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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疆侵权风波调查:中国企业之间的反复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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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在美子公司向ITC发起申请 对大疆发起337调查
源自:一财网
  中企在美子公司向ITC发起申请,对大疆发起337调查
  中国商务部网站9月4日消息显示,8月30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疆”)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Unnamed Aerial Vehi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据悉,该案件原告Autel Robotics公司是一家中国公司的在美子公司,这家公司名为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智能”),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7.1亿元人民币
  道通智能与大疆在专利上的纠葛由来已久。
  2016年8月,大疆在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Federal District Court of Delaware)发起诉讼,称Autel Robotics侵犯其3件专利;2017年5月19日,大疆再度在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Western District Federal District Court)发起诉讼,称Autel Robotics专利侵权;2018年3月,两次起诉被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合并审理。
  仅仅一个月之后,Autel Robotics公司在美国起诉大疆三家子公司侵犯了其2件美国发明专利。
  但值得注意的是,Autel Robotics公司对大疆诉讼中涉及的2件专利是收购所得。两项专利分别在2017年10月、2018年4月才转让至Autel Robotics公司名下。
  337调查,是指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337调查可以由原告提起或由ITC自行发起,但多数都是由原告提起的。ITC收到申请书后将进行审查,并在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ITC将在《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中登载原告和起诉事项,并向每位被告送达申请书和调查通知。如果ITC决定不立案,应当向原告说明理由。
  在调查启动6个月后,行政法官可以主持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质证和答辩意见。在听证会上,每一方当事人都有权进行询问、提供证据、反对、动议、辩论等。听证会一般需要1-2周时间。
  听证会后,在不迟于立案后9个月(如果调查目标日期超过15个月的,则在调查结束前的4个月),行政法官应该向ITC提交对该案的初裁决定,说明是否存在违反337条款的行为,并对救济措施提出建议。
  初裁做出后,ITC可以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要求对初裁进行复审,并初裁做出后90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审。ITC的复审决定将成为最终裁定。一旦ITC的最终裁定和救济措施(如有)被做出并登载于《联邦纪事》上,则终裁和救济措施均已生效。终裁发布后,被判侵权的外国产品可以保证金方式进口,直至总统审议期结束。
  终裁做出后,ITC应将其提交美国总统审议,如美国总统在ITC裁决做出后60日内未基于政策因素予以否决,则该裁决将成为终局裁决。实践中,极少出现美国总统否决ITC终裁结果的情况。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和解协议解决争议,终止调查。整个337调查程序中有3次法定的和解会议,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被告停止进口、原告放弃对被告的指控、授权被告使用专利、对侵权事实的认定、对争议产品的销售时间或区域的规定等。签订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向行政法官提交一份协议文本供审查。行政法官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审查和解协议是否存在反竞争因素以及是否违背公共利益。如果审查结果是否定性的,行政法官可以做出初裁决定,依据该协议而结束调查。如前所述,ITC有权最终决定是否结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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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鲁:政府支出结构应把重点从投资转向改善民生 海通证券业绩被挤出券商前三 净利下滑阻路200亿募资
6# 青城山
 chiaki 发表于: 2018-9-10 11:06:02|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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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侵权风波调查:中国企业之间的反复对抗

源自:北京青年报
⊙记者:温婧

  近日,美国Autel Robotics(道通智能)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而道通智能实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董事长李红京的个人产业,此次事件可以看作为一家中国企业的子公司在美请求对另一中国企业进行制裁。对此,一位接近大疆的人士表示,两家之间的确“积怨已久”,此前就已经在国内外的法庭上进行过多次交手。
  9月4日,商务部网站公布的“预警提示”显示,美国Autel Robotics(道通智能)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方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337调查是一种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美国企业的调查方法,一旦成立,美方可能会禁止大疆向美国市场进口商品。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道通智能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董事长李红京的个人产业,虽然如今两家公司业务独立,不过,就在2年前,两家公司还有所关联。因此,此次事件可以看作为一家中国企业的子公司在美请求对另一中国企业进行制裁。
  北青报记者日前来到深圳,采访了风波中的两家公司。道通科技的市场部负责人表示,两家公司业务独立,公司高层并不在意此事,他表示,道通智能并没有趁着贸易摩擦的大背景进行起诉,而只是因为对方公司侵权。但他也表示,国际形势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是关键的一环,非常微妙。大疆方面的发言人则表示,由于案件尚在诉讼阶段,对此不予置评。不过大疆与道通的诉讼并非第一次,从2015年起,两家公司就因专利问题开始了诉讼,大疆也经历过国内败诉和国外上诉等阶段。

