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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陆勇 我不是药神原型案入选十佳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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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勇(Yong Lu),江苏无锡人,无锡市振生针织品有限公司的老板,慢粒白血病患者,电影《我不是药神》原型人物。
  陆勇因给千余网友分享购买仿制“格列卫”的印度抗癌药渠道被称“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后被检方起诉。
  2004年6月,陆勇偶然了解到印度生产的仿制“格列卫”抗癌药,其后陆勇帮助患者购买此药,人数达数千人。
  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为罪名,将陆勇公诉至沅江市法院。
  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对陆勇的起诉,法院当天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
  2015年1月29日下午,陆勇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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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相会──7·10网聚走笔 已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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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想式流浪 发表于: 2018-12-26 19:08:00|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药神原型案入选十佳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我不是药神原型案”等入选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
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

  12月26日,2018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在北京召开,“法律读库”等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自媒体20强,“‘我不是药神’原型案”等案例入选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
  会上,主办方正义网发布了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强和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奖名单。“评选活动是由最高检新闻办公室指导,历时两个月,根据影响力、活跃度、吸引力、认可度、传播力等五个方面指标,最终评选出相关奖项。”主办方负责人说。
  据新媒体百强名单显示:@广东检察、@安徽检察、@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获评全国检察微博20强;@内蒙古检察、@江苏检察在线、@重庆检察事儿等获评全国检察微信20强;@龙江检察、@七台河检察、@陕西检察等获评全国检察头条号20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法律读库、@哏儿都员外郎、@沂蒙地三鲜等获评全国检察自媒体20强。
  与此同时,因在阵地建设方面发展均衡、成效显著,北京市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贵州省检察院等20个检察机关,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阵地建设奖。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的评选还增设了“2018年度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奖项。其中,“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主动释法聚共识、线下网上联动打响“疫苗安全保卫战”、微信“随手拍”助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微博讨薪”打造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等案例入选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
  “增设该奖项是为了突出检察新媒体的司法职能作用,希望能更好地以典型案例引领新媒体的发展。”主办方负责人介绍,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迄今举办八届,旨在通过交流分享不断增强政法新媒体的传播力,推动政法事业持续全面发展,进而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我不是药神》走红 高价“救命药”引发关注
19#
 红星 发表于: 2018-7-9 22:01:00|只看该作者

放走“药神”的检察官:陆勇保护了公民最大的权利

源自:长安剑
原文标题:[独家专访]放走“药神”的检察官:“三年前,不起诉陆勇的决定是我做的!”

  “2018国产良心神片!”
  “一部现实主义佳作!”
  “我是当喜剧去看的,结果笑着进去,哭着出来!”
  ……
  对于正在热映的影片《我不是药神》,一向挑剔的观众们不吝溢美之词,一时间《我不是药神》成为现象级的影片,引起广泛热议。
  这部电影取材自三年前一起真实案件──陆勇案。
  陆勇是江苏无锡的一名企业家,同时他也是一位慢粒白血病患者。
  为了减缓病情,陆勇需要坚持不断地服用一种叫“格列卫”的瑞士进口药,但这种药价格昂贵,一盒23500元,开支巨大。
  一次偶然的机会,陆勇发现了一种印度生产的仿制药,疗效一样,然而价格却相当便宜,一盒只要4000元。
  后来,他因为代购仿制药,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抓。
  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陆勇最终获释。
  当年陆勇为什么能够免于起诉?
  他的行为是否构成销售假药罪呢?
  今晚,长安君独家对话参与案件的检察官,时任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白峰,聊一聊办理这起案件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Q:现实中的陆勇案,是个什么样的案子?
  白峰:2014年4月,沅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将陆勇向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2013年1月,陆勇与一名印度人合作,采用网上发邮件和QQ群联系客户等方式,在中国国内销售印度“Cyno”公司生产的“VEENAT100”等三种治疗白血病的药物。经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印度Cyno公司在中国销售的这三种药物均未经中国进口药品许可销售。
  2013年8月,陆勇在互联网上购买了3张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银行借记卡,使用了其中1张借记卡用来吸收销售假药的资金。
  根据我国刑法,陆勇涉嫌销售假药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两个罪名。
  Q:第一次见到陆勇,你对他是什么印象?
  白峰:因为当时陆勇案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影响,我们对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陆勇的律师到场,听取他们的意见。
  在这个听证会上,我第一次见到陆勇。
  当时陆勇取保候审,因为身体原因,他当时脸色和精神不是太好。但很容易看出来,他态度很平和,一直面带微笑,对我们办案人员没有抵触情绪。
  陆勇一直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司法机关的指控都是认可的,主要是希望政法机关理解,对他从轻处理。
  我们听取了他的辩解,他说,他的动机不是为了牟利,而是为了广大患者,是一种善举,请求从轻处理。
  后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的时候一致认为他的主观恶性不大,一致认为可以对他做无罪处理。
  我觉得从听证会上大家的态度可以看出来,我们的社会还是有包容心的,是整体向善的。
  Q:媒体报道当时有1000多名病友写信为他求情,您看到这些信了吗?
  白峰:1000多名病友的联名信我没有看到,但我听说过。陆勇的律师也向检察院写过情况说明。
  我们听到这个情况后,心里有所触动,认为这件案件不像一般的刑事案件,在犯罪的主观恶意和危害后果上,与其他刑事案件还是有区别的。
  虽然这些信我们没有看到,但我们检察官走访了大量的白血病病友,他们通过陆勇购买印度仿制药,是案件的证人。
  当时我们挨家挨户去找那些白血病的病友了解病情,把陆勇的情况一点点全部查实,做了不少工作。他们都愿意给陆勇作证,说陆勇的行为是善举,请求我们从轻处理。
  他们证实了陆勇代购的药是有疗效的,也证实了陆勇动机不是为了牟利,同时也证实了在整个购药的过程中陆勇也确实没有牟利。
  Q:当时您身边的亲人、朋友听说这个案件的时候,会不会也说检察院不占理?你们心里好受吗?
  白峰:我与身边的朋友也谈起过这个案件,有的人认为陆勇犯罪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其他的白血病患者,是情有可原的,应当从轻处理。
  有的认为法不容情,虽然可以理解,但触犯了法律,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当时我们检察官心里也很矛盾,在情与法上还是面临一个偏重于哪一边的问题。
  Q:检察官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内部有没有争议呢?
  白峰:当时我在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任检察长,不起诉的决定最终是我做的。
  这个案子我们研究讨论过几次。湖南省检察院、益阳市检察院也过问了这件案子,听过几次汇报,并派人到我院进行指导。
  当时讨论这件案件时确实有过争议,争议最大的是:陆勇的行为是否是犯罪。有的认为从法律的规定上看,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有的认为陆勇的行为虽然违法,但犯罪情节轻微,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
  Q:后来又是因为什么认定陆勇不构成犯罪呢?
  白峰: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介入了此案,成为了案件的转折点。
  省、市、县三级院经过反复讨论,并听取了法律专家、法学者的意见,从案件的背景、动机和目的来分析,认为陆勇代购印度药品,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帮助别人,他的行为不能视为销售。
  我们认为,因为销售的特征是买卖,是一种利益关系,而陆勇代购药品不是为了自己牟利。
  在网上购买借记卡,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而是用于为其他病人支付购买药品款项提供一个账户,且只使用了一张,情节显著轻微,虽然违反了我国金融管理秩序,但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
  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最终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陆勇做了绝对不起诉处理,也就是无罪不起诉。
  Q:检察院在重新论证陆勇一案的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最后又是基于什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白峰:对陆勇案件的处理,我们是非常慎重的。省院、市院、沅江市院查找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相关案例。
  省院召集担任特约检察员的法学专家、法学教授开会进行论证,沅江市院召开了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陆勇本人参加,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当时,湖南省检察院卢乐云带队赴沅江指导案件办理
  正是基于听取了社会各方意见,分析了此案的背景,同时找准了法律政策和法律依据,所以沅江市院最终依法对陆勇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Q:在检察院公开的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中,有这么一段话: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什么是“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习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司法的原则和宗旨就是“为人为本,保障人权”。
  在公民的人身权益中,最大的权利是生命权。从陆勇案件来看,我们办案的宗旨就是要体现“保障人权”,尤其是要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权。
  我认为陆勇的行为类似于紧急避险,为了挽救几千名买不起昂贵药品的白血病人的生命,不得已违反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和金融管理法规,实施了违法行为。
  陆勇保护了公民最大的权利:“生命健康权”,通过损害小部分利益,保护了更大的利益,所以我们认为陆勇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对陆勇对不起诉处理,我们认为完全符合我国司法的“以人为本,保障人权”这一根本价值观。
  Q:这个个案件的意义,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是什么?
  白峰:陆勇案的处理,就像电影《我不是药神》里反映的那样,推动了我国医药管理制度的改革,这是一方面。
  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促进了我们司法理念和执法观念的转变。
  过去在基层检察机关,部门执法人员办案,习惯于按法律条文办案,机械性执法,冷冰冰地执法,没有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办理陆勇的案件,促进了我们司法观念的转变,即要坚持高检院提出的“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理念,既要严格执法,也要人文司法,以人为本,保障人权。通过办案彰显公平正义,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这就是以后我们检察机关要坚持的司法政策和原则。
  Q:您看了《我不是药神》这部影片吗?作为办理原型案件的检察官,您喜欢这部电影吗?
  白峰:我昨天晚上看的电影,很好看。我觉得影片之所以这么火,有两个因素:一个是真实,一个是悲情。
  这部影片是根据真实的案例改编,它不是虚构的,脱离生话的;同时它又将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悲剧式人物。为了大众利益不惜以身试法,最终身陷牢笼。
  真实让人共鸣,悲剧让人感动,它带给观众的既是悲喜交加,同时又有沉重的思考。
  电影《我不是药神》走红 原型案件更令人深思
18#
 天涯蓝天 发表于: 2018-7-8 15:26:00|只看该作者

