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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我国跨境电商5年增长了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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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cyx 发表于: 2009-4-18 09:45:18|显示全部楼层|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电商·网购商务部:我国跨境电商5年增长了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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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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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攒动看飞机 [成都方言+组图+视频]2009-4-9日:石板鸭
5# 华蓥山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4-10 09:56: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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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免税时代”终结 业内担心新政有利于水货

源自:中国青年报
  “免税时代”终结 跨境电商路在何方  多家电商推出优惠活动 个人代购未受太大影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谢宛霏
  随着4月7日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发布,税改的最后一只靴子应声落地,“免税时代”正式终结!该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电子商品和马桶盖等。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同步调整行邮税,取消了税费50元以内免税等政策,并将单次交易限值确定为人民币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两万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针对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各电商平台迅速反应,在连夜升级系统后纷纷推出“包税”措施,力求在新格局中站稳脚跟。作为C2C(消费者个人对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记者注)平台的个人网店、微商算是逃过一“劫”。

多家电商平台推出优惠活动
  “4月8日开始实施的税改和正面清单打消了跨境电商未来的不确定性,意味着电商的发展进入了新时代。”进口母婴电商蜜芽CEO刘楠说,“总体上,税改将跨境电商的长期合法性正式确立下来。”
  “一直以来,跨境电商行业被视为偷税漏税的灰色产业,而税收新政的实施必将引导跨境电商行业‘由乱而治’,这是行业步入成熟的标志。”跨境直邮电商洋码头CEO曾碧波表示。
  曾碧波说,洋码头将通过降低30%物流成本来平衡,将省下的这部分费用返补给平台上的海外买手。虽然海购商品的价格上涨已成定局,但在当前中国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消费者对价格已不那么敏感,更愿意为品质、服务买单。
  天猫国际也表示,天猫国际海外商家,尤其海外品牌暂无调价计划。10%左右税率调升对天猫国际上拥有品牌溢价的海外品牌商来说,可以自身消化掉。
  4月7日,京东商城宣布,正式启动“宝贝趴”线上主题活动。4月11日至4月18日,用户可享受到多家大牌母婴商品“满499减200”的优惠,以及京东母婴带来的多重延伸服务。
  跨境电商波罗蜜宣布对用户提供“过渡期补贴”政策,即所有用户通过保税区下单后即可获得一张优惠券,该券可对税金进行全额减免,单笔减免金额不设上限。
  网易旗下的跨境电商考拉也推出“税改省钱”攻略,在奶粉频道推出“省税大牌区”和“包税爆款区”,满299元减40元或45元。如果用户下单购买纸尿裤,考拉按不同的消费金额,返还一定金额的税金。
  就连日本亚马逊也在此时改变了策略。在收不收运费这件事上,日本亚马逊给出了两种选择:一种是花3900日元(约合人民币230元)成为年费会员,所有商品不收运费;另一种是购满2000日元(约合人民币120元)将收取350日元(约合人民币21元)的运费。
  4月8日,蜜芽在网站首页宣布,从10时起,平台上所有在售的跨境品牌奶粉将全部上线,由平台方缴纳11.9%的税费。蜜芽的客服告诉记者,为配合海关,网站已经全线升级,4月7日14时前下单实行旧政策,此后一律按新税改执行,不过平台方推出了包税活动,从购买数据上来说波动并不大。
  刘楠也表示,短期来讲,正面清单的发布会让电商平台进行一些调整,但长期来看,监管更加确定。掌握海外供应链,和品牌密切合作、且有实力的平台长期来看将受益,这也是行业整合的大好时机。

