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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滴滴上线“滴滴地图”,目前仅在深圳、成都等十余城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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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出行是涵盖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多项业务在内的一站式出行平台,2015年9月9日由“滴滴打车”更名而来。2月1日起,滴滴出行今起正式在上海取消加价功能。
  2018年1月17日,滴滴宣布共享单车平台(滴滴出行App内标签为“单车”)将在北京、深圳上线,平台目前包括小蓝单车和ofo小黄车,其中小蓝单车将免押金骑行。
  2018年1月19日,滴滴出行叫车平台登陆台湾试营运,推出“滴滴计程车”和“滴滴顺风车”两项服务。共享单车之一小蓝单车在爆发经营危机后,不少用户遭遇退押金难问题,其经营权转移至滴滴公司后,用户退押金问题依旧没有解决;3月21日,两名广州小蓝单车用户将小蓝公司和滴滴公司告上了法院;4月18日,浙江省运管局约谈滴滴,要求清理不合规网约车;5月10日,河北保定约谈“滴滴”,要求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5月16日,滴滴公布滴滴顺风车阶段整改措施,顺风车用户标签和车主评价功能全部下线,车主每次接单前需进行人脸识别。8月6日,旗下汽车服务平台正式升级为“小桔车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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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在华物业支持“地球一小时”熄灯行动 范缜与道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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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7-25 13:07:02|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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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委主任:会给专车平台办理营业执照

源自:新华网

  7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新华网上海7月25日电(记者:林振芬)“我们是打击黑车,不是打击专车,”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24日接受本网专访时表示,希望专车和顶灯出租车、租赁车形成优势互补、和谐共处的新格局。

是打击黑车,不是打击专车
  近日,上海开展全市范围大规模网络“专车”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对被查处的非法客运“专车”,实施“1+3+10”的处罚。
  孙建平表示,职能部门是打击黑车,不是打击专车。非法客运车辆尽管披着专车的外衣,但它是黑车,是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违法经营。到租赁公司租车运营或者出租车驾驶员、租赁车公司驾驶员开专车,就符合规定,不属于黑车。

依法合规 会给专车平台办理营业执照
  孙建平表示,上海是要制定规则,绝不是把专车一棍子打死。只要专车平台申请,上海就给它办理营业执照。当然它要具备一些条件,比如:相应的注册资本;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注册服务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
  孙建平指出,专车从事社会公共服务,要符合运营车辆的条件,除了购买交强险,还应购买乘用人责任险。有经营收入了,应该依法纳税;应该有投诉举报机制;专车平台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出租车的责任,驾驶员应挂牌服务,上岗前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

专车应错位竞争 而不是取代出租车
  由于互联网+专车的兴起和走红,出租车市场受到冲击。也有舆论认为,专车有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新型服务,未来可能颠覆、取代出租车行业。
  孙建平表示,专车应该是顶灯出租车的补充,解决高峰时期顶灯出租车投放量不够的问题。上海希望专车和顶灯出租车、租赁车形成优势互补、和谐共处的新格局。 ●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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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7-24 09:27:02|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整治网络专车 打车软件机场全面禁用

源自:新闻晨报
⊙记者:宋杰 钟晖 实习生:袁梦 李倩彤

  近日,上海开展全市范围大规模网络“专车”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仅7月17日一天,就查获了涉嫌非法客运的车辆15辆。这次整治活动中实行的一些处罚措施引起大众关注:驾驶员相关信息会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立案查处的专车驾驶员的违法情况将被通报给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将被通报给所属街道。甚至还有媒体报道,被抓的专车要被扣12分,这些措施立刻引发不少讨论甚至是争论。
  昨日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对一些措施进行了释疑,并表示没有专车被查要扣12分的说法。但是由于无资质专车中频现“单位车辆”等原因,通报单位的措施马上要实施了。