《药神》背景了解一下!湖南检察公布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

源自:@湖南检察
《药神》背景了解一下!湖南检察公布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

陆勇
  @湖南检察 官方微博7月6日消息,湖南检察机关决定对陆勇不起诉。现在公布《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关于对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
  《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陆勇的购买和助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但其行为非销售行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陆勇通过淘宝网购卡并使用行为违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法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关于对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院决定对涉嫌销售假药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陆勇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欲知详情,请点以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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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7-6 19:01:00|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药神》:癌症患者寻“假药”自救该当何罪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我不是药神》背后:癌症患者寻“假药”自救,该当何罪?

《我不是药神》剧照
  从交不起房租的保健品商贩变身成为对抗癌症的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中国独家代理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人生发生了剧变:天平的一端是利益的诱惑,另一端是患者对求生的渴望,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就此展开。
  2018年7月1日,喜剧片《我不是药神》上映,未满一周,口碑爆棚。患病16年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病友、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创始人、秘书长刘正琛说,他全程流着眼泪看完,但走出电影院时,他在微笑。
  《我不是药神》电影取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主人公程勇的原型正是被媒体称为“跨境代购药品第一人”、“药侠”的无锡商人陆勇。不过,此时距离他上一次被置于聚光灯下,已将近五年。

药神原型为自救购印度仿制药,险些坐牢
  2013年11月23日,陆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那之前,陆勇已身患慢粒白血病12年,长期服用瑞士进口的抗癌药格列卫。
  格列卫的学名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原产于瑞士,对慢粒性白血病与恶性胃肠道间质瘤等致命疾病有着良好的疗效。然而,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甲类药品(可全额报销)与乙类药品(报销比例由各地自行设定)名单当中,均不包含格列卫。而当2009年新版的药品目录增加260个药品、并规定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拥有15%的调整权时,一开始也没有任何地区将格列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这也就意味着,陆勇服用格列卫的所有费用均需他个人承担。终于,不堪每年20多万的高昂药费支出,陆勇在2004年起选择从印度购入相对廉价的仿制“格列卫”。
  所谓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一般来说,在专利药品保护期到期后,其他国家的制药厂即可生产仿制药,再通过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后,仿制药品便可批准上市。
  然而,格列卫在中国的专利有效期限长达20年(1993~2013),这意味着在2013年4月1日前,国内没有药厂能够合法仿制格列卫。而出于专利保护,这款由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的慢粒靶向药在当时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高达每瓶约2.4万元。相比之下,印度仿制药的价格仅为原版的二十分之一。
  在亲测有效后,陆勇将此方法推荐给其他病友,同时帮助生产格列卫的印度企业打理在华药款账户。
  然而,印度仿制的“格列卫”在中国并未注册,即没有获得当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因为自己和病友们治病心切,陆勇起初并没有想过后果。

陆勇案外,64人曾因同种“假药”获刑
  2014年7月22日,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涉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经媒体报道,因其癌症患者的身份和涉嫌销售假药罪名的争议,陆勇一案引发广泛关注,甚至曾有千余名癌症病友在联名信上签字为他声援,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一年后,沅江市检察院于2015年2月26日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办案检察官在不起决定书中写道:“如果认定陆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对陆勇这样的癌症患者们来说,印度仿制的“格列卫”是当时他们能够握住的一根“救命稻草”。然而,陆勇的“幸运”似乎更属于个案。
  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仅涉及印度仿制“格列卫”单种抗癌药物,就有43份相关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涉案人员达65人,仅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余64人中,有57人被认定犯有销售假药罪,7人被认定犯非法经营罪;54人被判处半年到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10人被判处三到五个月不等的拘役。
  这些被告人中,不乏像陆勇一样的白血病患者。
  例如,2009年,山西运城的慢粒白血病患者石鸣(化名)在某名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协会群”中第一次了解到印度仿制版“格列卫”。从2010年起,石鸣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印度NATCO公司的代理商莫尼斯购进“格列卫”和极少部分“易瑞沙”,再通过中国邮政速递将药发回国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协会群”不时有人询问仿制“格列卫”,石鸣就以平均每瓶加价2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全国各地需要该药品的人。为了不被查处,石鸣还想到用他人的名字开通银行账户,以此收取药款。
  截至案发,石鸣等人共向重庆、辽宁、福建、河南等省市销售价值约144万余元的印度版“格列卫”药约1800余瓶。
  2014年4月,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认定石鸣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41万元也全部予以追缴。

司法解释尚不明确,销售假药定罪难
  价格低廉、疗效大致等同的仿制药,缘何在国内会被认定为假药?
  澎湃新闻注意到,《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第(二)项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同时,《刑法》第141条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该条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及非药品。
  这意味着,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擅自生产、进口的药品无论是真是假有疗效与否,都会按假药论处。而当代购者与印度仿制药公司接洽而完成购买销售行为时,所具有的帮助销售性质或可涉及触犯《刑法》第141条。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条件做了修改,在此之前,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成立,除了要求具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还需要相应的行为造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危险。一般情况下,若印度仿制药具有真实的疗效,符合“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要件的可能性并不大。
  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看来,陆勇案中检方对其不予起诉,回避了“假药”的认定,直接以其是买方行为,且并未从中谋取任何利益,不符合销售假药罪的“销售行为”,将其出罪。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劳东燕在《价值判断与刑法解释:对陆勇案的刑法困境与出路的思考》一文中指出,“销售”行为认定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在购入药品后再行卖出。如果在药品的买卖过程中,代购者是站在买方的立场,受人之托,为他人寻找药品销售商或制造商,疏通购买渠道、转交货款,即使收取一定费用,也算作提供居间服务所得报酬,而不能单凭谋利本身便直接认定为“销售”行为。
  近年来,对于销售未经批准的境外药品入刑,法律也有所松动。
  陆勇案后,最高法、最高检曾于2014年11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1条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周浩指出,司法解释将部分销售假药的行为予以出罪,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形式违法与实质违法的张力。“但这样的解释立场,依然埋下了难题,何为少量,如何判断?不同地区、不同的裁判者,必然给出不同的结论,招致的是刑罚的不均衡”。

寻“假药”实属无奈?新药投用纳入医保周期漫长
  自2003年9月开始,诺华公司曾尝试降低药价,在中国启动全球患者援助项目,推出“买三送九”等优惠活动。但即便如此,一名患者服用正版格列卫,每年至少仍需花费7万元左右。
  为了买到救命药,冒着招致牢狱之灾的风险铤而走险,是部分患者们在现实中遭遇的窘境。
  事实上,中国法律制度并非没有为仿制药提供法规支持。2006年1月,《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颁布,2015年,卫计委又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探索通过利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提高药物可及性的可行性,国内尚不能仿制的,通过建立谈判机制,降低采购价格,加快国内相关药品上市速度。
  但据业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上述法规未正式投入实践。
  2016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亦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近几年,随着一大批专利药品保护期到期,国产仿制药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癌症患者的求药焦虑和经济负担。在各地医保预算有限的前提下,能被纳入医疗保险或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的药品,仍是寥寥。即使被纳入,报销的限额也仍旧不是很大。
  不过,国家和省级的医保药品目录更新并不容易。刘正琛告诉澎湃新闻,无论是医保目录的更新,还是新药的研发和投入使用,在中国都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周期。2017新版医保目录出炉距离上一次更新,间隔时间长达八年。
  更重要的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更新的机制目前也尚不够健全。
  “一种新药,是否应该被纳入医保目录?应该用什么价格来纳入医保目录?没有疗效药物是否应该被剔除出医保目录?新药进入医保目录之后应该报销多少?现在都找不到一个文件或者法律来明确的界定”,刘正琛认为,医保目录的调整,应该要有科学的工具来辅助。
  电影《我不是药神》走红 原型案件更令人深思
16#
 红星 发表于: 2018-7-5 15:01:01|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药神》原型帮病友买药被抓 检方:不起诉