个人代购或将回暖?
  相比跨境电商,个人代购受到的影响并不明显。
  从事澳洲奶粉代购的全职妈妈刘婧婧告诉记者,新政策实施后,她代购缴的税比之前多一点,但变化不大。她说,除了主要代购奶粉、尿不湿,也会偶尔代购服装、皮包和化妆品,都是直邮回国,每天都要打包100到200个包裹发往国内。
  她告诉记者,一罐200元的奶粉,以前享受50元的免征额,税费为零。税改后,多缴纳11.9%的税,最终价格为223.8元,比之前多了近24元。但妈妈们还是更注重品质,愿意为此埋单。而一个千元左右的包,以前须缴纳10%的行邮税费,新政后是11.9%的增值税,涨幅不大,客户很容易接受。
  从事美国化妆品代购的学生玲玲说,以前转运公司会帮她将订单拆分成一个免税的量运往中国,但现在行邮税起征点从0元开始了,成本税收势必会增加,她正在犹豫要不要提价。
  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上的个人代购一度被认为是监管难题。在跨境电商出现之后,因平台价格补贴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个人代购市场。有人说,此次税改打击了平台的一些低价爆款,代购迎来了新的春天。
  对此,刘楠表示,海关不希望把跨境订单推回到个人代购和水货渠道,“根据海关总署新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个人海淘的效率和体验会下降,抽检率会上升,买家被加税的几率增加”。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纳入征税范畴的只剩下C2C平台上的一些中小卖家、个人网店和部分个人C2C模式的微商等,其余电商业态均要求工商注册、正常纳税,预计未来对这一部分商家的征税也将进一步规范。

限额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新政策,刘楠提出,自然年两万元的额度低估了国人的消费能力。这个限额会让各平台在上半年通过更加疯狂的价格战来锁定用户有限的额度,让行业竞争更加无序。不仅如此,各家电商无法获知消费者在别的平台的消费信息,超出限额后无法前置性提示不能下单,只能后置让客服联系取消订单,耗费大量人力成本,而且会导致用户体验差和客户投诉。
  “有人担心新政策可能有利于水货渠道,这应当引起重视,加大监管力度。”曾碧波希望正面清单能够面广一些,同时能够将保税及直邮区别对待。对2000元及两万元限额的具体计算、退货退税等细节也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许多跨境电商也认为,“阳光通道”两万元额度不够用的情况,很可能将消费者从已经阳光化的海淘推回代购渠道。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张斌说,2000元和两万元的额度是否合理还须进一步去讨论,怎么制定的,是否科学,怎么计算出来的应该公示。但对一般消费者来说,目前2000元和两万元的额度基本是够用的,未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限额肯定会动态调整。
  在他看来,现在设的限额本身来说就是一种对海淘的补贴,是国家的一种优惠,不可能不设上限,否则将使国内商品与国外商品不公平竞争,会对国内实体经济、外商在华投资等带来较大冲击。
  本报北京4月9日电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4-10 06:56:00|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个人出境购免税额不变 超出部分按新规征税

源自: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片。
  财政部:个人出境购免税额不变 超出部分按新规征税
源自:人民日报