道通智能是道通科技董事长李红京的个人产业 ◎摄影:本报记者 温婧
事件
道通智能在美指控大疆侵权

  8月30日,Autel Robotics USA LLC(道通科技智能在美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智能)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网站上提交了一份关于“某些无人驾驶飞行器及其组件”的投诉书,提请美方对大疆公司机器关联公司进行337调查。道通智能在这份长达55页的文件中附上了其3份专利的认证副本、专利转让历史证明副本、起诉历史说明书等文件。
  美方在8月31日表示已经注意到了这份文件,称正在根据惯例和程序征求意见。美方表示,道通智能申请美方在60天的审查期内对大疆发出有针对性的排除令和停止令,并加强保证金。
  337调查,是美国一种关于专利侵权和进口商品的指控,通俗地说,就是美国的公司向美方宣称其他国家公司的产品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同时形成了一种市场垄断。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相关文件,337调查中提供的主要补救措施是指令海关停止侵犯进口产品进入美国的排除令。也就是说,一旦调查成立,根据该条款,美方会禁止对方公司的产品进口到美国,从而对自己国家的公司形成保护。
  9月4日,我国商务部注意到了该事件,并在官网进行“预警提示”。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表示,2018年8月30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9月7日,道通智能再次提交一份包含122个文件的投诉书,对其指控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

回应
道通科技表示与道通智能无关

  道通智能,全称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一家中国企业,起诉方为在美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来自中国的李红京。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股份方面李红京个人占股超过90%,其余股份均为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持有。李红京的另一身份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道通科技比道通智能更加为人所知。道通科技的主业是汽车诊断方案及设备,成立于2004年。去年,道通科技曾准备在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股票,但被中止,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日前,北青报记者来到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智园B1栋的道通科技办公地点。据员工介绍,道通科技全球共有近千名员工,这座大楼有5层都是道通科技的办公场所。在北青报记者来访期间,员工不时出入,有3人到访面试,还有一名主动找上门来谈合作的技术公司人员。在8层的一间会客室中,北青报记者见到了道通科技的国内市场部负责人蔡鹏。谈及此事,他表示有点意外,“那个事情跟我们没关系,做无人机的公司是老板自己的。”他表示,最近的确很多人向他询问此事,不过李红京本人对此并不在意,“高层并没有开会讨论此事,说明我们并不在乎这个事情。”他向北青报记者展示了一位经销商与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对方询问关于此事的具体情况,他向对方表示,“无人机与道通没有关系,不是一家。”
  据蔡鹏介绍,2016年,道通智能从道通科技独立了出去,与道通科技并无业务关联,在人员设置上也没有关联。“将道通科技与道通智能关联到一起去,对道通科技是非常恶意的攻击,因为我们今年要上市。”

大疆工作人员表示,大疆无人机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比都超过50% 供图/视觉中国
追访
大疆员工称即使调查成立也不会受很大影响

  对于此次事件,大疆官方表示“不予回应”。在距离道通科技总部12公里的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中,坐落着大疆创新科技总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称,大疆目前全球有1.2万名左右员工,仅在深圳的员工也有数千名,创维大厦、威新软件园等都有大疆租用的物业。今年5月,大疆公布了其在建的总部大楼,两幢有设计感的大楼位于南山区东北部,约为220米高,其中包括四倍高度的无人机飞行测试实验室等。北青报记者随后来到了位于威新软件园8号楼一层的大疆展厅,展厅内陈列着大疆这些年来几乎所有无人机产品,中间还设有一个小的飞行笼。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称,展厅四周有多个会议室,平时一些员工也会来这里开会。
  其中一台为今年8月刚发布的“御 Mavic2”,这台无人机折叠起来差不多为一个保温壶大小,重量约900克。据工作人员介绍,“御”2专业版搭载了大疆与哈苏共同研发的L1D-20c航拍相机,采用一英寸 2000万像素 CMOS 传感器,“御” 2 变焦版则是首次在消费级航拍无人机上应用光学变焦镜头,等效焦距为 24-48mm。在展区中价格最高的就是飞机平台系列产品,单价为6位数,这种产品可根据行业特性而增加不同模块和功能,最终应用于农业、公共安全等行业。该工作人员表示,大疆的无人机在国内外的市场占比都超过50%,即使此次败诉或337调查成立,也不会受到很大影响,“真有那一天的话,到时候可能老外就要找中国代购了吧!”

