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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子澄|查看: 14529|回复: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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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职业打假行为的无序,需多部门协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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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职业打假行为的无序,需多部门协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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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打假”(Professional extortioner for fraud fighting)是指一种民事行为人,由于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横行,普通民众无法识别保护自身权益,许多民众通过自身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
  1994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条“退一赔一”的规定很快造就了一大批职业打假人。1995年,22岁的王海在北京各商场购假索赔,50天时间获赔偿金8000元。随后,珠海的(代国海)、董志慧、张磊、臧家平、叶光、刘殿林、杨连弟、周春江、童宗安、孙安民、刘雨、吴进文、黄志宏、王海东、黄平国、张宝辉、张小笔、张芳琴、莫国银、莫文津、戚毅忠、高泽标、李剑林、孙博、张恒、谭进福、孟健、赵际文、葛太玉、周裕福、刘明、等等,全国各省市职业打假人不断涌现。在一些人眼里,他们是“英雄”,但一些官员和商家却视他们为“刁民”。10年过去了,在争议声中,这批职业打假人有的偃旗息鼓、退出江湖,有的仍然单枪匹马、孤军奋战,还有的则合纵连横,成立了专业公司谋求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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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水青蛙 发表于: 2017-12-14 09:26: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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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调查职业打假人现象:惯用群狼战术 恶意纠缠索赔

源自:澎湃新闻
  央媒调查“职业打假人”现象:惯用群狼战术,恶意纠缠索赔
  赵丽、孔惠/法制日报
  全民参与打假,本是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一个有效渠道。然而,近年来出现了“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他们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有的甚至成为“职业索赔人”。就在社会热议“职业打假人”这一现象时,《法制日报》记者发现,“职业打假人”出现了新问题。
  电商让商品流通更便捷,“职业打假人”也涌入其中。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职业打假人”这个备受争议的群体开始转战网络,并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的新趋势,甚至在QQ群中有专门的业务探讨和新人教学群。

“共享”打假经验
  记者在QQ群的查找框中输入“职业打假”字样,出现大量名为“职业打假交流群”“职业打假维权”的QQ群,其中一个名为“职业打假 新手上路”的QQ群吸引了记者的注意。该群的群介绍中赫然写到,“群主不定时传授打假经验,刚入行的新手们,从菜鸟到高手,从高手到精英,你需要经历这些过程!向长辈学习经验,向新手学习思路!主打线上线下,群里打假精英众多,打假教程共享,为大家解决疑问”。
  以想学习打假的新人为身份,记者申请加入了该群,几分钟后申请就被通过,记者顺利进入群聊。
  在“职业打假 新手上路”QQ群的群文件中,记者发现了大量职业打假“教程”,其中有专门介绍行业内部“黑话”的文件,比如“上车”的意思是别人带着你一起打假,“车票”的意思是“上车”要给别人钱作为好处,“吃货”意味着在网络交易平台只申请退款不退货。此外,还有很多介绍打假操作流程的文件,文件中详细描述了网络打假的流程,包括找可能为假货的链接、向客服套话、收到货如何拍开箱视频、怎样合理举证、如何申请仅退款。同时,还有不少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
  群文件有一份文件名为《打假流程入门》,其中写道:投入越大,打下来之后获得利益也就越大,一般金额小的比较好打,商家也能够赔付得下来,具体赔偿多少根据买家与卖家协商而定。打假又分为网络打假和地面打假,网络主要是在各购物网站消费购买后进行维权,危险性较小,已知成功率比较高的网站为京东、天猫,地面没做过,怕被打不敢去。具体所需要学习的法律: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还有其他的不作介绍,基本上用到的都是这几个了)。吃透这几部法律随便月入上万不成问题,边看边实战学起来还是很快的。
  《打假流程入门》文件还提及打假流程:选单、沟通套话、下单、协商。其中提到,“虽然大部分卖家到工商就妥协了,但还是有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法院起诉了,起诉所在地根据‘异地管辖法规’,是你自己本地或者离你较近的地方,相关诉状模板在文件夹里有,商家如果收到法院传票,打官司是要到你所在的法院才可以,所以说下单金额很重要,限度合适就行了,卖家来得话就要考虑各种费用以及能否胜诉得问题了,当然大家找单子要擦亮眼,别砸手上了,不过最差的情况也只是退款退货而已”。