源自:重庆晨报
原文标题:《我不是药神》主角原型无偿帮病友买药 检察院:不起诉

  在电影圈,如果没有挺直腰板的硬气,还真没有哪个电影敢在公映前做大规模点映。因为这毕竟是一锤子买卖,好不好,观众说了算。
  电影《我不是药神》却做了。
《我不是药神》电影海报。

  观众也给出了答案,截至7月4日上午11点,淘票票官方数据显示,《我不是药神》点映票房已经突破了1.2亿,累计观影人次破150万。应观众的呼声,影片的公映日已从7月6日提前至7月5日。
  《我不是药神》取材于真实的故事,电影中主人公“程勇”真名叫做陆勇,是无锡振生针织品有限公司和无锡绿橙国际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50岁的他,有着一个3913个粉丝的加V微博@药侠陆勇,其实他还有个更长的头衔,“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其实,陆勇对电影的改编并不满意,他不想让外界以为他是为了钱做这件事,在电影首映典礼上,徐峥宽慰陆勇说,“这部电影小人物的部分属于我,英雄的部分属于你。”
图左:徐峥 图右:《我不是药神》主角原型陆勇。

  陆勇案对于中国法学界来说,也是一个“不同意义”的存在。
  “法律也是可以有温情的,冷冰冰的永远只是法律的机械执行者。”7月4日,长期关注陆勇案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陆勇案给予人们四点启示:体系化的思考有助于提高刑法适用的质量,刑法解释中不可固守先前理解,刑法解释不应回避实质的价值判断,有必要通过灵活运用解释技术来拉近刑法解释中的应然与实然。
  白血病患者吃不起的“天价药”一盒两万多
  陆勇代病友买印度版便宜药被抓
  对于慢粒白血病患者来说,“药不能停”这四个字是他们真实的写照。
  2002年,34岁的陆勇被确诊慢粒白血病,吃了两年的瑞士抗癌药“格列卫”。“格列卫”23500元一盒,平均一粒药200元。慢粒白血病患者笑称,每吞下一粒药,都是在吞钱。
  媒体报道称,陆勇有一个慢粒白血病病友的QQ群,里面有上百人,只有他和另一个经商的老板能勉强吃得起“格列卫”,天南海北的人在网络空间诉说着各自遭遇和绝望,每过一段时间,有些人的头像再也不亮了,人死了。

  陆勇前前后后购买“格列卫”花了56.4万元。不堪重负的他改用印度仿制药,价格仅是瑞士药的二十分之一。陆勇后来将印度仿制药又推荐给了其他病友,还帮忙代购。
  上游新闻记者从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沅检公刑不诉〔2015〕1号不起诉决定书中看到,2004年9月,陆勇通过他人从日本购买由印度生产的同类药品,每盒价格为4000元。陆勇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到了印度抗癌药物的经销商印度赛诺公司,开始直接从印度赛诺公司购买抗癌药物。陆勇通过自己服用一段时间后,觉得印度同类药物疗效好、价格便宜,遂通过网络QQ群等方式向病友推荐。网络QQ群的病友也加入到向印度赛诺公司购买该药品的行列。陆勇及病友通过国际汇款方式向印度赛诺公司支付购药款。
  在此过程中,陆勇还利用其懂英文的特长免费为白血病等癌症患者翻译与印度赛诺公司的往来电子邮件等资料。随着病友间的传播,从印度赛诺公司购买该抗癌药品的国内白血病患者逐渐增多,药品价格逐渐降低,直至每盒价格200余元。
  由于支付购药款方式,既要先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又要使用英文,程序繁琐,操作难度大。求药的患者向印度赛诺公司提出了在中国开设账号便于付款的要求。2013年3月,经印度赛诺公司与陆勇商谈,由陆勇在中国国内设立银行账户,接收患者的购药款,并定期将购药款转账到印度赛诺公司指定的户名为张金霞的中国国内银行账户,在陆勇统计好各病友具体购药数量、告知印度赛诺公司后,再由印度赛诺公司直接将药品邮寄给患者。印度赛诺公司承诺对提供账号的病友将免费供应药品。
  陆勇在QQ病友群里发布了印度赛诺公司的想法,云南籍白血病患者罗树春即与陆勇联系,愿意提供本人及其妻子杨慧英的银行账号,以换取免费药品。陆勇通过网银U盾使用管理罗树春提供的账号,在病友向该账号支付购药款后,将购药款转至张金霞账户,通知印度赛诺公司向病友寄送药品,免除了购药的病友换汇、翻译等以往的一些繁琐劳动。
  在使用罗树春、杨慧英账号支付购药款一段时间后,罗树春听说银行卡的交易额太大,有可能导致被怀疑为洗钱,不愿再提供使用了。
  2013年8月,陆勇通过淘宝网从郭梓彪处以500元每套的价格购买了3张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银行借记卡,在准备使用中发现有2张因密码无法激活而不能用,仅使用了1张户名为夏维雨的借记卡。陆勇同样通过网银U盾使用管理该账号,将病友购药款转账到印度赛诺公司指定的张金霞账户。
  司法机关查明,共有21名白血病等患者通过陆勇先后提供并管理的罗树春、杨慧英、夏维雨3个银行账户向印度赛诺公司购买了价值约12万元的10余种抗癌药品。陆勇为病友们提供的帮助全是无偿的。对所购买的10余种抗癌药品,有“VEENAT100”、“IMATINIB400”、“IMATINIB100”3种药品经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鉴定,系未经我国批准进口的药品。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药需要经过临床监测,还需拿到药品进口注册证。因此,陆勇代购的这些印度仿制药,即使在印度是合法生产,疗效也得到患者的认可,但是在国内它仍属于假药之列。
  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办一网络银行卡贩卖团伙时,将曾购买信用卡的陆勇抓获,陆勇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
  检方不起诉:若认定陆勇犯罪将背离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2014年3月19日,陆勇被取保候审。7月21日,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28日湖南沅江市法院对该案开庭,陆勇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检查,向法院提请延期。
  2015年1月10日晚6点30分,陆勇和朋友一行3人从无锡飞抵北京,“我们在机场走着走着,发现陆勇没有跟上来,再一看他被警方带走了。”陆勇同行的一名朋友回忆称,机场警方带走陆勇的原因是“网上追逃”。
  陆勇的律师张宇鹏还记得,追逃机关是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北京警方是协助。
  此后,有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在《我不是药神》里,有这样一个桥段,患病老奶奶同警察的对峙中道出了一种绝望,“4万一瓶的正规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吃垮了,我只想活命……谁家里还没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
  此后,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于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释法说理书显示,检方不起诉归为三点原因,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陆勇的行为源起于自己是白血病患者而寻求维持生命的药品。陆勇所帮助买药的群体全是白血病患者,没有为营利而从事销售或中介等经营药品的人员。陆勇对白血病病友群体提供的帮助是无偿的。在国内市场合法的抗癌药品昂贵的情形下,陆勇的行为客观上惠及了白血病患者。
  陆勇通过淘宝网从郭梓彪处购买3张以他人身份信息开设的借记卡、并使用了其中户名为夏维雨的借记卡的行为,属于购买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支付白血病患者因自服药品而买药的款项,且仅使用1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在网上,曾有人发问,陆勇的无罪释放,是否只是法律暂时地迎合或者屈从于民意的结果?
  “案件是法治的细胞,尤其是疑难案件,对于刑事法治的推进更是有着重要的意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认为,陆勇案的疑难之处不在于事实,而在于法律,它是一个法律适用上存有争议的疑难案件。
  陆勇案之外三十余同类案件均为有罪
  “我和陆勇也有过一面之缘,他是个幸运的人。”劳东燕称,自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现同类案件有三十余起,这些案件的被告人大多被定以销售假药罪,个别案件则按非法经营罪等来处罚。
  这些案件中,有五起案件的案情与陆勇案比较相似,均涉及印度仿制抗癌药品的代购。但不同的是,这些被告人在代购的同时谋取了一定的利润,且被告人大多不是患者。
  与陆勇案的案情几乎相同的是山西运城的石某销售假药案,该案被告人石某也是慢粒性白血病患者,同样是居间帮助其他患者向一家印度制药公司购买格列卫,不同的只是,他平均每瓶加价200元左右,收取了居间的费用。最终,石某被认定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违法所得41万元也予以追缴。
  另外,在江苏射阳的杜某、徐某甲销售假药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徐某甲是盐城某医院某科的主任,他在病患有用药需求时,向杜某购入仿制药易瑞沙,每瓶加价300-400元后交给病患使用,所得的差价用于科室的开支。徐某甲也被认定构成销售假药罪,只是免于刑事处罚。
  “为什么陆勇可以无罪,主要就是从‘销售’概念入手,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有偿转让的行为。”劳东燕举了个例子,A准备去日本旅游,B听说了这件事,就向A提出了帮忙买药的请求。A接受了之后,把药带给了B,“这就是委托购买,它发生的情况是特定的。而如果是,A囤积了一批药,B去买,这就不行了。”
  劳东燕还认为,像陆勇案那样,未经批准而从境外进口特定药品,只要该药品不推向市场,就不能认定为假药。
  “即便陆勇案发生在国产格列卫仿制药正式上市的今天,其向印度购买或代购仿制药的行为,也未必就能认定具有期待可能性。”劳东燕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在现行医疗体制下,我国的制药公司往往将关注重心放在销售环节,再加上繁琐的审批制度,由此影响了医药企业大多制造疗效相当的仿制药的能力,即使开发出相应的仿制药品,不仅药价至少贵出十几倍,其疗效与安全性也未必能让人放心。
  “应当承认,刑法规范本身就凝结着立法者的价值判断,当司法者运用建立在形式逻辑基础上的三段论,来完成整个涵摄的过程,本身便是在实践立法者的价值判断。”劳东燕称对于陆勇的无罪,显示的是法理和客观情况,法律从业人员灵活运用法条,不是单纯的做主观的价值判断,“法律也是可以有温情的,冷冰冰的永远只是法律的机械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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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8-7-5 12:01:00|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药神原型:还在吃印度药 每月药费不到300元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现在找我帮忙买药的人少了,是好事