说法
“这其实是中国企业之间的反复对抗”

  那么,道通智能为何会选择在贸易摩擦的关键时期提起337调查申请?蔡鹏表示,“从来没有想过会跟这种国际的形势结合在一起,只要有道理就可以诉讼啊,难道因为两个企业都来自中国,你损害了我的利益时,我就要忍一忍,不能起诉吗?”但他也表示,“国际的大背景对于国内的企业来说都是关键的一环,不管是国内和国际的,还是国内和国内的,都很微妙。”他强调,公司并非第一次在美国提出司法制裁,此前,道通科技就在美起诉博世,并胜诉。
  但是此前的起诉都只是在法律层面,此次337调查,涉及到两国的贸易形势,大疆所面临的可能是禁入包括美国在内的多个市场,道通为何要这样做?蔡鹏表示,这其实是中国企业之间的反复对抗,“337有效之后大疆就不能在美国卖了吗?这种说法很可能是有人引导的阴谋论。”他还表示,如果真的大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这没什么意义,并不能保证道通智能就可以进入美国市场并卖得很好。”另外,他表示,董事长李红京是非常爱国的,他毕业于美国名校,但回国创业,就是为了在中国创造全球性品牌。

调查
道通无人机在亚马逊上销量不满千件

  在谈及对大疆的看法时,蔡鹏表示,大疆在一个行业垄断了很久,也打压了很多小的企业。“他的诉讼并不都是被动的,他也主动起诉了很多其他企业。”他坦言,“2年前将这部分业务分出去的时候,本来发展还是蛮好的,我们有了很多自己的东西,结果大疆搞了一次降价,然后又诉讼,很多东西确实是有点困难。”
  那么目前道通智能的无人机的研发和销售状况如何呢?蔡鹏表示并不了解,“本来这次公司开合作伙伴峰会,想采购一些无人机来抽奖的,都没有买到。”这也侧面说明了目前道通智能无人机的出货情况。他表示,自己也只在2年前见过一次无人机成品,此后再没有见到过。另外有报道显示,2015年12月30日晚,在深圳道通科技2016X-STAR无人机编队飞行元旦跨年活动中,50架无人机组成的编队进行飞行表演。
  今年1月,道通智能在CES上发布了新款消费级无人机EVO,定价999美元。北青报记者在亚马逊上搜索发现,亚马逊上有售道通智能的X-Star、EVO等系列无人机,售价699美元到2499美元不等;售价最高的一款套装,共售出16件,销量最多的一款售出了300多件,总销量不满1000件。

关注
大疆此前也多次起诉道通智能

  不过,一位接近大疆的人士表示,两家的确已经“积怨已久”,此前就在国内外的法庭上进行过多次交手。
  2015年,大疆方面就首先起诉道通智能X-STAR系列无人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在起诉书中,大疆方面提出了,道通在美国的子公司其公布的“联系我们”中的地址、电话及传真都是其在深圳的总部地址,而并非是美国方面。有大疆人士表示,这说明道通在美国方面的子公司并不进行实体业务的经营,只是类似“壳”的设置。
  2015年6月11日,法院前往道通智能的厂房进行证据保全裁定,“经过检查,在该地点未发现无人机的生产线及设备,在仓库未发现无人机的成品,但在物料仓库发现一些未组装的无人机配件,且在成品仓库外发现X-STAR3USERMANUAL。道通科技公司无人机制造总监李元军陈述称,该无人机配件及手册均系为研发无人机所作的准备。道通科技公司在庭审时确认其公司正在研发被控侵权产品X-STAR无人机,但并未最终定型,也未推向市场销售,大疆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未显示X-STAR无人机的售价可以证明这一点。”
  最终,法院在二审判决中维持了驳回大疆诉讼申请的判决,一是基于道通智能和道通科技两家公司的独立经营,二是未发现道通智能在国内生产、销售无人机的行为,“对涉案专利和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比对,已无事实基础和比对必要”。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称,在该案过程中,大疆和道通曾谈过“和解方案”,道通方面提出要求大疆支付200万美金,并要求参与每台“御Mavic”系列的分销分成,因此最终并没有和解成功。
  2016年,大疆方面又在美国对道通智能提出诉讼,指控道通智能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4项专利,包括3件美国发明专利(9016617号、9284049号、9321530号)和1件美国外观设计专利(D691514),涉及多旋翼无人机的上下壳体一体化结构;该诉讼实际上是2015年两家公司在国内案件的一个延续。2017年5月,大疆又在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道通智能。随后,上述两起案件合并审理,目前还未有结论。

