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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辽宁省委常委:肃清王珉等人流毒和贿选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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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珉,男,汉族,1950年3月生,安徽省淮南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专业毕业,工学博士、教授。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书记。
  2017年8月4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 十八大后,获得无期徒刑的原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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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7-7-22 07:48:01|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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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珉今受审 在重要仕途转折点“吞”公家100万

源自:政事儿
原文标题:重要仕途转折点,王珉“吞”了公家100万
⊙记者:王姝 校对:郭利琴

  7月21日,辽宁省委原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受审。
  “政事儿”注意到,检方指控王珉涉三罪名:受贿、贪污、玩忽职守。

  “三宗罪”中的“受贿”,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6年,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省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财政补助资金、获取港区开发权、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
  这意味着,王珉的贪腐史从2004年开始,这一年,他由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调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2005年1月出任吉林省长。
  其长达12年贪腐史,敛财1.46亿余元,成为继白恩培、王保安、朱明国、杜善学等人之后的又一个“亿元老虎”。
  “三宗罪”中的“贪污”,检方指控:2009年11月,王珉利用其担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11月这个月份,是王珉的一个重要仕途转折点。当月,他由吉林省委书记,调任辽宁省委书记。
  检方指控表明,就在这个重要仕途转折点上,王珉利用担任吉林省委书记的机会,侵吞了100万元公款。

  据“政事儿”了解,当年王珉卸任吉林省委书记、在领导干部大会上发表临别感言时,跟与会人员分享了自己的执政经验,说一个领导班子要更加注重发展,更加注重民生,更加注重让全省老百姓分享改革成果。当时,会场上多次响起掌声。
  当时,与会人员肯定不会想到,声称要“更加注重让全省老百姓分享改革成果”的王珉,以吉林省委书记身份“偷”出100万元公款。
  此外,辽宁省委巡视整改通报中曾透露一个关键信息,从吉林来到辽宁、担任辽宁省委书记后,王珉“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
  也就是说,2005年1月走上正省级岗位的王珉,有更高的“个人政治期望”。可是从吉林省委书记调任辽宁省委书记,则属于平级调动。

  至于“三宗罪”中的“玩忽职守”,检方指控:王珉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大会主席团临时党组书记、常务主席,在辽宁省有关选举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反映相关人员的拉票和贿选行为,未按规定调查处理,导致选举中发生大范围的拉票贿选和部分人员违法当选,严重破坏了换届选举秩序和人大选举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王珉会因上述三项涉嫌的罪名,受到何种刑罚?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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