  4月8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实施。没想到,一个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却掀起了阵阵涟漪,各种说法瞬间刷爆“朋友圈”。微信和网络上流传的一些个人出境购物的说法靠谱吗?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不变,超过部分按新行邮税标准征税
  “今天竟然被税了,海关告诉我领队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块钱东西也要缴税。”9日,微信“朋友圈”里这条消息被广泛转发,发布者表示,饼干、面膜、口红等随身携带的商品清点下来,货值6000元被缴税1916元。由于发布者以“亲身经历”叙述事情经过,令很多人深信不疑。
  “有缺化妆品的吗?去机场航站楼捡吧,现在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新规实施的首日,网上还曝出了有人在入境时扔化妆品的事件,而且“有图有真相”。这些传言,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心:以后出国还要不要买买买?回国入境时会不会被高额征税?
  那么,4月8日以后是不是个人出境购物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元钱的东西真的也要缴税?
  “这个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无论是到境外旅游、出差还是探亲访友,回国时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并没有变化。”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的主要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如购买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则对超出部分按行邮税征税。”这位人士解释说,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收。
  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四档10%、20%、30%、50%调成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60%。15%这档税率,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30%这档税率,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
  由此来看,按照那位“发布者”情况,随身物品6000元,如果个人自用、数量合理,扣除5000元免税额剩下1000元才需缴税,税款肯定到不了1916元。还有,化妆品中的护肤品行邮税税率30%,也是按随身携带物品5000元以上才征税。几百元一瓶的护肤品“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的说法,可信度也不是很高。
  当然,如果这位“发布者”携带大量不是自用的化妆品入境,可能也要面临高额缴税。去年10月,就有媒体拍到中国游客在韩国机场购买大量化妆品的照片,照片中化妆品成堆地放在地上,旁边还摆放着不少包装箱和包装袋,数量之大令人咋舌。这显然已经超过了“自用”范围,如果像现在海关查得这么严,当事人需缴的税款不是个小数。
  跨境电商单次交易限额2000元、个人全年2万元,可享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打七折
  还有传言说,“居民旅客回国携带行李单次2000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这个可能是以讹传讹,把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跟个人入境的税收政策“混为一谈”了。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征收,而是在购物限值内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二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新政实施后,市场影响有多大?
  记者调查发现,这两天不少跨境电商的促销手段,已经开始从以前的“包邮”扩展到了“包税”,力图在新一轮税收政策调整面前吸引顾客、抢得先机。
  在新政实施之前,很多跨境电商平台都借此大打“税收牌”进行促销,吸引消费者提前囤货,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铺纷纷打出“再不买就涨价了”等“甩货”标语。
  蜜芽宝贝是一家专门从事母婴用品的综合性跨境电商平台,4月8日蜜芽宣布从上午10点起,平台上所有在售的跨境品牌奶粉将全部上线,且推出“奶粉包税专场”“纸尿裤包税专场”“服装满199减60”等促销政策,吸引消费者购买。另一家跨境电商波罗蜜也在8日宣布对用户提供过渡期补贴政策,所有用户通过保税区下单后即可获得一张“包税券”,该券可对税金进行全额减免,且单笔减免金额不设上限。
  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海购,则在首页推出了专门针对奶粉的“考拉不涨价”活动,针对不同品牌的奶粉发放不同额度的“省税补贴券”,如在海外版的美赞臣专场,用户可领取“满299减40”和“满399减50”的补贴券,一些销售更火爆的奶粉品牌如爱他美等,没有提供补贴券,却明确标明“本商品价格已含税”,同时要求“单次限购2件”。
  不过,虽然4月8日后不少网站宣传有“包税”的政策,但商品价格还是出现了一定的上涨,有些商品价格虽然没变,但原有的优惠券等促销手段不能再用了。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杨女士平时主要在网上购买母婴用品,奶粉和纸尿裤是她主要的采购商品。“4月1号,我给宝宝买的日本产花王纸尿裤3包一件的价格是309元,9号到网上一看,虽然不用缴税,但价格变成了330元。幸好上个月提前买了15包纸尿裤,够孩子用上几个月了。”
  “当前我国对一般进口消费品只征收17%的增值税,打七折后的最终税率等于11.9%,略高于之前10%的行邮税税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认为,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不会给消费者增加太大负担。但由于取消了免征税额,500元以下的商品税负有所增加。像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等,增加的税负是体现在价格上,还是会被跨境电商自行消化,仍有待观察。
  也有一些“剁手党”可能觉得额度不够用:个人年度交易限值才2万元,买一个包包就好几万元,“超标”了怎么办?实际上,超过这个限额消费者仍可以购买,只不过要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缴税,不能再享七折优惠。

只有清单上的商品可实行跨境电商新税制,其他产品则需按照行邮或一般贸易进口
  日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向社会公布,并与税收新政同步实施。这意味着,只有这个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的税制来进口,其他产品则需按照行邮或一般贸易进口。
  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主要是为了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
  不过,也有跨境电商犯了难:像液态奶等一些之前已经进入了保税区仓库的商品,现在未被列入清单,面临无法清关销售的问题。还有部分婴幼儿配方奶粉,因没有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注册,也未被列入清单。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对于已经进入保税区而不在清单之列的商品如何处理,相关政策目前正在抓紧研究中。
  “对大多数海淘族来说,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进口商品固然省钱,国外商品的安全性和高品质也是重要因素。”张斌认为,在规范跨境电商发展、堵住税收漏洞的同时,更应当发扬“工匠精神”,花大力气把国货质量搞上去,把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建起来。
3# 峨眉山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4-9 08:56:01|显示全部楼层