爆料
道通疑似购买专利起诉大疆

  2018年4月,道通智能的子公司在美国起诉大疆侵犯其专利,专利分别为7979174(简称174)号的“自动载具速度的自动规划和调节”和9260184(简称184)号的“紧凑型无人旋转飞行器”。道通方面表示,大疆的多款主要产品包括“御Mavic”系列、“晓Spark”系列、“精灵Phantom”系列、“悟Inspire”系列等都侵犯了其上述两件专利,且多款产品处于在售状态,请求法院判罚赔偿金,该案目前还未有定论。
  而此次道通提请的337调查也是基于包括上述174号、184号和另一10044013(简称103)号专利侵权的。不过,在道通提交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前两份专利并非是道通最初申报的,而是从他人手中取得的。其中174号专利于2011年被授予,彼时道通还未建立。据美方专利商标局数据,174号专利于2017年10月才转至道通智能,184号专利于2017年11月转至道通智能。半年后,道通方面对大疆提起相关诉讼。一位了解大疆情况的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此次道通用来起诉大疆的专利是他们特意买来起诉大疆的。“国际上有许多这种专利贩子,会专门购买一些专利打官司,现在道通就是这样做的。”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dyliaoge 发表于: 2018-9-6 17:06:00|只看该作者

美国要对大疆动手?其实是两家中国企业在“窝里斗”

源自:全天候科技
  近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对大疆提起337调查申请一事让网友们“义愤填膺”。万万没想到,这场令网友“炸锅”的诉讼,并不像外界所想是中美企业之间的纠纷,而是两家中国企业的“窝里斗”。
⊙作者:张超

  大疆在美被告的消息传出,国内网友纷纷斥责美国再下“黑手”。然而,真相揭开后,意外发现竟是一场乌龙。
  昨日(9月4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网站公布的一则消息显示,8月30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Autel Robotics USA LL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疆”)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这里的“337调查”指一项专门针对专利的条例,即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US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主要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根据调查程序,美方一旦裁定目标企业有违规行为,目标企业所生产的相关产品或将永久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这也就意味着,大疆一旦败诉,将要退出美国市场,甚至全球市场也将被屏蔽和被封杀。
  此事引起中国网友的广泛关注。然而最终令网友愕然的是,这家Autel Robotics公司,是一家中资企业,美国Autel Robotics只是其分公司。这完全是两家中国企业的相互竞争。

事件始末
  这次事件要追溯到2018年4月25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大疆三家公司(DJI Technology Inc。、SZ DJI Technology Co.Ltd。和DJI Europe B.V。)提起诉讼,称大疆侵犯了其2件美国发明专利权,要求法院判给足以补偿被大疆“侵权”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金及合理费用,以及“故意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据悉,这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174号和184号,174专利名为“自动载具速度的自动规划和调节”,184号名为“紧凑型无人旋转飞行器”,分别由道通从霍尼韦尔(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和加拿大渥太华一家名为“Draganfly Innovations Inc。”的无人机公司购得。
  道通认为,大疆目前在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御Mavic”系列、“晓Spark”系列、“精灵Phantom”系列、“悟Inspire”系列等多款无人机产品均涉及侵犯上述两件专利,于是将大疆诉至法庭。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的消息则为这一事件的后续。

Autel Robotics公司的“底细”
  起诉大疆的Autel Robotics公司到底是什么来头?
  根据Autel Robotics官网介绍,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的总部在华盛顿Bothell(博瑟尔),公司主要围绕无人机领域开展业务,致力于通过四轴飞行器和无人摄像技术,为新的航空探索提供突破性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其业务范围与大疆存在较大重合。