⊙作者:安莹 项凤华 陈彦琳 朱鲸润

  得了重病,面对天价药,吃还是不吃?选择吃,普通家庭无法承受,不吃,生命得不到延续……这两天,电影《我不是药神》还在点映期就已经在朋友圈中火了。影片讲述了白血病患者在买不起天价救命药的情况下,找一位保健品店老板买印度低价仿制药的故事。据了解,影片改编自当年的“陆勇案”。陆勇来自江苏无锡,当年他的“没钱吃正药,改吃仿制药”的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片中提到的抗癌药“格列宁”也就是真实世界的“格列卫”,如今随着医保政策的落实和原研药专利到期等原因,格列卫“天价药”的帽子被摘掉,从当初的几万元一个月到如今只需1000多元。7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对陆勇进行了采访,他表示,尽管药价已经下降,但他还是在吃印度的仿制药,原因也很简单──便宜。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安莹 项凤华 陈彦琳 朱鲸润

专访电影原型陆勇
如今身体挺好 目前还在吃印度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电影中徐峥扮演角色的原型就是无锡人陆勇。1968年出生的陆勇是一位企业家,2002年他被医院诊断患上“慢粒细胞白血病”,骨髓移植需要配型,只能先吃药,稳定病情。那时瑞士格列卫临床效果好,但十分昂贵,一年光吃该药花费就要近30万元。2004年,陆勇意外获悉印度有仿制格列卫,如果吃这种药一个月仅4000元左右。他通过药瓶上的信息联系上了印度方面直接购买仿制药。
  陆勇吃了一段时间印度仿制药后,发现效果很好,便将自己的服用情况发在了病友群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病友纷纷联系陆勇,希望他能帮忙。“告诉他们怎么弄,实际上也不是我帮他们买,他们支付完成不了,主要帮他们解决支付问题。”让人没想到的是,2013年11月,陆勇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近千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幸运的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检察机关撤回了对陆勇的起诉,法院也对“撤回起诉”做出了裁定。
  “近段时间身体挺好,每天都在吃药。”陆勇介绍,目前他吃的还是印度药,现在每个月药费不到300块钱,每个人情况不一样,现在他也不清楚其他病友选择哪种药物。“现在找我帮忙买药的人很少很少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事。”
  陆勇表示政府对医药改革推广的速度很快,值得点赞!“回头看过去三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也要为政府点赞,包括进口抗癌药零关税、药物注册时间缩短,这些都是为民生考虑的事情。”
  “进口药物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中国有关部门能不能出面跟他们进行谈判,毕竟中国平均收入还是跟欧美差距很大,药品价格要降低进来。”采访中,陆勇也提出建议。
  “现在我想过平静的生活,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陆勇介绍,这几天被电影片方邀请在北京参加活动。“片方表示会拿出200万元,由我主持建立公益基金会帮助白血病和肿瘤患者。如果建一个基金会还要花不少精力进去,所以我还没有想好。”陆勇说,他始终敬畏法律,感恩社会的进步。他希望广大病友病有所医,都能控制住病情,享受生活带来的快乐。

还原神药“格列卫”
专利到期后国内很多厂家都能生产

  “格列卫研发成功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重大突破!”江苏省中医院血液科主任孙雪梅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脱口而出这句话。孙雪梅说,自己并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但最近总是听身边人在讨论,电影里所描写的病症,临床上称之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简称“慢粒”),为白血病中的一种,发病率在十万分之三左右。
  孙雪梅介绍,慢粒早期不容易发现,进展比较慢,很多患者在体检时会发现白细胞降低、脾肿大、腹部有包块等症状。在“格列卫”面市之前,慢粒患者在慢性期只能依靠骨髓移植,且不说寻找匹配骨髓的难度,即使在移植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并发症的风险。当慢粒患者进入到快速期后,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很快就会死亡。
  “1999年之前,慢粒患者的平均生存期只有2-5年,而且医生们对慢粒这种疾病治疗拿不出什么好办法。瑞士诺华制药公司研发的‘格列卫’让这类患者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孙雪梅说,这是非常好的靶向药,如今我们绝大部分病人在服用之后和正常人一样,而且生活质量高,和骨髓移植相比,药物的副作用也小。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血液科主任丁家华透露,“格列卫”原研药专利到期后,国内很多生产厂家都可以对格列卫进行仿制药的生产,价格也会降低不少。

南京患者说变化
纳入医保 药费从1年7万多降到1.8万

  南京市民刘大爷今年72岁,2004年时他被确诊为慢粒。保守治疗了四年,刘大爷体内的癌细胞加速扩散,打针输液已经起不了作用。2008年,医生推荐刘大爷服用格列卫。
  “当时,吃这药真的太贵了,负担不起。一天吃四片,一个月吃两盒就要花2万多元,医保也不能报销。”刘大爷说。
  后来,刘大爷按“3+9”的优惠政策买药,即买三个月送九个月。“当时买药要一年一买,一年72000元。”可病情严重,刘大爷只好四处借钱买药。“为了买药,穷到连鸡蛋都吃不起。”
  那时候,刘大爷也听病友说过印度的仿制药。“有人吃过,效果不错。我就也托关系买了一瓶。确实便宜多了,一瓶只要1600元。”刘大爷说,听到陆勇案时,他也颇有感触。“那也是病友为了求个活法才去那么做的。”
  不过,刘大爷只买过一次印度的仿制药。“后来,格列卫纳入医保了,价格也能负担得起,就不那么麻烦去买印度药了。一方面怕买到假的,另一方面也确实不方便。”
  2013年,江苏省将格列卫等抗肿瘤治疗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刘大爷一家高兴坏了。这样,刘大爷医保报销之后,每年只要承担18000元的药费。“吃了这个药好多年,很多认识的病友都不在了。我现在身体状态还行,活着,我就很满足了,至少我还是幸运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江苏省建立谈判机制,将部分特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医保特药范围已扩大到22种。

抗肿瘤“原研药”
为何价格那么高?