进“黑名单”处罚去年底开始实施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监管处罚手段上,上海正在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于被查处的非法专车,专车司机得到的惩罚还包括驾照被扣12分等。
  “我们没有发布过此类消息,也没有这种处罚措施。”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对已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执法部门实施“1+3+10”的处罚措施。
  还有媒体报道,上海会将非法客运案件的信息同时提供6个主管部门,其实该措施从去年年底就已经开始实施。
  “提供给市经信委信息管理处,就是给公共信用平台。”交通执法部门表示,之所以还会提供信息给市公安局人口办、交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和市人保局人力资源开发处,是供这些部门在外来人口管理、交通违法管理、安全排查等方面提供参考。
  据介绍,截至2015年3月底,上海市信用平台数据归集单位拓展至99家,归集信息事项拓展至3439项; 可供查询法人数据1021万条,自然人数据近3亿条,覆盖本市138万法人和2400万自然人。而交通执法信息纳入信息平台,也是信用建设扩容的一个举措之一,和轨交逃票等信息纳入平台属于一个性质。

首选“在工作时间用单位车的”通报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下阶段还对已立案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驾驶员的相关违法情况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其所属街道。不少网友认为这一措施很滑稽,甚至还有人质疑这种做法无法律依据,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对此,上海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将非法运营的情况通报其工作单位,是以公对公的信函方式,来告知对方单位其违法事实,并不需要特定的法律依据。此外,他也解释此项措施的初衷:执法部门在查获的非法运营专车中,通过检查行驶证发现,3成左右的车辆是“单位的”。“将使用单位车辆的行为通报给单位也是应该的。”相关人士表示,有些专车司机就是单位的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其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暂扣3-6个月,而如果单位对此毫不知情,很可能出现驾驶员无证驾驶。
  当然,网络专车驾驶员的这种违法行为,到底和单位有无关系,这个由单位自己来判断,交通执法部门只是提供立案处罚的违法事实而已。而对于通报街道,该人士也解释,有些开专车人员在街道吃低保,号称“没有收入”,隐藏了自己的“专车收入”。
  据介绍,现在通报单位和街道的措施近期就将实施,会首先选择明显使用单位车辆、并在工作时间做专车的案例进行通报。

[新闻延伸]
“通报单位”后有开除可能

  如果被通报,那么“单位会不会解雇开专车的员工”?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表示,专车驾驶员被通报后会否被开除,主要看相关规章制度中有没有具体、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开专车的驾驶员,如果和专车平台签劳动合同,而且拒不改正,单位也可以开除该员工。
  谈育明表示,除此之外,所谓的看“制度”,指的是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若明确规定“员工受到行政处罚,将被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可以开除私开专车的员工。若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私开专车属于严重违纪,单位也可以开除私开专车的员工。
  不过,谈育明指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走民主程序、公示等),才可以作为处理或奖励员工的依据。谈育明同时提醒,若员工不服单位开除处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甚至申请法院裁决。
  (晨报记者 谢克伟)

[各方看法]
交通委:配套管理跟上,专车才可“转正”

  市交通委昨天表示,对方便市民的交通客运的新生事物,只要合法合规,管理部门都会持肯定的态度,对专车运营也同样如此,不过配套管理要紧紧跟上。
  “驾驶员可不可以做兼职,你劳动所得我来反对你干吗?但问题是,从正面讲,不符合现在的法律,因为你是非经营车。但是反过来想一想,你符合了经营车的条件,能不能视作你是经营车。”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近日表态说,专车应该与出租车形成有序的错位竞争,比如车型好一点,服务多一点,车费也可以贵一点,关键是必须具备一系列配套要素:“比如说,为了安全问题,它应该买第三方承约人责任险,那么乘客的安全就可以得到保障;比如说,它有经营收入,应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纳税; 比如说,乘客认为它的服务有问题,要有处理投诉的机制。”
  孙建平同时强调,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不符合专车标准的非运营车辆还是要进行打击:“你现在不符合条件的车子怎么能去做专车呢,我当然要进行打击,不打怎么行呢!”昨日,交通执法总队在虹桥机场出发层展开行动,整治扎堆候客的专车,这些专车候客等生意,几乎挤瘫机场出发层。

开专车者:“通报单位太幼稚了”
  “这段时间我只敢拉熟人,也怕被抓。”上下班做做专车司机的小陈这段时间有些“收敛”。他告诉晨报记者,上个周末他看到新闻说上海在整治专车,并有通报单位等措施。“这个办法太老了,现在又不是单位什么都能管你的年代了,让人感觉很幼稚。”话虽这样说,但小陈确实有点担心“风声紧”,这段时间只拉熟客了。
  在网络上,上海整治专车也是最热门的话题。有人支持,也有很多人觉得监管在“倒车”。
  近日,一篇名为《以一个出租车司机家属的身份谈谈关于上海专车处罚新规的那些事儿》的长文在网上流传,该文章3000多字,作者“扶风映冉”是一位崇明出租车司机的家属。对于这次上海严打非法专车,她认为“不妥”。她觉得专车覆盖了那些打车难的区域,那些节约时间又有安全性的专车为市民提供了便利。她还表示,政策和措施都应该是与民为利、与民为便的,切勿因为某些软件动了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奶酪就施行一些举措“狂轰滥炸”。