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介绍
  在搜索的过程中,全天候科技发现,这家企业的中文名为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道通”)。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深圳,在美国和欧洲均设分公司。

  企查查信息显示,道通的股东分别为李红京(持股比例91.25%)和深圳市通元合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75%)。可以看到,道通完全是一家中资企业。

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图(来源:企查查)

备受关注的大疆
  调查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大疆在无人机领域的“统治级”地位。
  2006年,这家来自深圳本土的无人机制造厂商腾空出世。凭借过硬的产品和技术研发,大疆长期在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并不断扩展自己的疆界。它在无人机C端市场的份额,甚至要甚于苹果之于手机。
  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大疆一直都被看做是中国科技在新时代里自主创新的代表和象征。它不仅是无人机的引领者,也是该品类的开创者,其估值更是高达150亿美元。
  根据全天候科技此前获得的资料,按照市场规模推算营收,然后减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有投资机构测算:若含新业务(新兴产业加上医疗影像、教育),大疆估值在2022年可达到1500亿美元;若不含新业务,2020年可达到600亿美元估值,2022年可超过1000亿美元。
  而过往十年,中国鲜有科技企业能够就某一领域在全球形成这样的影响力。
  但是,这家中国无人机企业的“排头兵”,其收入的八成来自海外市场。全天候科技独家获得的数据显示,2017年,大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9.6%,达175.7亿元人民币。照此计算,大疆当年从海外市场获得营收逾140亿美元。
  可以预见,一旦大疆败诉,其营收和估值将会大幅缩水,在全球无人机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将大打折扣。

大疆与道通的恩怨
  两家中资企业为何要在美国“对簿公堂”?虽然不清楚个中缘由,但从已有信息来看,双方“积怨已久”。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5年起,大疆就开启了“起诉维权”的道路,在中美两地多次起诉道通,但结果要么是进入漫长的取证期,要么就以败诉收场。

大疆与道通的诉讼史(全天候科技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甚至还有消息称,2016年1月,道通参加德国纽伦堡国际玩具展时,因公司无人机产品X-Star被指涉嫌外观设计侵权,被当地法院派出的法警持“临时禁令”查抄一事,背后的“举报人”就是大疆。当时,道通支付了一定金额的担保金才解决此事。
  除了知识产权纠纷,“挖角”也成为了两者竞争的一个手段。据雷锋网报道,道通还挖走了不少大疆的技术人才。另外,道通还使用了和大疆一样的供应商。
  在无人机江湖里,大疆和道通已经交手多年,从国内至国外恩怨不断,这也成为竞争常态。网友们看到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消息,之所以“义愤填膺”,一方面是为大疆担心,另一方面又因美国企业的做法生气。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场令网友“炸锅”的诉讼,并不像外界所想是中美企业之间的纠纷,而是两家中国企业的“窝里斗”。
4# 金佛山
 云枫 发表于: 2018-9-6 09:03:00|只看该作者

中国专利纠纷激增:大疆在美或遭337调查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专利纠纷激增之涟漪:大疆在美或遭337调查
  21世纪经济报道 彭苏平 上海报道
  一旦立案审查,大疆在美国的业务短期内便会受到影响。
  无人机领军企业大疆创新陷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
  据商务部网站9月4日消息,2018年8月30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大疆创新及其关联公司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337调查得名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主要是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开展调查。一旦被ITC认定侵犯了知识产权,涉事产品可能将无法再销往美国。
  在大疆之前,我国已有多家企业遭遇过337调查,它们有些“胜诉”有些“败诉”,美国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这一调查保护了本国贸易。这次大疆的情况却颇为特殊。资料显示,申请人Autel Robotics并非美国公司,而是一家中资企业在美国的分公司。
  Autel Robotics主营业务为拍摄无人机和四轴飞行器,官网链接到的中文信息显示,公司名称为“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道通”),总部位于深圳,自2014年创立至今,已经先后在美国和欧洲成立了分公司。
  作为同业竞争者,大疆与道通的恩怨由来已久,自道通推出第一款产品时,双方就开始了关于知识产权的漫长诉讼,甚至将“战火”烧到了海外。目前,美国还有几起案件尚在审理,这次,道通又另辟蹊径地寻求起了美国的行政保护。
  作为一家发迹于中国的企业,Autel Robotics能否得到ITC的“庇佑”尚不得而知。当前,ITC正在征求相关方及公众意见,以决定是否立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一旦立案审查,大疆在美国的业务短期内便会受到影响。

