,都要对企业重点客户建档,一般的企业,至少负责人是了解客户的。那些讲究的以及不差钱的企业,在研发新产品之前,都要找调查公司了解受众基本特征。
  但是慢慢的,杀熟却变了味道。现在所谓的“杀熟”,简单说就是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地专赚、专骗熟人钱物。原来是损人利己,现在是损熟人而利己。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各行各业都开始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满天飞,更新的互联网技术也都开始应用到的企业之中。

  大数据技术逐渐成熟的今天,每个平台对用户的分析维度已经细分到令你无法想象。尤其在消费金融成为电商平台生态的基础构成之后,征信数据让各平台对用户的了解甚至详细到每根发丝。你手中的移动设备一但同意各种APP可以获取你的隐私之后,你在某个酒店约会某个情人的场景它都能分析到,好在这些平台不是执法部门。
  大数据的基本作用,是便于企业精准把握用户需求,根据用户的各种需求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这也就是新零售所讲究的“千人千面”。但现在的大数据技术在为消费者描绘用户画像的同时,竟也面向不同用户采取不同定价,出现了越是老用户价格越高的奇葩现象,人们管这种现象叫作“大数据杀熟”。


  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互联网厂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互联网厂商显示给老用户的价格要高于新用户。越是在某个平台消费频次的高的,越容易成为其杀熟目标。
  举个例子,有网友经常通过某旅行网站订一个出差常住的酒店,长年价格在380-400元左右,淡季某日,他的账号查到酒店价格还是380元,但朋友的账号查询显示价格仅为300元。

  再如,有网友和其室友从公司回家的路线是同一条路,每次滴滴她消费都同事贵七八元,因为她是安卓手机,同事的是iPhone。

  这种杀熟,因为不是个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跟本文开头所提正常的杀熟商业行为,有本质的不同。这是平台面向C端用户的行为,用户不可能反过来再对平台杀熟,因此是不可逆的。尤其是接下来我们的生活都将基于智能终端,所有的消费都是在各种互联网平台上的服务流转,所有用户对这种大数据杀熟都无能为力。目前,在机票、酒店、电影、电商、出行等多个价格有波动的平台都存在杀熟的情况。
  眼下3.15刚过不久,大数据杀熟就被曝已经成为多个领域的消费重灾区,其中,以在线旅游平台为最。一位网友表示,其在某在线旅游平台订机票,选好的那班每次看时都会上浮;而当自己选好该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时,价格立刻上涨甚至翻倍,在自己觉得“不买会更贵”而匆忙下单后,发现该航班价格又恢复到最初的低价。
  当然,旅游网站还存在更多的问题。除了杀熟,被吐糟最多的应该就是“航意险”“航空延误险”“取消险”等捆绑搭售了,这些服务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形同虚设”。在结算付款时,取消位置过于“隐形”,没有经验的用户很难找到。而购买这些保险后,要想理赔一般很难。伟哥也曾在去哪儿网订酒店的时候购买过“取消险”,订房是明明显示酒店取消可以理赔,但真理赔时一般都不符合条件,最后只能无奈放弃,网上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遭遇。


  在当今物联网时代,通过大数据可以随意杀熟,且可以变着样的“花式杀熟”。各平台会通过你搜索过的关键词,向你推送各种你想购买的商品与服务。你感觉这种推荐非常人性化,解决了你不少比价的时间,并且帮你解决了选择困难症。
  但这种推荐只是开始,你所选择的推荐商品之一,其实价格相对其他人购买商品的价格已经提高了。而这也只是平台的初步试探,如果你能接受这个价格,可能今后给你推荐的所有产品都要比正常价格高出几分,并且平台根据你的行为,可能会给你贴几个标签并进行定位:能接受涨价、没发现调价、不在乎价格、优质韭菜。

  好了,在你成为“优质韭菜”之后,你在平台上的所有消费都比一般人高几个点,你这样的“优质韭菜”在平台上不知道有多少。更可悲的是,更多的平台可能也对你做完了测试,或者不同平台存在数据共享,都将你定位成“优质韭菜”,这意味着你已经成为全网的“优质韭菜”,将面临着各平台一轮又一轮的收割。


  如果用人工智能来做杀熟这个事,其实挺恐怖的。即便每天有几十万人投诉大数据杀熟的事件,也抵挡不了人工智能利用熟客大数据,每天不知疲倦的针对老用户进行各种价格试探。据伟哥所知,要实现这个过程其实很容易,仅属于人工智能的初级应用。

  说起来,2017年是人工智能应用元年,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开始在各行各业落地。只是没想到,这么多的平台,刚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便应用到了用户杀熟上。
  如果所有平台都有这么一套成熟的“杀熟系统”,并将这些方法论以整体解决方案输出正在升级转型的传统企业身上,无疑传统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之后也都具备了大数据杀熟能力,或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全网杀熟”大时代。“全网杀熟”也将成为继全民荣耀、全民吃鸡之后的又一互联网力作。区别在于,全民游戏系列是腾讯出的,“全网杀熟”则属于互联网全平台。从全民吃鸡到“全网杀熟”,只差大数据是否用到杀熟上。
  这样的大数据应用,是人类助手还是人类公敌呢?如果新零售都是用大数据来杀熟的新零售,这样的销售模式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效率提高了,但是用户的损失增大了,甚至都无法合理消费了,无法保证公平的消费权益了,这样的新零售存是否应该继续存在?如果这种方式也算是消费升级,那这种建立在牺牲消费者利益基础上的消费升级,其实不要也罢,因为消费额度是升上去了,但是体验没有升级,甚至连消费权益都无法保障。


  但是话又说回来,大数据本身无罪,是否杀熟在于企业的经营理念。如果企业通过这种不断测试来提升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同样的产品对不同的消费者采取不同的定价,说明企业本身的经营理念就存在问题。这种面向用户的不知晓或者不易察觉心理而进行的数据营销,与现实中的不诚信无甚区别,这是否应该判断为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是否应该立法?受害消费者到法院起诉,又能否打赢官司?