海关总署公告明确跨境电商监管规则

源自: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二、企业管理
  (二)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三:通关管理
  (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
  (五)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进口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申报清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数据填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六)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对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向海关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身份有效信息。无法提供或者无法核实订购人身份信息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
  (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0日前(当月10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休息日的,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12月的清单汇总应当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将上月(12月为当月)结关的《申报清单》依据清单表头同一收发货人、同一运输方式、同一运抵国、同一出境口岸,以及清单表体同一10位海关商品编码、同一申报计量单位、同一币制规则进行归并,汇总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八)除特殊情况外,《申报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采取通关无纸化作业方式进行申报。
  《申报清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参照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有关规定办理。

四:税收征管
  (九)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的有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十)订购人为纳税义务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代为履行纳税义务。
  (十一)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当如实、准确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实际交易价格及相关费用等税收征管要素。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申报币制为人民币。
  (十二)为审核确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等,海关可以要求代收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申报。
  (十三)海关对满足监管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时段汇总计征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
  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

五:物流监控
  (十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场所必须符合海关相关规定。
  监管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按照海关要求交换电子数据。
  (十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的查验、放行均应当在监管场所内实施。
  (十六)海关实施查验时,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便利,配合海关查验。
  (十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人、仓储企业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当及时主动报告海关。

六:退货管理
  (十八)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申请退货,退回的商品应当在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场所,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模式下,退回的商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十九)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应当接受海关后续管理。
  (二十)本公告有关用语的含义: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是指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
  “电子商务企业”是指通过自建或者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是指提供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交易、支付、配送服务的平台提供企业。
  “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是指由电子口岸搭建,实现企业、海关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的平台。
  (二十一)以保税模式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应当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开展,除另有规定外,参照本公告规定监管。
  本公告自2016年4月8日起施行,施行时间以海关接受《申报清单》申报时间为准,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办理。
  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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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4-7 18:56:00|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海淘征税落定后 C2C与微商或成漏网之鱼

源自:新华社
  国内“海淘”免税时代终结 商家希望商品清单面更广细则更完善
  新华社上海4月7日电题:国内“海淘”免税时代终结 商家希望商品清单面更广细则更完善
  新华社记者高少华、有之炘
  自2016年4月8日起,热衷于“海淘”的国内消费者将不再享受之前的“免税”红利,而要开始承受一定的税负成本了。
  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跨境电商开始告别“免税时代”。但专家表示,“商品清单”还未发布,新政策的细则仍待完善。

对“一低一高”产品价格影响较大
  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今后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针对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存在的税负不公平问题,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明确要求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上海新世洋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EO郁剑敏向记者介绍,这次调整对“一低一高”的产品价格影响较大:过去基本免税、单价较低的食品和母婴类大众消费品,提价或不可避免;单价高于2000元的奢侈品,其税收成本上升幅度较大。
  但是,若简单解读成跨境电商商品价格将全面上涨则有失偏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莫岱青指出,有些产品税率在调整后会有所下降,如大部分化妆品,其综合税费反而低于之前的行邮税费。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部合伙人王舜宜向记者表示,在解读新政策时,不能片面地只看税率改变,还要看新政策使得跨境电商进口的税负与一般贸易进口的税负差距在缩小。
  “一直以来,跨境电商行业被视为偷漏税的灰色产业,而税制新政策的实施必将引导跨境电商行业‘由乱而治’,这是行业步入成熟期的标志。”洋码头CEO曾碧波称。

商品多元化将是发展趋势
  受税收新政策的影响,近日,包括天猫国际、聚美优品、网易考拉海购等多家跨境电商企业争相发起大规模免税促销活动,称其为“税改大清仓”“免税时代最后一次疯抢”等等。
  跨境电商网站“爱和淘”创始人梁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新政策的实施,各跨境电商平台都已有了应对策略,包括调整其商品结构和业务架构。
  “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平台将会采取不同的方法应对,可能会把增加的税负传导给消费者,也可能会自行消化或压低海外供应商的供货价格。”王舜宜认为,那些体量小、品牌和品类单一,或主要经营集中在行邮税免税区间商品的跨境电商平台,受此次新政策影响较大。
  对于外界比较关心的价格问题,天猫国际表示,为保证进口消费体验更好过渡,天猫国际海外商家尤其海外品牌暂无调价计划。10%左右税率对于天猫国际拥有品牌溢价的海外品牌商来说,这部分成本基本可以消化掉。
  据曾碧波介绍,此次行邮税的调整,对不同模式的电商平台带来的冲击是不同的。依赖保税的跨境电商短期内影响比较明显,这种模式下,低客单价爆款规模化运作的模式会在短期面临价格上涨压力;一些不能及时做出调整的跨境电商企业可能会面临巨大成长压力;过于依赖资本的企业也可能会被淘汰。
  王舜宜判断,随着税收新政策的实施,未来跨境电商平台的竞争优势在于服务和货源,尤其是对平台服务的要求将提高,产品类型多元化也将是未来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趋势。

