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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媒体批潘金莲名誉权案:滥用诉权 浪费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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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我叫潘金莲,潘氏族人遭受几百年侮辱该正名了
源自:观察者网
  做导演的冯小刚,可能从未想过会因为导演一部与历史小说中人物同名的电影而被起诉。
  2016年,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获得巨大成功。电影改编自作家刘震云创作、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同名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诉中,坚持不懈为自己讨公道的故事。
  只是没想到,《我不是潘金莲》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来自广东增城市的癌症患者潘金莲,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潘金莲状告冯小刚:还我名誉
  在中国,因为《水浒传》的传播,潘金莲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数百年来,潘金莲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潘金莲的遭遇。
  此后,潘金莲被几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在《金瓶梅》中,其经历、性格、生活等得到了多方面的重要的充实,从而塑造成一个美丽风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欲无度的女人。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的出品、预告、宣传及上映,使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大范围扩散,给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社会评价严重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闷,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随处可以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而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法庭。

原告潘金莲本人身份证

  广东潘金莲在起诉书中写道:“据中华书局出版的《清河县志》第0781页记载:潘金莲乃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贤妻良母。而刘震云却歪曲历史事实,写作《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女人的代名词……在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旁白中说‘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即歪曲事实……”
  原告潘金莲的弟弟潘友发(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潘金莲今年刚好60岁,是增城市的一名普通农妇,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在乡下生活了几十年,已经不幸罹患癌症。潘友发说,姐姐希望在有生之年,为潘金莲和潘氏族人正名。

全国潘氏宗亲会:支持诉讼
  潘友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潘金莲的两个孩子现都已30多岁。可是从小到大,他们都不敢在外人面前提及自己母亲的名字。“在孩子们年幼时,村里的孩子欺负他们,就在上学路上喊某某母亲是潘金莲,引来一路嘲笑。”为此,孩子们曾希望帮母亲改名字,但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没有改成。
  潘金莲爱人老陈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有时候也会被人戏称为“武大”,这让他很是难过。
  潘友发说,自己去年到一个水泥厂参观,当两名老板得知自己姓潘时,突然不约而同地嘲笑说潘家出了个名人叫潘金莲。“让我又尴尬又气愤,本来说好的生意,结果也黄了。”
  潘友发说,姐姐前些年从农村搬到城市。《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小区里的老人们都在她面前念叨潘金莲,她甚至能感觉到走过时别人的议论,好长一段时间吓得不敢出门,也不与人交流。“半夜睡不着觉,身体越来越差。”了潘金莲情况的亲友称:“她的日子可能不多了。”目前,潘金莲委托了弟弟和潘姓律师代理对冯小刚等人的诉讼。

原告潘金莲和老伴及委托律师

  潘氏宗亲会潘孝林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广东潘金莲的起诉得到了海内外潘氏宗亲的广泛支持。潘氏宗亲会借此机会,发起“为潘金莲正名”行动,于去年9月11日在安徽合肥举行座谈会,海内外数十名潘氏宗亲参加。“还有潘氏族人写了倡议书,试图正本溯源,还原历史上真实的潘金莲和其丈夫武植。”
  红星新闻记者在潘氏族人的倡议书中看到:
  凡我潘氏族人很多人都受过外姓人“你是潘仁美,你是潘金莲”的侮辱和伤害。发起正名行动的初衷是让文艺名人、媒体不敢轻视潘氏宗族的力量,从今往后不敢再拿潘氏先人肆意炒作诋毁;让社会公众及潘氏族人了解潘仁美潘金莲的历史真相,增强族人的自豪感;促使潘氏宗亲团结起来,努力振兴潘氏家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尽一份力!
  潘孝林说,正名行动得到了海内外宗亲的广泛支持。“虽然正名行动中途经历了一些波折,可是参与正名行动的很多宗亲为家族付出了很多却是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宗亲和社会公众知道了潘仁美潘金莲的历史真相,正名行动取得了初步成功。”
  据了解,中国潘氏约有七百多万人,海外有八百多万潘氏,全球共有近一千六百多万潘姓人氏。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韩国、加拿大、美国、法国、巴西等国都有分布。

史上真实潘金莲:并非荡妇
  据潘氏宗亲会媒体联络人潘利求介绍,历史上的潘金莲原型本人并非“不正经的女人”,更不是荡妇,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
  《清河县志》记载:“武大郎原名武植,幼时唤作大郎,少时聪慧,家贫,中年中进士,做了山东阳谷县的知县,相貌不俗,身材高大,为官清廉,为民除恶,乡民送万民伞。武、潘共育四子,后世子孙徙至武那村,半数姓武。”
  潘利求表示: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及同名电影剧本,恶意致使潘金莲蒙冤成当今社会上“只要出现不正经女人就说是潘金莲”的歪风邪气,造成了原告及全体潘氏族人时常被别人讥讽辱骂等严重精神伤害,对原告潘金莲及全体潘氏族人名誉权侵权。
  原告认为:潘氏族人历来遵纪守法、敦亲睦族,世代家风淳朴、以仁义礼智信为座右铭教育子嗣。而古代长篇白话小说《水浒传》编造的不实、造成数百年来原告潘氏族人遭受无妄之灾,广被世人羞辱、欺凌
  潘利求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施耐庵的后裔──河北威县的施胜辰赴武家题诗作画、焚香祭拜武植和潘金莲,使人们知道了历史现实中《真实的潘金莲》,央视《百家讲堂》栏目也讲述过真实的潘金莲。
  潘友发认为,冯小刚作为有国际知名度的导演、刘震云作为有影响力的著名作家,却不顾历史事实,强行将李雪莲的遭遇,与潘金莲扯上关系,对潘金莲及潘氏族人继续污名化,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潘氏族人希望借助此次对冯小刚等人的起诉,为遭受几百年侮辱的潘氏族人洗清屈辱。