  影片中的天价药为何那么贵?“原研药之所以贵,是因为研发艰难,十分烧钱,如果销售的价格低,谁还会投入新药研发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
  去年,国家“重大新药创制”技术副总师陈凯先院士在2017年中国江苏·大院大所合作对接会上曾介绍,根据调研,目前在欧美国家,研发成功一种新药,需要26亿美元,耗时10-15年。而且,新药研发的成功率并不高,任何一个环节的差错,都可能导致新药夭折。数据显示,新药研发平均成功率仅为9.6%。

海外代购药品
仍处于灰色地带

  影片中患者用走私仿制药、海淘药的现象,在现实中也经常出现。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也一直关注着“陆勇案”,他认为,以印度的抗癌专利药为例,虽然价格便宜,但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销售的药品,以假药论处。也就是说,不论药品在境外的真假如何,均是“法律上的假药”。
  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提到: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此,胡晓翔认为,这仅仅是为境外代购的行为开辟了一条“细缝”,其合法性并没有彻底解决。海外代购药品依旧是“灰色地带”,在夹缝中生存。
源自: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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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5-1 08:01:01|只看该作者

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抗癌药还是要靠自主研发

源自:钱江晚报
原文标题:还记得“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吗

陆勇当年被抓时的报道。央视截图
新华社资料图
  “零关税”这三个字,无疑是被称为国内“抗癌药代购第一人”的陆勇以及他身边的癌症群体成员们最为关注的。
  陆勇说,这将为很多癌症患者带来新希望。
  “抗癌群体更关心的是,他们实际需要付出多少钱。”陆勇说。

“过来人”陆勇的自救和被抓
  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2017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429万,平均每天1万多人被确诊为癌症,他们中的很多人将面临艰苦的、不能中断的漫长治疗。
  作为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和他的病友大概还算是幸运的,因为从2014年开始,他们已经不必像过去那样为药价发愁了。
  “坦白说,对于我们这样的慢粒白血病患者,已经不太受这项政策的影响了。”如今,陆勇还在从印度购买日常所需的药物,每年花费约3000多元。
  他还记得,2002年,他被查出癌症,并开始接受治疗,直到2004年,他花在一种叫格列卫的进口药上的钱,每月至少2万多元,这让原本家境不错的他,日子很快捉襟见肘。
  正是在2004年,陆勇获悉印度有一种廉价但有效的格列卫仿制药,一年的花费不过几万元。
  巨大的价差,是他开始自救、分享购买渠道以及后来帮病友代购这种仿制药的起因。
  为了给印度的药品公司汇款,陆勇网购了3张信用卡。其中一张给印度公司作为收款账户,另两张因无法激活被丢弃。
  麻烦还是来了,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办一网络银行卡贩卖团伙时,将曾购买信用卡的陆勇抓获。
  2014年3月19日,陆勇被取保候审。7月21日,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面临牢狱之灾的陆勇,很快成为了新闻人物,他被媒体称为“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特别是2014年湖南沅江检察机关起诉陆勇后,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还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而在陆勇被抓的2014年,他代购的这种药,已经降到两百多元一盒。
  在被关在看守所117天后,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两天后,陆勇重获自由。
  对于这段经历,陆勇现在并不愿多提,他说,“人嘛,总是想活下去的。”
  今年4月起,有关进口抗癌药物零关税的消息,一下子成为了抱团取暖的抗癌群体中,最热的话题。
  陆勇说,零关税,将给抗癌群体带来更多的希望和机会。

多少家庭因为治病最终不得不卖掉房子
  和陆勇一样,对此抱有积极态度的,还有北京新阳光基金会秘书长刘正琛,他因患白血病而创立了这个基金,致力于帮助癌症患者。
  在他看来,零关税,将帮助癌症患者获得更多更好的抗癌药物。
  据介绍,因药品种类、是否享受最惠国待遇等影响,此前我国对进口药品征收的关税税率不同,低的2%,高的8%,其实并不高。
  但相对于价格,患者更关心是否进医保,因为这关系到患者自己要掏多少钱。
  刘正琛对此感触也很深,他曾遇到一个病患,用的进口抗癌药关税也很低,但不进医保,费用依然很高,这个家庭不得不考虑卖掉房子。
  这种因为患病卖房子的事,比比皆是。
  “目前国内慢粒白血病患者中,九成是吃伊马替尼这种药,国产药和仿制药也都上市了,并且进了医保。”陆勇举例,他所在的江苏无锡,如果病人符合年收入不超过12万、无二套房、无20万以上车辆等条件的话,药物价格可以享受政府援助,即药物买三送九,总价7.2万元,省医保再报销75%,换算下来就是一年不到两万的药费。但不符合条件的,依旧要掏7.2万元一年。
  他说,一年7万多,长久下来,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撑得下去的。
  据介绍,零关税新政策中,还将进口抗癌药物的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
  陆勇解释,这大大缩短了进口抗癌药原来60天的批准时间,对急于用药的病患是好事。
  刘正琛坦言,零关税之外,关键还是看这些进口药的价格能不能降下来,以及进口抗癌药有多少能进医保。

“抗癌药马拉松”还是要靠自己跑
  记者了解到,不少癌症病人在难以获得处于专利期的进口药时,会把目光转向印度的仿制药。很多抗癌者都会疑问:印度都能仿制,我们仿制不出来吗?
  陆勇和刘正琛告诉记者,这首先是进口药品是否处于专利期的问题。如果处于专利期,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就不能被仿制。但因为印度加入WTO比中国晚好几年,有的药是进入WTO之前就仿制了,并且有针对仿制药的共性技术和研发机制平台。
  另一方面,印度政府援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的一条,即疾病影响到很多人生命的话,是可以强制授权仿制的,印度国内亦有这样的政策,“有个案例,拜尔公司有一种抗直肠癌的药每月5000美元,印度就跟对方谈降价。谈判无果,印度就让国内公司仿制了这种药,仿制完后。这种药售价才200美元。”但刘正琛也指出,印度的这种方式并不是不尊重专利,而是会在200美元中提取百分之五作为专利费给拜尔公司的。
  “我们目前还是缺乏评估药物经济学的科学透明的工具和决策平台。”刘正琛介绍,国际上这叫卫生技术评估,只有将评估和决策结合到一起,才能使病患受益,“目前广东河源和青海在做试点。”
  “一些抗癌靶向药的价格还会越来越贵,因为研发成本贵。”陆勇和刘正琛都认为,我们国家不能光靠买和谈,更重要的还是要自主研发,这样才能不受制于人。
  实际上,陆勇和刘正琛说的这些,国家层面也一直在推进。
  刘正琛说,“抗癌药的研发就像马拉松,还是要靠自主研发,靠自己往前跑,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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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妮爱 发表于: 2015-3-17 10:15:00|只看该作者

抗癌药代购者被抓:法与理的冲突

源自:中国青年报
  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1月10日晚飞抵北京后,在机场即被警方逮捕,目前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此前,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陆勇已被网上追逃。陆勇的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京华时报》1月14日)
  对陆勇涉嫌犯罪的主要指控是销售假药,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否是假药应按照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来认定,而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规定,走私未经国内审批、许可的药即认定为假药。很不幸,陆勇代购的印度仿制抗癌药,虽然在印度属于合法生产、销售的正规药品,却未经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销售,因此也可以被视为“假药”。
  同时,根据当前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发生实际人身伤害。因此,尽管陆勇为病友代购的印度仿制抗癌药,确实药效良好,而且他本人没有直接牟利行为,其行为亦可被认定为销售假药。
  可以说,在现有药品监管法律框架下,警方抓捕陆勇于法有据。可是,既然涉嫌犯罪,为什么还会有数百名病友为陆勇“喊冤”?
  作为身患白血病的重症患者,陆勇在顽强与病魔斗争的过程中,发现了疗效相近而价格便宜很多的“救命药”,和广大病友分享信息,还主动帮那些不会“海淘”印度仿制抗癌药的病友代购。如果陆勇因此而获罪,不仅身受“救命之恩”的病友们感到心塞,也让公众难以接受。
  法治社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法治的基本秩序,个人好恶确实不能影响法律的正常运行。可是,在严守法律秩序的前提下,我们也不能忘记“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原则,这“人情”当然不是极少数人的私心、私情,而是公众利益格局上衍生的公众普遍感受,是人们内心对公平、公正的共同愿望。
  药品监管的法律体系,其根本宗旨,是为了向公众提供更完善的用药环境,让公众能够用上更安全、更高效、更廉价的药品。但现实是,一方面公众承受不起昂贵的进口原药,一方面有关部门又不能引进廉价的仿制药。在陆勇案例中,与其苛责这些人为何代购“假药”,不如更多反思,如何解决众多重症患者被高昂药费压得透不过气的现实困境。
  为了构建更加完善的用药环境,药监以及相关司法、执法部门要通力协作,将患者和公众权益最大化当做衡量工作得失的最高标准,要尽快激活“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为廉价仿制药从国外引进乃至在国内生产打开“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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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3-11 08:27:00|只看该作者