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截至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尚未发布,最后会包含多少商品品类备受市场关注。跨境电商综合供应链服务提供商UEQ创始人杨学海表示,希望正面清单能够面广一些,同时能够将保税及直邮区别对待。另外,2000元及20000元限额的具体计算、退货退税等细节也都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针对实施好税收新政策,业界也一直在讨论。“有人担心新政策可能有利于水货渠道,这应引起重视,加大监管力度。”曾碧波称。
  其次,征税新政策落定之后,C2C平台个人网店、微商或成“漏网之鱼”。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纳入征税范畴的只剩下C2C平台上的一些中小卖家、个人网店(尚无工商行政注册要求)和部分个人C2C模式的微商等,其余电商业态均要求工商注册、正常纳税,预计未来对这一部分商家的征税也将进一步有所规范。 ●
1# 贡嘎山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4-2 07:56:00|显示全部楼层

跨境电商税制新政或逼中小商家洗牌

源自:中国经营报
  税制新政或逼中小商家洗牌?
  王丽娜、吴俊宇
  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该《通知》在跨境电商行业从业者、消费者以及业内专家之间引发了大量讨论。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多位从业者了解到,此次跨境电商税制调整虽然会使部分商品价格上扬,但总的来说,对行业影响力有限。不过也有从业者认为,其中的部分细则可能有待商榷。此次跨境电商税制新政代表了国家对跨境电商行业的重视和规范,整体而言将推动现有的跨境电商业态发生改变。

行业大变天,价格要上涨?
  此次税制调整还未到位之前,业内曾传出风声。部分行业人士解读称,“行业要大变天,跨境电商商品价格将整体上涨”。
  不过《通知》出台之后,这种疑虑也被打消。按照《通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跨境电商从业者告诉记者,此次税制调整虽然使得整体税负有所上升,但不同商品价格实际上有升有降。通常来说,食品、保健、母婴、日用品类商品价格会有所上涨,但大宗电子消费品、奢侈品价格可能会有所下降,“不过,这只是一般的预测,由于部分商品的特殊性,价格很难预测,而且《通知》中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还未公布,所以现在说什么都太早。”
  据了解,税改前,“6+1”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具有较大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缴纳10%的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当税费不超过行50元行邮税起征点时,纳税为0,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此次税改之后,这部分商品需要缴纳购物总价11.9%的跨境税。
  正是如此,蜜芽方面表示,此次税改最利空的是百元以内的韩国化妆品。其从免税上升到32.9%的税的商品包括2000元以上轻奢品类,例如那些保税区自营备货的巴宝莉风衣和箱包。
  波罗蜜全球购CEO张振栋从消费者角度向记者介绍,新政后部分商品到手价格可能会升高,但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会变得更贵,合理自用的个人包裹,仍然存在50元免征额度。
  除此之外,行业成本的上升也并不一定会带来商品价格的上涨。记者从天猫国际、聚美优品、蜜芽、波罗蜜全球购等平台处获悉,各平台都在采取各种方式压缩成本,控制价格。