  大数据,有多种方式可以让用户体验升级,可以让企业效率提升。只是,眼下的大数据却大面积的用于杀熟,这可以说是对技术的一种亵渎。这些企业不如直接转型为黑客组织,直接去用户的账户抢钱吧,至少黑客不会挂羊头卖狗肉。
  其实,企业压力也是蛮大,营收关乎企业存亡。但为了生存而用户的权益,岂是正途?善就是善,恶就是恶。技术无罪,善恶一念存乎企业本心。
  目前,正有更多的企业被曝光,这份名单自会越来越长。伴随着曝光,用户也正在觉醒的途中。谁在真正以用户为中心,谁在以个性化推荐的名义大搞价格歧视,谁在为了一时之利而践踏用户利益,相信都会渐渐浮出水面。
  坐等那些有取巧嫌疑、存在价格歧视、不重视用户的企业,在用户雪亮的眼睛中,将自己送上诚信与欺诈的断头台。
  就说这些。
15#
 台北人 发表于: 2018-3-23 08:43:01|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谈大数据杀熟:看人下菜碟 已构成价格欺诈

源自:人民日报
  数据权力如何尊重用户权利(评论员观察)
  人民日报 何鼎鼎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要避免“技术的贪欲”,既要求拥有技术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观念
  “3·15”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人们还在谈论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但也有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到消费者的数据权利。比如,一则“大数据杀熟”的新闻就持续引发舆论关注。有网友自述: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特定酒店,朋友的账号显示只需300元,自己的账号则要380元。相同的房间,不同的价格,这算得上算法的“功劳”。通过深挖消费者过往消费甚至浏览记录,让算法洞悉消费者偏好,不少互联网平台清晰地知道消费者的“底牌”,于是就有了上述的看人下菜碟。
  明明是明码标价却能暗度陈仓,消费者只能大叹防不胜防。随着新闻的发酵,身边也有朋友做了类似小实验,发现上述情况绝非个案:同在办公室的甲与乙同时打开某打车APP,呼叫起终点相同的快车(平价车)。但发现,平时常呼专车(高端车)的甲,显示价格就比平时只用快车的乙略高。因为信息不对称,这样的手法显得很隐蔽很“高明”,能通过赚取更多消费者剩余来获得超额收益,但对于普通用户而言,欢天喜地拥抱新经济,认准了平台反而深受其害,这真的成了“最懂你的人伤你最深”。
  有人说,这是针对不同消费能力群体的差别定价。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差别定价并非一定是坏事。飞机头等舱价格总是数倍于经济舱,演唱会内场座位必然高价,企业版软件总比家庭版贵很多,它们并不是比普通座、大众版“好”那么多!这样的定价策略之所以被接受被实践,不只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更基于这样的大前提:它有助于扩大消费群体,保证产品供给,从而增进社会总体福利。然而,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尤其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情形,并不在其列。为了获得灰色超额利润,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不为价格法所允许。
  从年初支付宝个性化年度账单引发的大数据信任危机,再到“大数据杀熟”的案例,大数据时代普通消费者的弱势处境暴露无遗。尽管互联网从诞生之际,就被冠以“透明”美誉,但今天看来,这份透明是非对称的。一方面,平台化意味着新的中心化,平台手握海量数据,对个人生活轨迹以及消费偏好精准画像,让个人无处藏匿;另一方面,就像“大数据杀熟”案例所展现的,平台可以有所隐瞒,只以“有限真实”示人。这样的权力结构,像不像站在一只望远镜两头对视的人:一方看到了对方无限放大清晰的像,另一方则只能看到一个极度缩小的黑点?
  当然,这绝不是说大数据带着原罪,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要避免“技术的贪欲”,既要求拥有技术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观念。毕竟,面向万物互联的未来,大数据的深度利用与广泛共享是无法扭转的趋势,无论是通过大数据营销快速撮合交易,还是依靠大数据分析完善社会治理,数据正在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但换个角度说,当大数据无孔不入,也要谨防数据规则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只有保证普通用户数据权利与平台数据权力间的大致平衡,才能为大数据的长足发展,赢得更多彼此信任的空间。
  从深层次上说,大数据使用引发的几次公众信任危机,与人们对于技术运用的期待,是一体两面的。当网约车踢出了黑车,当12306挤出了“黄牛”,全社会已经倾向于相信:新技术的使用,不仅能让社会更有效率,更可以激发诚信透明的商业伦理和商业文明。这一份期待,也当成为大数据时代的商业自觉与技术伦理共识。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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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ikang 发表于: 2018-3-22 18:34:41来自手机|只看该作者
转网友评论:@雷康  phoer.net对于一些垄断行业,无良奸商,没有最恶心,只有更恶臭!中国移动最恶心,手机号已经和太多东西绑定,如微信号qq号,他们就此专杀熟客!你用的越多价格越高,享受的优惠越少,还不给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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