上海重拳整治非法专车
  整治对象:进行非法客运的网络专车。
  整治措施:①实施“1+3+10”的处罚,即:每查处一辆专车非法客运,除对当事人进行1万元行政罚款和暂扣驾驶证3-6个月的处罚外,并将对网络平台同时进行10万元行政罚款的处罚。
  去年底至今,已经查处202辆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都是按照这一标准处罚。前期,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对某专车信息服务商进行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下阶段将对其他专车信息服务商实施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②上海会将非法客运案件的信息同时提供给市公安局人口办、交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市人保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市经信委信息管理处六个部门。不仅如此,非法客运数据库也已与上海市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对接。
  该措施从去年年底就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提供了3000多条非法客运信息给公共信用平台和公安等部门,不过专车所占比例很低。
  ③下阶段还对已立案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驾驶员的相关违法情况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其所属街道。
  近期整治行动:交通执法部门近日在两大机场等交通枢纽将开展禁止任何车辆使用打车软件私自载客的行动,运营车辆都必须通过排队系统在指定区域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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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7-23 19:47:00|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多部门再次约谈滴滴优步 要求停发商业短信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北京交通委以及相关部门继6月2日以后,第二次约谈互联网招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提出,“滴滴快的”、“优步”等互联网平台组织私家车、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涉嫌违法。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今天这次约谈中,多部门还要求两家平台停止发送与客运业务相关的商业短信息。
  7月23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等8个部门共同约谈“滴滴快的”、“优步”平台负责人。据记者了解,这是继6月2日以后,北京交通委等多部门联合对上述互联网租车平台进行的第二次约谈。
  本次约谈再次重申,平台组织私家车、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的行为,涉嫌违法组织客运经营、逃漏税。上述平台不定期向注册用户发送短信息提示,涉嫌违法发送商业短信息(垃圾短信)和发布广告。对此,各部门要求其停止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垃圾短信)等行为并限期整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记者从交通执法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共查处非法运营私家车、租赁车2147辆,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1211辆,涉及优步平台170辆。
  “滴滴快的”、“优步”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开展合法业务,接受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另据了解,上海交通主管部门对专车查处力度加大,除了按照交通客运的相关执法规定处罚,专车司机得到的惩罚还包括驾照被扣12分。
原文标题:北京多部门再次约谈滴滴、优步 要求停发商业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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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7-2 05:07:02|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交管部门:出租车驾驶员不允许招揽拼车

源自:新闻晨报
⊙记者:钟晖

  滴滴打车昨天表示,拟在出租车端首次上线多人拼车功能,以提高出租车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降低用户打车成本。对此,市交管部门人士表示,目前本市出租车还未开放拼车业务,出租车驾驶员更不得招揽拼车。对于滴滴准备上线多人拼车功能,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观望此事发展。
  滴滴打车负责人表示,未来用户在使用滴滴打车APP呼叫出租车时,或将有3种新增选项“愿拼车、只拼车、不拼车”可选。愿意拼车者最多可省30%车费。目前该功能开发已近尾声,内部测试了好几轮,很快就可以对外开放。
  “北京、南京、南昌等地政府已经在鼓励拼车,也有相关规定。很期待尽快在上海与交通部门接洽,上线出租车拼车功能。”滴滴打车上海相关人士表示,用户选择出租车拼车后,系统会自动为其寻找顺路拼友。在找好拼车之后,系统会自动将两个订单拼在一起,然后推送给愿意接单的司机。滴滴打车APP会对两位乘客分别计费,合乘部分计算为7折,司机收入则为两人之和。
  对于使用打车软件叫出租车还能拼车,不少网友乘客表示想尝试。“近期下暴雨时,还有早高峰交通拥堵一车难求时,真想跟其他乘客同乘一辆车,就算只一半路程同行也可,至少节约了时间。”有网友表示,也有乘客提出,2人如果方向大致相同,还节约了彼此车费,何乐不为。
  市运管处负责人表示,出租车拼车目前上海仍不允许,也未放开拼车业务。“目前本市出租车管理条例中也明确,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主动招揽多名乘客拼车,但如果乘客之间私下达成协议拼车则可能另当别论。我们将对滴滴等第三方软件上线拼车功能作进一步观望。我们鼓励创新,以缓解交通拥堵打车难等问题,但前提必须是依法合规。”
原文标题:交管部门:上海出租车尚不允许拼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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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6-4 16:07:00|显示全部楼层