大疆多产品受波及
  在此次的指控中,道通将矛头指向了大疆多个系列的产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到的信息显示,受到指控的包括DJI Mavic、DJI Spark、DJI Phantom、DJI Inspire等系列产品,均为大疆的在售甚至热卖产品。
  道通在指控书中称,大疆侵犯了其三项专利权:7979174号(下称“174专利”)、9260184号(下称“184专利”)和10044013号(下称“013专利”)。
  其中,174专利描述了无人机通过读取数据调整方向、速度的技术,184专利描述了无人机旋翼如何通过旋转保持机体稳定的技术,013专利则描述了无人机电池如何在机体中发挥作用的技术。
  在业内人士看来,道通此次向美国ITC投诉,作为一家外国公司的分子公司,虽不常见,但也在情理之中。事实上,诸多重大国际知识产权争议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都在ITC调查,很多公司已经意识到ITC在效率、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将其作为法院诉讼的补充甚至替代。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建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于在美国获得专利权等工业产权的企业来说,维护专利权、保护其在美国的市场,申请337调查是一种比较省钱、比较迅速认定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
  另外,337本质上是一项行政机关主导的、对进口商品的审查,一旦进入审查阶段,相关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将会受到影响,一旦认定将永远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而法院进行案件审理,在没有最终做出审判结论前,很难迅速地禁止商品进口美国市场。
  不过,道通此次能否得到ITC的支持尚难定论。一般来说,通常由美国的本土企业发起337调查,调查的对象针对的是进口美国的外国公司的产品,但根据337调查的视同范围可知,凡是在美国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无论国籍都可以发起对进口美国市场的337调查,所以,如果道通公司在美国获得了相应的专利权,理论上可以申请发起针对进口侵犯其在美国的知识产权的产品,但以前中国公司的美国公司发起调查的情况并不多见。
  “ITC保护的是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的,一个中国企业在美国成立公司,它在美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也是可以行使发起调查的权利的,但这种情况很少而已。就好像是两家中国公司不在中国打官司,却跑到美国去打官司,看上去是有些奇怪的,但这也是企业保护权利和市场的一种做法吧。”陈建民对记者表示。

大疆纠纷往事
  从这些专利的种类来看,此次纠纷的焦点已经不再停留于以往的外观设计层面,更涉及技术领域的“对决”。事实上,大疆与道通已经多次在外观专利与发明专利方面针锋相对,双方对簿公堂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公开资料显示,道通有一家股份制母公司,为同样设立在深圳的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道通科技”),其成立于2004年,主打汽车后市场的诊断设备和汽车电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4年,道通独立出来,负责无人机业务。次年,大疆便将道通告上法庭。
  大疆对道通的主要指控为“涉嫌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害”,涉事产品为道通推出的X-Star无人机。大疆指出,X-Star与自己的phantom无人飞行机整体轮廓形状相同,在多方面一致,要求道通停止销售相关产品、销毁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然而2015年12月16日出具的判决结果显示:大疆败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分析称,双方无人机产品的机身、机臂、机身与机臂形成的形状等方面有诸多不同,而且二者在机身与旋翼臂构成的整体造型上存在较大区别,既不相同也不近似。
  大疆不服,再次上诉,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未改判。
  此后,大疆又分别于2016年8月、2017年5月将道通诉至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和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涉及3件美国发明专利和1件美国外观设计专利。
  这些案件尚未审理结束,2018年4月,一直当被告的道通也做起了原告,以Autel Robotics之名,对大疆三家公司(DJI Technology Inc.、SZ DJI Technology Co.Ltd.和DJI Europe B.V.)提起诉讼,称大疆侵犯了其两件美国发明专利权。