跨境代购抗癌药第一人欲成立基金会助病友

源自:南方都市报

  每天4颗黄色药片,印度仿制版“格列卫”,是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赖以生存的药物。南都记者 刘素楠 摄
⊙记者:刘素楠 “再这样下去不行,我不想整个人都陷进去。”被称为“跨境代购药品第一人”、“药侠”的陆勇对南都记者说。刚刚彻底摆脱牢狱之灾,他的电话却一天响几十次,为数众多的、患不同“绝症”的病友不断通过他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寻找他的联系方式,希望得到他的帮助。

  陆勇正在了解成立基金会、NGO的手续──救助一个群体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十分有限,他想成立一个基金会,让志愿者来专门帮助这些求助者。
  时逢“两会”召开,有关陆勇的新闻报道也引起了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原院长俞光岩建议为少数救命药品建立绿色通道,另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涂辉龙则呼吁把抗癌“救命药”纳入医保。

一名白血病患者的自救
  除夕前一天,陆勇接到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的通知,让他于2月26日到现场听取不起诉决定书。大年初五,陆勇做东请无锡当地的几位白血病友们吃了顿饭,感谢他们在他“落难”时的支持。三天之后,沅江市检察院当场宣布,因陆勇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起诉。
  47岁的陆勇在经历诸多波折之前,人生一直平顺:出生于江苏无锡市东部的安镇,上完小学和初中之后,考上了无锡市最好的高中,随后考上南京东南大学,学习材料工程专业。在外贸公司积累了十多年工作经验之后,32岁时开了属于自己的纺织厂。
  “周围的人都认识他,看着他长大,他从来都是笑嘻嘻的。”陆勇的母亲蔡珠凤说。她已年过古稀,平日里在老伴留给儿子的小工厂里帮着做工。小厂就坐落在安镇,是一座由平房围成的四合院。
  2月6日是一个大晴天,几个女工围坐于一张木桌边,正给一摞一摞的白色袜子包装封套,包装上全是日文,这意味着不久之后,这些从无锡生产、包装的袜子将出口到日本。
  陆勇颇有生意头脑,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疾病,他认为自己的企业肯定会更成功。人生在2002年转向,他被确诊患上“慢粒白血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慢性白血病中常见的一类,起病缓慢,临床上可分为慢性期、加速期及急变期。陆勇得知多数慢粒白血病患者的生存期只有3至5年,因此,他为自己做了3至5年的人生规划:多挣点钱,让家人在经济上宽裕点。
  幸运的是,慢粒白血病有药物可以让患者维持生命,那就是格列卫。格列卫是瑞士诺华公司研发的一种分子靶向药物,现作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一线用药,有效率高达95%,且对治疗胃肠道间质瘤也取得了确切疗效。2001年,格列卫在美国被批准应用于慢粒白血病的治疗,其预估中位生存期长达19年。
  药有了,但价格不菲。一盒23500元,一年光是药费就得花掉28.2万元。一人得病,举家治疗。那时候,骨髓移植是唯一的希望,不过,吃了2年瑞士格列卫,家底都快被掏空了,陆勇于心不忍。
  2004年4月1日,愚人节,他建立了一个慢粒白血病患者的Q Q群,诉诉苦,问问药,幸运的话,还可能找到骨髓配型。就在这一年的6月,一篇英文报道给了他新的希望:2001年,韩国慢粒白血病患者从印度购买格列卫仿制药,药价仅是正版药的三分之一。
  印度仿制药是无法在中国境内购买的。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药需要经过临床监测,还要拿到药品进口注册证号才是真药。在印度属于合法生产、销售的正规药品,未经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销售,也被视为“假药”。
  陆勇托人从日本买到了印度仿制药,每盒仅4000元人民币。但是,换药遭到了母亲的反对:“他吃了两年,情况蛮好的。后来吃不起,买了印度药,便宜是便宜,但价钱差得太多,我们担心万一是假药怎么办,前面吃的不都等于浪费了?但是他一天换一颗,后来检查各项身体指标也没问题,才敢跟人家说的。”陆母回忆道。
  陆勇从药盒上寻找到印度制药企业的联系方式,此后便开始直接从印度药企购买药品。Q Q群里的病友们得知这条救命途径,也纷纷向陆勇咨询。他甚至把购买方式写成一个模板分享在群里,希望帮到同病相怜的人们。
  2005年,陆勇终于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骨髓。但权衡一番之后,他放弃了移植治疗,继续吃印度仿制药维持生命。

一张银行卡引发牢狱之灾
  每天中午吃一次药,开车上班,闲时在家喝茶,拒绝饭局,日子就这么继续着。
  2013年11月21日下午,陆勇的办公室门突然被推开,涌进5个人,其中一个出示了无锡市公安局民警的证件,称传唤其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陆勇心想,这恐怕与不久前自己在网上购买信用卡有关。
  2006年,陆勇曾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志愿者的身份,在韩国慢粒白血病协会的支持下,两次前往印度走访药厂。作为“中国慢粒白血病患者”的代表,他与印度药厂进行了一番谈判,要求降低药品价格。那一年,瑞士诺华公司起诉印度政府和专利局,最终败诉,印度药企因此得以仿制格列卫。据陆勇回忆,谈判前,药品价格为1800-2000元之间,谈判后印度药企答应了他们的降价请求,把价格降低到1400元一盒,但条件是需满足一定购买数量。
  但是,跨境购买涉及支付的问题。
  2004年早期从印度购买药品时,大多数病友通过西联汇款来支付。据陆勇介绍,西联汇款可在农业银行办理,先填写表格申请购买外汇,再用英文填写西联汇款的汇款单,根据汇款金额收取15美元~25美元手续费。
  2011年,印度药企销售在中国建立了银行账户,方便中国患者汇款。但国内银行屡屡升级网银,给印度药企带来不少麻烦。“更有一次,因为所有的借记卡和网银U盾在印度被偷,只能来中国在开户行申请挂失并等到一个月后再次来中国办理解冻手续。”陆勇在博客中写道。
  最后,印度药企向陆勇请求帮助,甚至将U盾交给他保管,同时也为陆勇提供免费药品。陆勇先后找了云南两个病友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给印度公司,患者将购药资金打到该账户上,再由该账户统一转账给印度药企,优点显而易见:手续方便简单,到账迅速,手续费低。
  然而,多起跨境代购药品者入罪事件,使得云南病友拒绝提供个人银行账户。陆勇解释,如果用自己的账户,担心引起病友误会其从中渔利,因此,他以500元一套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三套他人身份信息的银行卡,启用了其中一张。
  而另一面,一张“渔网”已经撒开。
  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发现一个名为“發發银联卡买卖”的网站专门从事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贩卖,此案上报公安部后被列为部督案件,沅江市公安局为此成立了“8·25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专案组。9月,沅江市民警即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名,收缴上万张银行卡及身份证。
  在2013年12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专案民警以陆勇为例向长沙媒体介绍了相关情况,该报道写道:
  “江苏无锡的陆某在网上购买银行卡、身份证后,隐蔽自己的身份非法贩卖各种药品,涉案近500万元。‘他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南京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精通法律。’专案民警介绍,陆某开有多家公司并且聘请多名专业法律顾问,如不及早将其抓获导致证据被销毁后果不堪设想。11月21日,在无锡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陆某抓获。”
  此后,陆勇被带往沅江市公安局,进了看守所,一去就是4个月。而曾受惠于陆勇的白血病友们得知此事,则开展了声援,签名者近千人。事实上,在陆勇被带走之前,印度版格列卫的价格已经骤降──瑞士诺华格列卫专利在2013年到期后,中国国产仿制药出现,印度仿制药每盒从数千元降至200元。