滴滴取消免费坐快车活动 或因被约谈


  滴滴打车微博截图


  具体微博内容
  【环球科技报道 记者:心月】6月4日下午,滴滴公司在官方微博上宣布,出于“跟金钱无关的原因,不得不中途取消未来两周的‘免费坐快车’活动。”而据了解,两周前滴滴公司才刚刚宣布拿出10亿元补贴进行“免费坐快车”活动。
  根据滴滴打车微博,滴滴公司将取消下周一(6月8日)、下下周一(6月15日)“免费坐快车”活动,而用户在乘坐滴滴快车后,滴滴将会自动补偿两张8元快车券,替代原来15元一次的免单活动,依然是每天两次机会。
  据悉,6月2日,此前北京市交通委相关部门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微博留言显示,用户们对此事态度不一。部分用户对滴滴公司表示支持与理解,而也有用户认为滴滴“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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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6-4 02:27:00|显示全部楼层

多地出手规范专车 约租车管理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专车服务的兴起为市民带来了便捷、优惠的出行服务。与之对比的是出租车空驶里程增加,司机收入下降。鲁力 摄
  中新网6月4日电(种卿)5月中旬,国务院明确提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将于今年出台,此后有关“专车”、“拼车”等服务是否合理的争议声始终不绝于耳。就在近日,多地交通部门已经率先“出招”调整出租车行业运行模式,同时对“专车”、“拼车”等新型城市用车服务进行规范。有相关人士向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透露,全国性的约租车管理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有望于近期出台。
规范约租车服务“势在必行”

  2014年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化改革,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
  随后,义乌出台《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对矛盾日益激化的出租车行业推行市场化改革。按照方案规划,从2018年开始,将有序开放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出租汽车数量管控,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化资源配置,同时车费由市场定价。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此前多地主管部门反对的“打车软件”,义乌市则明确表示支持:引导出租车公司推出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多种电召服务方式。
  5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今年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事实上,包括义乌、湖北等多地已经开启出租车行业的改革试点工作;而就在近日,上海、北京两地交通部门,也在地方出租车市场管理和约租车服务方面有所行动。
  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近日就表示,约租车服务不失为对上海顶灯出租车的一种有益补充,能够满足乘客更加个性化需求,目前,上海市交通委与“滴滴快的”联合成立工作组,预计将在1-2个月内拿出上海约租车管理试点方案。

官方首次“收编”打车软件
  在对打车软件的引导方面,上海地区首开官方与第三方打车软件合作的先例,为滴滴专车在地方运营打开了“绿灯”。同时,上海出租车价格调整有望在6月底前启动。
  6月1日,上海市交通委、四大出租车企业代表和滴滴快的联合建设的上海出租车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营。据了解,平台正式运营后,将重点解决司机和车辆身份识别、车辆运行信息传送等问题。
  中新网财经记者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获悉,此次合作,一方面是解决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识别问题,帮助及时剔除“黑车”和“克隆车”。另一方面,平台将帮助实现车辆运营状态识别,承接“滴滴打车”及其他预约业务的车辆,其顶灯实时转换成“电调”,有效消除乘客扬招中存在的误解。此外,还帮助提高车辆运营安全性,对载有乘客的车辆进行屏蔽,不再发送预约信息,提高车辆运营安全性。
  不仅如此,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6月2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双方的合作从出租车业务起步,专车业务或将紧随其后。孙建平指出,目前上海市出租车在高峰时难以满足市民需求,约租车不失为有益的补充。相比出租车,约租车的服务也能满足乘客更加个性化需求。

北京三部门约谈滴滴专车
  相比上海地区的“合作”思路,北京交通部门对待打车软件、尤其是“专车”服务的态度则更加谨慎。
  6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三部门,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软件平台推出的“专车”及“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辆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滴滴专车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开展合法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数据监测平台并与政府部门对接,开放平台人员、车辆及订单相关数据信息。
  对此,交通专家徐康明认为,目前专车在政策上是游离于合法、不合法之间,由于宏观的政策没有出,地方管理部门没有办法先行确定“专车”身份,专车、快车、拼车异化为采用无营运许可的私家车从事类出租车服务,必将给出租车客运市场带来动荡。
  另据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207起,其中私家车161起。

打车软件游走在“法律边缘”
“烧钱”之后路在何方?

