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伟大,在我中华古代封建传统而言,一向来都是属于皇上的事情,就是属于“社会学范畴”的事情,伟大之说,在我天圆地方之古老中华,不是什么书呆子林语堂《论伟大》里拿什么蚁蝼般的人去和什么山比海比天空比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法国的疯子诗人拉布吕耶尔(Jean de La Bruyre,1645--1696)《论伟大》里那些针砭时弊的格言和法兰西的浪漫的事情。在我古代中华,一谈到伟大,那就是和皇上的御批相关的庄重肃静的事情,按照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和“主旋律”相关的事情。你凡人莫,庶民百姓莫,哪怕是天蹦地裂、血流成河、气壮山河,可歌可泣,那也不敢去和伟大沾边。然而在皇上,皇室,御用的范围,在“主旋律”的领域,那就是芝麻绿豆的小事,也是可以和伟大沾边的事情,就是“握过皇帝的手的手”(借用赵毅衡先生《握过元首的手的手》)的伟大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