一群同病相怜者的代言人
  儿子被带走,蔡珠凤常常失眠。她想不通,一个人做好事怎么就会被抓起来。
  她奔走筹措了80余万元,换来了儿子的短暂自由。2014年3月19日,陆勇被取保候审,回到无锡。两张缴款书上,分别注明:沅江市公安局保证金4.9万元、沅江市公安局暂扣款75万元。
  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11月28日本是开庭之日,陆勇以治疗为由申请延期开庭。2015年1月10日,陆勇和病友原计划录制央视节目,在北京机场被警方逮捕。更具戏剧性的是,1月27日,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诉,而法院也在当天做出准许裁定。两天后,陆勇获准取保候审,免于强制羁押。
  2月6日,南都记者在无锡见到了陆勇,他戴着一副眼镜,仍穿着被逮捕那天同一件土黄色衬衣。
  在沅江市看守所那段日子,陆勇曾帮狱友分析案情,预估判多长时间刑期。“我很明白自己跟他们不一样的,我是无罪的呀。”他把进看守所当成一种生活体验,从4个月的看守所生活中截取几个片段,用轻松逗乐的方式讲述出来,再感叹一番人生的奇妙之处。
  最绝望的时候也挨过来了,他曾跟警察说,不要考验他的毅力:“我抽了14年烟,一天就戒掉了,患了12年病,到现在还活着。”
  陆勇希望自己的案件被媒体报道,公开自己的遭遇。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宣布不起诉决定书,称陆勇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的抗癌药品行为,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其行为并非销售行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而他网络购买他人身份信息开设、使用借记卡的行为,虽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为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药品而购买抗癌药品着想,且仅使用1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次日,陆勇联系沅江市公安局欲取回近80万元暂扣款,公安局承诺,将把4.9万元取保金和75.39万元的暂扣款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到其银行卡上。陆勇叮嘱南都记者,一定要替他在稿子中表达对检察院的感谢,“毕竟他们最后做出了合理的决定”。
  陆勇的“牢狱之灾”由此彻底结束,但为数众多的绝症病人们,仍然面对着“要么病死要么穷死”的折磨。
  代购药品一事经媒体报道后,陆勇接到了很多咨询电话。不仅慢粒白血病人,包括间质瘤、丙肝、淋巴瘤等各种病友都来询问“跨境买药”。他不得不一再跟人解释,自己并非直接代替患者买药,也不是买了药再销售,而仅仅是提供信息:“你直接跟药企联系呀!你要买什么药,问医生去;海关怎么过,问海关去;支付宝转账为什么要收费,就去问支付宝;英文看不懂,身边还找不到一个懂英语的人嘛!”
  要想帮助成千上万的癌症患者,一个人的力量始终有限。陆勇在北京接触过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这是由白血病人刘正琛发起的基金会,为癌症患者提供骨髓配型、教育、资讯、互助、权益维护等服务。他说将来可能会成立一个基金会,“让志愿者来专门帮助这些人。”
  步子已经迈出了。他正在了解基金会或N GO的成立手续,预计下个月将资料准备妥当。与此同时,他的故事也引起了“两会”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原院长俞光岩建议,为少数救命药品建立绿色通道,在法定范围内鼓励国内企业生产仿制药来降低价格。而全国政协委员涂辉龙则呼吁,把抗癌“救命药”纳入医保。他透露,深圳市即将实施《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政府将采取“团购”方式,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让参保人以低价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解决一些患大病但无法承担自费药品的问题。

逐渐扩大的“保护伞”
▲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被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 2013.01.01起
  江苏省将瑞士诺华生产的格列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实行医保特殊药品管理,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不低于75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不低于70 %,同时也将国产格列卫列入医保。该省医保中心是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与药企谈判“团购”的医保部门

▲ 2014.12.15
  浙江省医保部门邀请了数十家国内外药企参加谈判,从31种治疗肿瘤等大病的高值药物中选取格列卫等15种纳入医保,支付比例为5 0 %~9 0 %,而平均药价降低19.2 7%

▲ 2015.03.01起
  格列卫也被正式纳入四川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因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或胃肠间质瘤发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 5 %的比例支付,对每个病种支付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6万元
  整理:南都记者 刘素楠
  资料来源:《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白皮书》及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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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3-8 05:07:01|只看该作者

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还会去印度帮人买药

源自:现代快报

  “药侠”陆勇:回家真好
  “回家真好。”3月1日,被称为国内“抗癌药代购第一人”的陆勇从湖南回到了无锡家中,至此他的生活又重新回归正常。
  但他的生活并未平静下来。每天,都有全国各地的网友给他打来电话,有的是单纯的问候,更多的则是寻求他的帮助,咨询购买便宜药事宜。
  因涉嫌销售假药等罪名被湖南沅江检察院起诉,陆勇被关在看守所117天。
  “我希望自己的案子最后被判无罪能对这事有个推动,就是病友可以自由组合,十几个人共用一个账号,给印度汇款购药。”陆勇在家中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说。现代快报记者 匡笠 文/摄

印度仿制药
让他看到希望

  十二年前,陆勇被确诊患上慢粒白血病,医生曾对他说,你估计活不过3年。
  医生建议他做骨髓移植,但一时配型找不到,先吃点药,稳定病情。
  当时国内常见的药,有口服化疗片和羟基脲干扰素,都很便宜,一个月不过90元,但效果一般。而那时瑞士格列卫刚刚获得审批,开始在华销售,这款新药临床效果很好,但23500元一盒,能吃一个月,对于一般人来说无疑是天价。
  陆勇一时找不到合适的骨髓配对,硬着头皮先吃格列卫。那时他的针织品外贸生意刚起步,但也比一般工薪阶层收入高出不少。他心存乐观:最多几个月就能找到配对的骨髓。
  但他运气不好,一晃近两年都没找到,花在瑞士格列卫和各种检查上的钱,再算上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七七八八将近70万元,陆勇有点扛不住了。
  2004年,陆勇意外知道了印度有仿制格列卫,当时一盒4000元。而现在,一盒已降价到不过200元。
  落差巨大的药价,意味着活着的希望大增。

5000名病友抱团取暖
他成了大家的希望

  “刚开始还是很谨慎的,毕竟只是仿制药物,不知道效果会怎么样。”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陆勇让朋友从国外带了一盒仿制药,售价4000元人民币。
  服用了一个月后,去医院做检查,发现各项指标很好,也就是说,这个药确实有效。
  陆勇将这个消息发到了自己建立的“慢粒白血病交流群”内,一时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个群里都是全国各地的病友,其中只有两个人能吃得起格列卫,一个是一名杭州病友,一个就是陆勇。他们都是生意人。
  此后几年,通过转账、邮寄、代购等方式,国内越来越多的患者用上了仿制药,如今这个QQ群越来越壮大,约有5000人。
  每次汇款手续都让陆勇头疼不已。此外,印度有规定,西联汇款一年只接受12次跨境汇款业务,印度公司就不得不经常更换开户账号,这无形中增加了中国患者的麻烦。
  身为“群主”的陆勇由于经常帮助病友购药,引起了印度制药公司的关注。2013年2月份,仿制药的生产商找到了陆勇,请他在中国办理一个银行账号,用于存放公司在中国销售药物的资金。陆勇先后找了两名患者的账号给印度制药厂商。
  没多久,新闻接连曝出多地有人跨境代购印度“格列卫”入罪的消息,这让两名病友感到紧张,于是他们不再提供自己的账号。
  到了2013年8月,陆勇还找不到愿意提供银行账号的患者,陆勇在网上以50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了三套他人的身份证信息以及银行卡。至此虽然问题解决了,但也正是因为这个举动,陆勇陷入了一场纠纷之中。

被控卖“假药”
千名病友联名求情

  2013年11月21日,陆勇的办公室来了5个人,他们是湖南警方,他们在网上查获了一个专门贩售银行卡的团伙,陆勇的资料也被警方掌握。11月23日,陆勇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陆勇被关押进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117天中,因为当地饮食偏辣,陆勇的病情有了反复,又因没有及时购买到仿制药,不得不停服了几天。好在这些并未对陆勇的身体造成很大影响。2014年3月19日,陆勇被取保候审。
  2014年7月22日,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近千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陆勇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药品而购买抗癌药品款项,且仅使用1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今年2月26日,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格列卫纳入医保
自费部分依然不低

  决定下达后,陆勇如释重负。回想起一年多的经历,他帮助病友、患者,没收一分钱,但还是被关进了看守所。陆勇觉得自己委屈。
  陆勇也曾考虑过申请国家赔偿,但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现在事情已经结束,检察机关也做出了公正的裁定,如果我要申请国家赔偿,过程也比较漫长,也影响精力,我现在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不过,一个消息让他感到欣慰。自2013年起,格列卫已纳入江苏医保。如此一来,原本2万多元一盒的药物,最终能够报销掉1.7万元左右,对于患者来说,医疗费用大大降低了。
  “这种药要终身服用,虽然能够走医保了,但是价格还不低,每月还需自费几千元,真正能够吃得起的人,还是少数。”陆勇目前仍在服用印度仿制药,每月只花200多元,一年不足3000元。