  就在国务院明确今年将出台出租车改革方案后不久,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再度掀起了“补贴”浪潮,强势“揽客”。
  5月25日,滴滴打车官方微博宣布,未来一个月的每周一将请全国人民“免费坐快车”。每位用户在周一使用滴滴快车,前两次每单立减15元。
  据悉,参与活动的城市已经从6月1日起正式扩至14个,包括北京、天津、杭州、广州、深圳、成都、武汉、重庆、南京、长沙、大连、西安、济南和青岛的乘客,在指定的四个“周一”均可免费乘坐两次“滴滴快车”,滴滴官方透露,此次活动总投入将达10亿元。
  根据滴滴官方数据显示,“滴滴快车”5月28日的总订单达到215万单,超过了之前全国所有专车服务商的总订单量;而本周一(6月1日),滴滴快车订单数已攀升至385万单。
  一边是用户规模和订单数量不断攀升,另一边则是游走在“法律边缘”导致的未来不确定性,烧钱之路渐行渐远,未来的类似打车软件路在何方?近日,相关人士透露,全国性的约租车管理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有望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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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5-20 15:27:00|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市拟修订条例鼓励用手机软件召出租车

源自:新华网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兴华 通讯员:吕友明)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提出,我市客运出租车车辆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制度。
  市交委负责人介绍,经营权出让的主体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调整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服务质量和有利规模化经营管理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方式配置车辆经营权。
  《条例(草案)》提出,在新城区适度发展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按规定设置营运标志,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营运。新城区人民政府将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和平提出,有市民在新城区居住,在中心城区工作,建议灵活界定范围,各区运营是大原则,但在一些难以避免的跨城区运营中,适当灵活处理。
  为保障客运出租车司机权益,《条例(草案)》提出,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旅游景点等,设置客运出租车场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收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快餐店、公共厕所旁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位。根据交通状况,可以允许出租车在城市主次干道、商圈、医院等临时停靠、上下乘客、即停即走。
  《条例(草案)》第29条提出,鼓励通过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方式,为乘客提供客运出租汽车服务。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还介绍,正在探索预约客运出租汽车服务。与普通出租车相比,约租车有明显的三大区别:车型相对高档;不参与扬招和巡游服务,只提供电召、预约、包车等订制式服务;营运价格相对较高。
  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对目前市场上手机“专车”“快车”等热点问题,《条例(草案)》为何不涉及?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意见,因此暂不涉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方道茂、陈建华、余英杰等认为,面对市场和互联网时代新的需求,技术手段的变化必然带来管理手段的新变化,条例应当适应这种变化,以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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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5-7 09:47:00|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要求专车公司清理私家车 车主面临万元罚款

源自:楚天都市报
  (记者:黄永进通讯员彭靖)武汉打击私家车营运专车再出新动作,昨日,武汉市交委客管处约谈包括Uber优步、滴滴、快的等在内的多家打车软件公司,并向四家平台公司正式发文,要求各公司对从事非法运营的车辆及司机进行自行清理,并再次强调私家车营运专车违法,将坚决查处。