专利纠纷激增
  事实上,随着企业竞争加剧及专利意识增强,近年来我国的专利诉讼案件大幅上涨,尤其是制造业中与技术含量丰富的创新产品相关的专利争端开始激增。
  以大疆为例,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其多次将零度智控、雷柏科技等同行告上法庭,缘由也多是侵害专利权。不过,这些案件最终多以庭外和解、撤诉收尾。
  陈建民对记者表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案件中,专利纠纷不算多,更多是版权、商标方面的争议,但近年来,涉及专利纠纷的案件明显增加,尤其是直接竞争的两家公司之间,如果业务相差不多,互相“借鉴”比较常见。
  “这些公司的技术和专利,很容易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陈建民表示。
  以百度和搜狗输入法的专利纠纷系列案件为例,双方都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受到了法院认可,其中搜狗有7件专利被判有效,5件专利被判部分无效,百度则有4件被判有效,2件被判部分无效。
  相较于与其他竞争对手的纠纷,大疆与道通的情况要复杂许多,不仅形成了跨国诉讼,而且专利领域也由外观深入至技术层面。此次道通向ITC投诉大疆,更像是一场“内讧”升级的“余波”,虽然所涉专利均在美国,但实质上还是中国企业的竞争较量。
  不过,道通此次在国内舆论方面并未得到支持。主要原因在于,其专利并非由自己开发而来,而是收购而来。其中,174专利最初是由霍尼韦尔于2008年6月申请,直至2017年10月才转让至道通名下;184专利则是由加拿大渥太华一家无人机公司于2014年6月最初申请,2017年12月方转让于Autel Robotics。
  “用收购专利并起诉来达到阻止竞争对手,似乎是权宜之计,但难以左右未来的格局。”垂直媒体“知产力”此前评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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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妙娴 发表于: 2018-9-5 17:46:00|只看该作者

大疆在美国被控侵权 起诉方却是中国公司

源自:界面
源自:界面 作者:饶文怡

  9月4日,商务部发表文章称,2018年8月30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旨在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例如,2016年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平衡车产品337调查的最终裁决书,部分未经许可的中国平衡车品牌因此失去了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据经济观察网统计,2016年,美国方面针对中国公司发起的337调查数量明显增加,仅上半年337调查的数量就达到83起,而2015年同时期的调查数量是22起。近三年间,美方对中方的337调查主要集中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产品。
  此次起诉大疆的Autel Robotics公司看似美国公司,事实上却是深圳道通智能的美国子公司(下称“道通科技”)。道通科技成立于2004年,2014年成立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涉足无人机市场。2015年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道通科技提交的A股中小板上市申请材料,但已于2017年7月终止IPO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道通科技在2013年曾获得中兴合创的数千万元融资,而中兴合创是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旗下的基金。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今年4月,Autel Robotics已经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大疆旗下的三家公司提起诉讼,称大疆侵犯了其2项美国发明专利权。
  当时涉及的发明专利权分别为7979174号和9260184号,前者为“自动载具速度的自动规划和调节”,后者为“紧凑型无人旋转飞行器”。道通表示,大疆推出的多款无人机侵犯了上述专利,并要求法院判给损害赔偿金、合理费用以及“故意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以补偿大疆“侵权”给道通造成的损失。
  根据自媒体“知产力”的查询,上述两项专利均为Autel Robotics对外收购而来,其中专利7979174购自霍尼韦尔,而9260184专利购自加拿大一家名为“Draganfly Innovations Inc。”的无人机公司。
  此外,道通科技还曾经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大疆就专利侵权提起过诉讼。
  对于这次诉讼,大疆方面暂时没有进行公开回应。
2# 四姑娘山
 郭成 发表于: 2018-9-5 17:26:00|只看该作者

大疆被美国公司提出337调查 指控方母公司为深圳企业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黎明)今日,商务部网站消息称,“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据了解,“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其实是一家中国深圳公司的美国子公司。
  这家公司全称为“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智能),李红京通过个人持有91.25%股权,深圳市通元合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8.75%股权。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道通智能经营范围包括“民用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
  道通智能在2018年7月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AUTEL ROBOTICS和AUTEL的商标注册申请,目前尚处于“等待受理通知书发文”中。
  在2015年,道通智能和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就曾因为外观设计专利权在国内发生过诉讼。
  今年4月,大疆旗下的三家公司(DJI Technology Inc。、SZ DJI Technology Co.Ltd。和DJI Europe B.V。,以下统称“大疆”)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被起诉专利侵权,原告同样是道通智能的美国子公司Autel Robotics USA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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