正在考察“新项目”
让丙肝患者去印度治疗

  成为媒体眼中的“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后,全国各地很多病友纷纷来找陆勇,有的单纯问候,更多的则是寻求他的帮助,咨询购买便宜药,他不得不每天用大量时间去应付这些电话。
  陆勇透露,最近,印度方面传来消息,美国已授权印度药企生产一种对丙肝有奇效的新型药,今年6月将在印度上市。通过一个疗程84天的治疗,80%~90%的患者可彻底治愈。在印度当地一个疗程售价仅为900美金,价格几乎是美国的百分之一。
  得知这个消息后,陆勇立刻和印度取得了联系,但对方却表示,由于药物是授权性质,只能在印度生产、销售、使用,不能使用邮购等方式寄来中国。
  经过多次协商,陆勇最终想出了一个可行的办法。“可以通过医疗签证的方法,在印度呆上84天。”虽然在印度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但是在大部分家庭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3月中旬,陆勇就将前往印度,考察这个方法的可行性。“希望能够帮助到这些患者。”陆勇说。

那些天价救命药
  据统计,2013年,南京有1万余人死于癌症,平均每天大约有32人死于癌症。对于一些晚期癌症患者来说,服用进口靶向药物是他们最有效的治疗手段。遗憾的是,迫于高昂的价格,不少患者不得不放弃这最后的“救命稻草”。
⊙实习生:尹悦 现代快报记者 吴怡 刘峻

先化疗,后吃药
一个患者的曲折抗癌经历

  昨天上午10点,南京一家三级医院的肿瘤科病房里人满为患,住满了肺癌以及胃肠道肿瘤患者。
  70岁的徐师傅(化姓),是一名晚期肺癌患者。他坐在肿瘤科走廊的加床上,一边挂水,一边跟旁人闲聊。2013年7月份,徐师傅被诊断为晚期肺腺癌。
  医生对他说,想要保命,只有两个办法,要么吃靶向药,要么化疗。
  由于化疗毒副作用大,医生更倾向靶向药物治疗。但是,靶向药很贵,由于都是进口的,且很多没有进入医保。
  如果使用靶向药物,即使有厂家赠送部分,徐师傅也有7万多元的药费需要自付。而化疗可以报销70%的费用。虽然医生建议使用靶向药物,徐师傅还是坚持化疗,“不要说吃药,之前的基因检查就需要2000多元。我吃不起这个药啊。”
  徐师傅的老伴去世很多年了,两个女儿生活也很困难。
  2013年8月份起,徐师傅进行了6个周期的化疗,病情一度有所改善。2014年2月,又进行了4个周期的化疗。两次化疗后,徐师傅元气大伤,人也憔悴了很多,“那个时候就想,早点走了,人就轻松了。”
  经过两次化疗,血常规等指标有所改善,但是肿瘤指标仍然偏高。胸腔里的积水没有多大改善,更可怕的是,癌细胞有向肝脏转移的迹象。
  走投无路之下,医院帮他申请到了一个免费基因检测项目,徐师傅的检测结果是21外显子突变。
  医生说,在中国肺癌患者中,有一半是这个基因突变。国外的靶向药物,对这个群体的患者治疗有效率高得惊人。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再次建议徐师傅考虑靶向药物。
  经过家人的反复劝说,徐师傅这才愿意接受这种药物──易瑞沙的治疗。医生说,如果早一点治疗,不仅能省下化疗的费用,效果也会更好。

东拼西凑5万块
一个月就没了

  受到经济水平的限制,一些病人选择了相对便宜的化疗,但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在“烧钱”。
  陈玉英(化名),今年60岁出头,去年底被查出患有子宫癌,今年年初来到南京某三甲肿瘤医院接受化疗。陈玉英和丈夫都是农民,平时家中几乎没有什么积蓄。为了治病,两人东拼西凑借了5万块钱。
  “1个月(钱)就没了,”陈玉英的丈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妻子每天都要去医院打针,“补血小板和白蛋白的,一个是280多元一针,一个是130元一针”,24个疗程的化疗过程花费2.8万多,再加上在南京的生活费,2月初,花掉了47000多块钱。
  更让二人烦心的是,这笔医疗费回当地报销,只能报10%到20%,“其他都得自己来掏。”
  今年65岁的南京黄老太太,5年前被查出了肠癌,4年前癌细胞转移,不得不接受化疗,并且服用某抗癌药。“药吃了3年,花了30多万,后来厂家赠药,但这期间还有各种手术费用、住院费用,粗略算下来,到现在已经花了100多万了。”南京市解放军八一医院全军肿瘤中心主任陈映霞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所幸黄老太太有4个儿女,平均每人承担30多万,黄老太太的病情才得以稳定。
  “病人家属第一次来跟我交流时,我都会跟他们讲清楚,癌症几乎是无法治愈的,治疗费用更是一个无底洞。我会告诉他们,不要卖房、不要借钱,家里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接着,我会给他们列出各种靶向药物治疗的价格,以及住院、化疗必须的花费。”一位从事癌症治疗20多年的医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每次交谈结束,一些家中经济贫困或者一般的家庭,便直接将病人接回家,此后再也没有来过。有的是试图找一些偏方,而另一些是带着病人好吃好喝,直接放弃治疗了……”

救命药2万多一个月
病人无法承受之重

  在目前的癌症治疗中,靶向药物是主要且有效的治疗方式。它通过与癌症发生、肿瘤生长所必需的特定分子靶点的作用来阻止癌细胞的生长。
  陈映霞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拿肺癌晚期病人来说,如果不做靶向治疗,常规的化疗放疗,能够存活一年左右,而使用靶向治疗后,能够延续三四年的寿命。
  但是,靶向药物非常昂贵。南医大二附院肿瘤科主任医师王朝霞告诉记者,以一线抗癌“明星”药物易瑞沙为例,5000多元一盒,一盒为10片装,每片大约为500元,药服用后,就得终身服用,每天一片。特罗凯是肺癌药物,一个月也得花2万多。
  近来年,不少抗癌药厂家推出了慈善计划,给出了各自的“赠药”政策。“也就是说,病人需要先服用一段时间的药,如果发现药物对病情控制有效果,那么接下来的药费均由厂家承担。”陈映霞介绍。
  例如易瑞沙,病人须先自费吃上五个月;格列卫则是“买三送九”,病人每年买单3个月的药费;某治疗肾癌的药物,前三个月自费,5万一个月,此后全包……
  即便如此,前期的自费费用,对不少家庭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像易瑞沙,前5个月按照每天一片,每片500元计算,患者至少需要7.5万元。特罗凯需要吃4个月才能赠药,算下来,病人也需自付8万元。
  而且,并非所有的癌症病人,都能享受这种赠药政策。
  “必须是抗癌药中所提到的适应症,而且吃了药以后得有效果。”陈映霞介绍,能够享有厂家赠药的癌症病人超过半数,但还有4成左右的癌症病人无法得到“慈善计划”的帮助,只得承受昂贵的药费维持生命,或是被迫放弃治疗。
  还有一些药物,比如格列卫,虽然进入了医保,但是很多患者依然用不起。“不少人来自农村,新农合大概只能报30%,对这部分患者来说,压力巨大。”王朝霞说。

◆ 点评
降低新药开发成本
政府需加大投入

  “看不起癌症这个情况,从药价上面解决很难,”陈映霞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药厂研制抗癌药,前期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到药物上市后,高价格便于厂家尽快收回成本,以进行下一步研究。“例如目前国内原研上市的一种治疗胃癌的药物,2014年上市,价格一个月1万多,因为研制这种药整整用了10年的时间。”
  只有等到抗癌药物的专利过期,其他药厂才能纷纷模仿研制,药物的价格才可能被拉低。“比如格列卫,2013年专利到期后,目前国内已经有两家药业的仿制药上市。”
  但是患者等不了。“人的病情在不断变化,能早用药就应该及早使用。而且如果某种药物使用频繁,人体有几率出现耐药性,这个药就没用了,因此必须更新最新的抗癌药。”
  陈映霞认为,降低高昂的医疗费用,政府需要在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让厂家去承担不实际,没有了利润,谁还会有动力不断去开发新的药物?”
  她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治疗乳腺癌的某药物,在用满6支以后,厂家赠送8支,每支价格2.1万,而在病人自费的6支中,有75%的比例交给政府承担,也就是说,病人需要支付的钱从12.6万降低到了不到3.2万。“这是一个好的开始,目前已经准备在某些肺癌药上推广,希望能够扩展到更多的药物上。”
  癌症几乎是无法治愈的,治疗费用更是一个无底洞。我会告诉他们(病人家属),不要卖房、不要借钱,家里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
  ──一位从事癌症治疗20多年的医生
原文标题:“药侠”陆勇:回家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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