5个月60余辆私家车被查
  昨日,武汉市交委客管处向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奇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御驾(上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文,要求四家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对打车软件平台注册的车辆和驾驶员信息进行清理,严禁私家车以任何形式从事客运出租车经营。并对四家公司在汉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强调打击黑的专项整治工作的严肃性,要求打车软件经营者切实履行第三方信息平台的监管责任。
  今年以来,武汉市客管处在中心城区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600余辆,其中,私家车利用手机软件信息平台从事非法营运车辆60余起,共涉及滴滴、快的、神州及Uber优步等公司。
  4月28日9时40分左右,洪山区联合执法人员在虎泉街附近检查时,发现一辆武汉牌照的明锐车在路边询问一打电话的乘客,经查发现该驾驶员驾驶私家车使用专车软件营运。因该车涉嫌非法营运被暂扣,一经查实,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打车软件表示并无影响
  4月30日,广州市工商、交委与公安三部门联合行动,以“涉嫌非法经营”,对优步广州分公司进行检查。昨日,成都的Uber分公司也遭当地交委、公安、工商等部门调查。
  各地对Uber优步公司的接连被查,引来舆论对打车软件的猜想,政府部门与打车软件的博弈是否已经白热化?
  昨日,记者采访Uber优步公司相关人士,其表示政府部门的约谈和发文并未影响Uber优步在汉的业务,所有车辆运行正常。
  滴滴打车负责人表示,确实被武汉交通部门约谈,也就有关专车事宜进行了磋商,滴滴在经营上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规范,也会及时和交通部门交流信息。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滴滴专车的车辆来自租赁公司,司机来自劳务派遣公司。即使有部分私家车加入专车,也是为出行难提供了解决方案,符合城市需求、用户需求,希望不要一棒子打死。

引导市民乘坐官方专车
  “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甚至发生过威胁乘客、恶意加价等行为。”武汉市客管处负责人表示,利用打车软件接单,使用私家车载客的非法营运行为不仅扰乱客运秩序,影响客运行业和社会稳定,而且安全得不到保障,有的司机会私下购买未经过合格检验的二手车,甚至是报废车。
  实际上,武汉市客管处今年也推出了官方版的专车──约租车。根据4月16日公布的武汉市出租车招标结果显示,武汉市三环汽车有限公司将购置100辆特斯拉纯电动约租车作为官方版的专车进行营运。该项目负责人王心丹表示,在官方背景下运营的约租车也更加安全可靠。并在武汉市物价部门的指导下定价,保证车辆能够良好运行。
原文标题:武汉要求专车公司清理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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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4-14 08:27:02|显示全部楼层