惯用“群狼战术”
  记者入群不久,一名群管理员在群里发了一个高仿某名牌鞋子的购物链接,表示他要“开车”了,招呼有兴趣的群成员“上车”,与他一起“搞”某卖家。记者以新人身份表示愿意“上车”,并询问具体该怎么操作。这名群管理员告诉记者,用“群狼战术”,几个人同时下单,每个人都只下小额订单,然后一起要求索赔,以举报相威胁,一般卖家都会给钱消灾,或者接受退款不退货,就达到“吃货”的目的了。同时,这名群管理员告诉记者,如果成功了要记得给他“车票”,还很大方地表示可以“先车后票”,即“吃”到了货或者拿到了赔偿再给他相应的钱。
  在上述QQ群里“潜水”一晚上后,记者发现,群里经常有人“开车”,通常套路为一个打假老手在群里发可能为假货或者不合格商品的链接,号召大家“上车”一起打假,每次报名参与的人数都不少,成功者会在群里分享打假的过程和经验,贴出与卖家谈判的聊天记录,晒索取到的赔偿金额。
  记者以拜师为名,与QQ名为“资深打假人”的网友加为好友。记者询问是不是打假必须要多人一起共同下单共同举报,对方告诉记者,具体要看所针对的链接的具体情况,不同的链接有不同的打法,有些比较大额的商品更适合一个人打。不过,要权衡好下单金额,让卖家需要付的赔偿数额少于找律师打官司的成本,防止卖家真的死磕到底跟你走法律程序。
  记者注意到,在这个QQ群里,“随时试探,想挣大钱”是“打假人”的常态。观察他们的行动后,记者发现,他们打假的规律是:一个人发现了可做的产品后,就丢到群里,大家一起大批量购买。

出现集团化运作
  最近几年,“职业打假人”进入公众视野并迅速发展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如今随着网络购物兴起,“职业打假人”的“战场”也由线下实体店扩展到了线上电商平台和网店。
  根据河南省工商局的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2016年8月,河南省12315系统接到职业投诉举报16299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比例达14.3%。其中,针对电商的“职业打假人”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越来越大。
  记者了解到,部分“职业打假人”出现了异化,甚至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实。比如,有所谓的“打假人”用蘸有特殊药水的棉布将商品的生产日期擦去,又通过针扎孔往面包里塞头发,以此向商家索赔。
  有着“湖南王海”之称的喻晖,从事专业打假已有21年时间。对于当前的打假乱象,喻晖认为,一些人采取诈骗、敲诈等违法违规手段,不是真正的打假维权。打假人的行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这是“底线”。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职业打假人”是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算是真正的消费者,他们对于打击假冒伪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职业索赔行为占用了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给正常的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面对一些打假人的恶意纠缠,商家是否赔钱就能了事?这也是一个难解的疑问。
  朱先生在一家电商企业从事法律工作,他处理过大量关于“职业打假人”的案件。朱先生告诉记者,“职业打假人”的常规“套路”有两种:一是反复购买索赔,并共享商家信息,但不会去告发商家;二是放大商品有限的瑕疵,以举报投诉要挟,实现拿钱的目的。最后的结果,依旧是放任市场上的假货或者商家的瑕疵继续存在。“职业打假人”既不能真正地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商家也面临时不时被打假人再次找上门的可能。
  相对于个体打假人的存在,集团化、公司化的运营则更为常见也更具有破坏力。朱先生说:“他们当中层层分工,你负责网络上找东西,我负责固定证据,固定完证据后,我帮你去写投诉函,拿到赔偿之后集体分成。”
  在采访过程中,有多位商家向记者反映,最近一两年,“职业打假人”的数量暴增。
  为什么在各电商平台开始重视清理假货的同时,“职业打假人”却越来越多?朱先生说:“现在的问题并不全是因为假货,绝大多数的打假人是盯着商品信息宣传的问题,比如广告中使用了极限词、夸大功效等。寻找广告中的问题不用付出劳动,也不用进行质量检测,简单操作,可牟利性高,所以很多人加入其中。”
  (原题为《“职业打假人”借聊天软件建“交流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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