庭审:冯小刚未现身 下月宣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潘金莲诉冯小刚等名誉侵权案后,原定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开庭。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潘氏宗亲前往法庭旁听庭审时,却被告知案件延期审理。原因是被告方当日只有5人参加,分别代表7名不同被告,冯小刚与摩天大楼传媒有限公司缺席,造成无法开庭。
  3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潘金莲诉冯小刚等九人被告案,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均未现身法庭,只委托了律师参与庭审。

21日庭审现场

  而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但是两码事。”因此,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由于潘金莲病情危重,也未前往北京开庭。
  庭审至上午11时30分结束,法庭宣布休庭,4月9日宣判。
源自: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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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邻里纠纷将3人打伤致死 已被警方刑拘 2017年3月21日晚十点查夜
2# 四姑娘山
 一眼 发表于: 2017-3-23 17:48: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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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批潘金莲名誉权案:滥用诉权 浪费司法资源

源自:中国网
原文标题:潘金莲名誉权案,又一场奇葩诉讼

资料图
  叶 泉
  这些奇葩诉讼让法官哭笑不得。但如果只是哭笑不得倒也罢了,更重要的是此类无中生有、没事找事的案件本质上是在滥用诉权,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
  据媒体报道,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来自广东增城市的癌症患者潘金莲,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电影《阿甘正传》中有一句名言,“人生就像一盒夹心巧克力,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个是什么滋味”。有法官就借用这句话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办案就像面对一盒魔法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有多奇葩”。
  很多网友对“潘金莲名誉权案”都抱着一种戏谑的态度,颇有一种看热闹的感觉。的确,一个不合逻辑的诉讼无论如何都让人严肃不起来。首先,此潘金莲非彼潘 金莲。名誉权是有特定人身关系的,你必须证明那个被侵权的人就是你,不是随便一个同名同姓的人都可以说自己被侵权了。电影中所说的潘金莲是特指历史小说中 的人物,与原告无关,且原告所谓的受到伤害与电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其次,潘金莲是小说中虚构出来的人物,无论是《水浒》还是《金瓶 梅》,都是小说而不是人物传记,既然是小说就允许虚构,否则就不会有艺术创作。即使小说创作有人物原型,在经过了艺术虚构以后也与原型无关了。而且到底有 没有潘金莲这个人物原型已不可考,凭借一本所谓的《清河县志》就说这个人物真实存在过,实在没有说服力。近年来,一些地方大搞县志,其目的各不相同,有的 为了旅游,有的为了投资,以致县志编造的成分很大,真实性已大大存疑。
  为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法院立案难的问题,2015年5月,人民法院改革立案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兑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本来是一件司法为民的大好事,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十分明显。
  去年5月,在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一周年之际,潘金莲名誉权案的受理法院北京朝阳区法院通报了立案情况,该院一年来登记立案达96669件,同比增长 33%。而在过去的一年中,法院收到的各种奇葩诉讼也在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而增加。有人起诉演员赵薇“在电视中瞪他”;有人因为林妙可不回微博留言,便以“人格尊严被侵犯”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还有人走路时不慎踩翻井盖受伤,欲告井盖,提出2000元的赔偿诉求。
  这些奇葩诉讼让法官哭笑不 得。但如果只是哭笑不得倒也罢了,更重要的是此类无中生有、没事找事的案件本质上是在滥用诉权,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有法官认为一些缺乏法律依据的滥诉、损害他人权益的“奇葩诉讼”都可以归为恶意诉讼。可是我国对恶意诉讼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只对虚假诉讼有法律规定。2013年修改后的民诉法规定,当事人之 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诉讼当然属于恶意诉讼,但是滥用诉权的奇葩诉讼毕竟与虚假诉讼不同,不能一概斥之为恶意诉讼。因为首先公民的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滥用诉权的 行为也并不全都是恶意的,确实也有人真不知道自己的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边界到底在哪里。所以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法院也只能是宽 容,而不能不予受理。
  潘金莲名誉权案法院已经受理,并在21日第一次开庭了,很快就会有一审判决。作为一个旁观者,对这个案子的兴趣点有二:一是对于这如关公战秦琼般混乱的诉求,法院将会给出怎样的法理分析?二是原告诉讼的真实意图何在,为一个不相干的小说人物正名究竟想得到什么呢?
源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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