周其仁:滴滴专车们未损害公共利益不应贸然禁止

源自:中国经济周刊
  滴滴专车们应该如何管?
  【洞见】城市交通管制应更有包容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 周其仁
  城市交通的“管制”令出租车难以供需平衡
  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城市交通改革中出现一系列不同的想法和矛盾,政府、消费者、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都有各自的考虑,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限制。
  出租车属城市交通,城市有什么特点?最简单直白,城市的特点就是在有限的空间里聚集了很多人。不是乡土社会,人们互相知根知底。城市社会聚起来的是陌生人,数量大且流动,互相不熟知,所以建立信任的麻烦大。
  但因为分工程度高,城市人又非常需要彼此合作。这是第一点。为什么陌生人非要集聚到一起,最根本的解释是聚到一起收入高。这也意味着,城市人的时间比较贵。这是第二个特点。
  再一个特点是,城市人通常比较贵的时间,分布很不均匀,上班、回家、约会、出差,甚至娱乐,都有准时的要求,而这些时间节点的分布不均衡,波峰、波谷差别很大。大家看城市交通,忙时堵得要命,闲时又空空如也。这些特点,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约束条件。
  为什么出租车要管制?首先是安全问题。如果可以随便用车把人拉走,那么车辆就有可能成为作案工具。说放开营运似乎容易,一旦出事就一定收回,来来回回最后就“均衡”在管制上了。背后的理由,其实就是:城市大量陌生人的互相服务,要以安全为前提。
  政府既然管制,就要对被管制对象负责任,起码要让被管制的公司和司机吃饱饭。由于交通载荷的时间分布不均匀,导致出租车牌照的最优数量很难确定。若按峰值水平发放牌照,那么高峰过后,很多出租车就没业务。
  因此,出租车牌照似乎难以达到供需平衡。高峰时价格浮动,出高价者先得车,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怎样实现?如果让乘客与出租车当街砍价,高峰时段的城市道路就堵死了。在没有合适的技术手段对付这些难题之前,出租车的发牌照数供给不足、行价格管制等等,是这个行当的常态。
  移动互联降低了“建立信任的成本”
  现在,移动互联加到传统的城市出租车服务里来,进展很快,提出不少值得研究的新问题。请各位看看以下几点能不能成立:
  第一,移动互联为在陌生人之间建立信任,提供了一把利器。在传统互联网上,人们很难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你不知道我是一条狗”。但移动互联网基于手机,而在实名制下,每一部手机对应一个确定的人。
  这对建立陌生人之间的信任而言,是革命性的进步。比如,司机知道打车的是谁,打车的也知道司机是谁,双方都可以在服务平台上查到。车开到哪里了,也不难实时全程监控。
  为何移动互联在许多行业所向披靡?我的理解就是:它能降低建立信任的成本,突破城里人需要合作但又难以建立信任的壁垒。这一点要引起市长、交管局、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和消费者的足够重视。
  第二,移动互联的出租车服务能降低空驶率,释放城市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在某些时段最大的制约。城市为什么会拥堵,还不是因为造车的成本低、造路的成本高,所以造路的速度永远追不上造车的步伐?移动互联的出租车服务可以大大降低空驶,等于增加道路资源的供应,司机也不用那么辛苦“扫马路”找顾客,燃料的消耗、污染的排放都可以节约,这非常可取。
  移动互联出租车唯一的“问题”,是它对原有的秩序带来了冲击。其实,所有技术进步都面临这样的局面。当年汽车的发明冲击了马车业务,引发过抗议,有的地方政府就规定汽车不能开得比马车快。但是从长远看,新技术、新模式最终是势不可挡的。
  我们现在讨论的“专车”,将来也可能又变成既得利益者,因为城市交通模式还在不断改变。
  当然,当下的情况是出租车司机众多,涉及大量现实利益,政府处理的时候的确要妥善,因为既得的格局一旦大变,会触犯既得利益者。城市交通也不是专车一家可以包打天下的,在可见的未来,出租车服务还是离不开。所以,这里的问题,用老话说就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希望各方可以退一步,从常识的角度,回到城市交通的整体约束条件,探讨在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冲击下如何改善城市出行问题,立足现实,面向未来。
  “法无禁止则可为”是创新最重要的制度保证
  从程序合理性的角度,对移动互联出租车的出现,需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就是要有“包容性管制”的方针。中国人口众多,空间资源有限,城市管理经验还不足,不依靠新技术是没有出路的。两年前闹微信收费,总算有惊无险。一定要有个全民共识,即新技术虽然会冲击旧秩序,但包容一点,长久带来的利益会更大。包容性管制要强调心态开放、手段灵活、留有余地。通俗一点说,至少“君子动口不动手”,讨论归讨论,什么意见都可以说,但除非有很大的把握,不要贸然一刀就把新事物砍下马。
  第二,放权给城市。出租车是一个高度地方化、城市性的事务,少有跨城的互动效果。中国有600多个城市,各个城市的拥堵程度、道路资源、交管局的关注点,以及出行的供求状况可能都不相同。这本是一个大国进行制度创新的很好的环境。
  应该把适合放下的权放下去,把相应的责任也放下去,让各个城市去解决出行问题,避免一下子做出一个全国性的反应。几百个城市将互联网和传统出租车行业结合,会产生很多不同的方案。交通运输部可以对各个城市进行评估,选出好案例进行表扬,然后参照其经验进行全国立法。城市事务由城市决策,成熟了再立法,先城市立法再慢慢上升为全国法律,这会是比较合理的解题步骤。
  第三,法无禁止则可为。如果讲道理,那各种意见总都有些道理。但要讲法律,现行法规中有哪一条说移动互联网叫车是非法的?并没有这样一句话。要明确,移动互联网出租服务,不是现有法律定义过的任何出租车服务,现有法律没有、也不可能有那么了不得的先见之明,把移动互联出租车预先就纳入管制范围。不要随意扩大原来法律的适用范围。
  法无禁止则可为,这是创新最重要的制度保证,也是程序合理性中重要的一环。当然,人们总会担心新技术带来负面影响。那就收集信息,提出分析,供修法或立新法参考。
  现在,互联网打车出现的时间不够长,数量也不够大,谁也不能打包票说不会出事。但是,若专车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害,有刑法管;若存在欺诈行为,归合同法、欺诈法等裁定。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总是有法可依的。如果没有对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损害,不应贸然就禁止。
  新业务在竞争中冲击老业务,不是“损害”,否则多开公交、多修地铁、发展新型城市交通都可能冲击出租车收益,动不动游行抗议就没有市场经济。法国经济学家巴师夏写过一则经济学寓言,蜡烛商要起诉太阳,因为太阳光几乎免费普照,所以减少了市场买蜡烛的需求。问题是,太阳真的侵犯蜡烛商了吗?
  我国古代的治理,有一条叫民不举、官不究。现在不少事,民不举、官非究不可。我以为,不能动不动就宣判“非法经营”,说这也“黑”,那也“黑”的。民间在市场上每找到一条新路,就能增加就业还缴税,这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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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1-22 17:27:00|显示全部楼层