踩一脚油门,点一脚刹车?
  据悉,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较低的行邮税税率不仅会造成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间的不公平,还会造成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行邮税模式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的说法也一直存在,这都让跨境电商税改势在必行。
  税改是大势所趋,但在部分从业者看来,此次跨境电商税制新政的相关细则可能还是有待商榷,部分从业者甚至用“踩一脚油门,点一脚刹车”来形容自己对新政的感受。
  行邮税税费50元以下免征历史结束;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这两个细则成为了从业者存在疑虑的关键点。
  电商行业专家李成东分析称,行邮税税费50元以下免征的结束主要是考虑到了税收政策以及保护民族产业。过去,跨境电商行业带来了一些税收层面的混乱,容易出现事实上的税收流失。税收只是一个层面,更重要的是,这种调整其实是对民族产业的一种保护,“当人们都到国外去购买奶粉、纸尿裤的时候,国内相关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除此之外,也有人认为,税费50元以下免征时代的结束,可能也会使得部分廉价爆品从此没落。张振栋对此向记者介绍,品质高但廉价的爆品的减少存在三种情况,一是供应断裂,二是需求断裂,三是渠道商无利可图。供应断裂和需求断裂这两者不太可能,否则无法成为爆款。如果是渠道商无利可图,那一定是因为“该渠道商趁政策的红利套取利益。这种做法不是长期、健康的行为”。
  至于交易限额这一问题,李成东认为影响不大,“20000元的标准对于多数用户而言都是相对较高的。”但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对此有一定的担忧,刘鹏指出,“这可能会打击部分用户的消费热情,希望相关细则的制定能够更谨慎。”
  事实上,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潘先生也谈到,由于奢侈品、电子产品需求量较大,他去年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的购物额超过20000元。新政对他而言,会使得购物成本上涨,未来他可能会有所取舍。
  李成东表示,平台上的品牌商虽然可以从根源上掌握定价,但有时还是比第三方渠道商更高,所以以上做法还有待观察。李成东认为,可以确定的是,跨境电商行业的竞争门槛会提升,部分商品品类单一的中小商家在政策调整的过程中会受到冲击。对于中小商家而言,此次新政无异于是一次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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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3-25 08:56:00|显示全部楼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货物征关税 消费者税负提高

源自:京华时报
  新税制执行 消费者税负提高
  (记者:赵鹏)财政部关税司昨天发布消息,我国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上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此次改革则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
  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还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 点评
行邮税调整对“海购”有何影响?
1 母婴类税负会有所增加

  行邮税并不是一个税种,是对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统一征收的进口税。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进口商品不区分物品和货物,均按照进出口税则征税。上世纪六十年代,为照顾侨眷、简化进口手续,开始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传统意义上的邮递物品主要是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非贸易”属性较为明显。
  本次政策调整前,行邮税共设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据测算,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
  具体操作中,目前的海外购物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大量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本次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其中,15%税率对应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执行30%税率。
  本次行邮税调整主要是提高税率,将税率水平与“贸易”属性的货物进口综合税率水平保持大体一致。这次出台包括行邮税在内的“一揽子”税收政策后,居民海外购物消费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总体税负客观上会上升,不同的商品实际税负有升有降。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在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中,现行入境行李物品5000元免税值没有改变。

2 商品通关时间将会缩短
  这几天,不少电商平台喊着“新税政风暴来袭”,吆喝网民赶紧囤货。各界关注,新税制会不会加重消费者负担?对电商企业影响几何?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消费者可免税购买大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该项政策出台后,客观上会提高消费者的税负水平。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分析,改革后“海购”仍享有优势。政策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其综合税率水平低于货物税综合税率和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尤其是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尽管税收成本有所提升,但电商企业可化解部分成本,总体影响有限。
  改革后,消费者“海购”商品通关将会更便捷,消费者跨境网购收到商品的时间将由目前动辄1到2个月缩短至1到2个星期;同时,由于纳入政策商品有完整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可查,可准确追溯商品来源和责任,也便于消费者退换货,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 电商会选择更多档次商品经营
  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介绍,“这次调整,对跨境电商平台经营商品的品类丰富度拉开是利好”。
  比如,原来一些电商更集中做价值较低的商品,这些商品在这次调整中税负上升较多,今后可能会选择更多档次的商品经营,这对消费者是好事。
  然而,很多消费者也坦言,选择海外购物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原因是相对于一些国内商品,国外的很多商品更加物美价廉,税负的提高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有所上涨。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国内商品和国外商品存在价格差,税的确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主要原因是税制结构的差异性。举例来看,同样的商品在美国和国内销售,美国按销售价格约5%到7%征收销售税,国内按销售价格17%征收增值税。这是因为,美国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而国内是增值税等流转税,流通中的商品价格中含的税更多。
  “这次是从税负公平的角度调整行邮税,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把商品中的流转税降下来,提高所得税的比重,将征税重点放在高收入所得者身上。”胡怡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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