专车运营被指触动既得利益 或倒逼出租行业改革

源自:中国新闻周刊
  “专车”能否倒逼出租车行业改革?
  出租车常常是整个城市发展的缩影。一辆不起眼的出租车,足以折射出许多问题
⊙记者:周瑶

  “专车”这条鲶鱼,搅动了这个传统而粗放的出租车行业。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岿看来,“政府打击黑车是一件吊诡的事,一边在培育黑车,一边在打击黑车。”
  在出租车行业特许经营的管理体制下,因为城市的道路资源是有限的,同时避免带来空气污染等其他问题,政府要进行牌照数量控制。另一方面,政府还要进行价格管制。但这实际上导致了许多出租车司机不愿意在高峰期时出车,因为交通拥堵,成本不划算。
  而“专车”则不仅满足了大城市的出行需求,还极大地满足了个性化出行需求。“专车”的兴起,对于传统的出租车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种变革也带来了种种好处,比如道路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比如空驶率大幅降低后,空气方面也不会造成太大负担。
  在出租车司机看来,“专车”难免有抢占市场之嫌,但是就目前而言,“专车”并没有完全对出租车司机构成损害。巨大的市场,足以使二者在各自的细分市场生存下来。
  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长远来看,“专车”会冲击出租车特许经营体制。根据现行的道路运输条例,无论出租车或是汽车租赁公司,其汽车都需要拿到牌照才能进行运营,而牌照的规模是受到控制的。因此,“专车”的出现可能触动了一些既得利益。
  沈岿认为,这种新的现象出现以后,政府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因势利导,在现有的规范框架之下,是不是可以让各方利益能够共同协商,对于一些还不太符合规范的现象,不一竿子打死,“看看能不能在既有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给他们一个合法的资格,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符合市场的需求。”
  对于出租车司机的哭闹而言,专车只不过是个导火索。围绕出租车行业的争议多年来一直未曾消退。其背后主要的原因在于,特许经营制度带来了垄断。
  沈岿认为,“专车”等的出现,有可能最终导致出租车的特许经营转为普通许可经营。普通许可经营在数量上给予合理限制,在价格方面不予严格管控,如此,城市租车出行的需求会极大地得到满足,黑车市场也基本上可以杜绝。
  监管部门一直担心的问题主要有几点:一是出租车需要占用道路行驶,而道路是国家资源,道路也是有限的;二是防止盲目投放运力导致供求关系失衡;三是由于出租车能耗高,不宜大量发展占用道路资源。然而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新技术、新条件之下予以解决。
  普通许可经营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类牌照最大的特点是没有数量的限制,市场的力量会自动进行调节,越来越多的人进去,行业竞争加大,无法生存下去的个体就会退出。然而道路资源没有办法进行调节。此外,个体经营者也有自身缺陷,每一个个体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都不一样,无法做到非常好的规模效益的服务。因此,对于普通许可的一定的数量控制仍然是必要的。
  沈岿试图构想未来的模式,“仍然实行公司化的运营,在牌照数量的控制上,增加一些给‘专车’。这些专车停留在固定的地点,在固定的时间实现预约服务。同时,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在道路上运行的汽车也并不会增多。”
  他认为,其实目前就是个重新洗牌的过程,让新兴的利益能够进来。
  事实上,已经有地方政府开始思考这一模式了。1月11日,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出,针对目前北京市民对中高端出租车市场的需求,职能部门正在研究投放约租出租车的方案。这些车辆将不同于巡游出租车,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订,价格高于普通出租车。
  北京并非先例。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曾向媒体透露,广州市交委目前已在筹备一个平台,约租车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投放市场。
  广州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也提出了更为大胆的思路。他表示,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对出租车行业实行双轨制,保留一部分出租车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司机发放运营牌照,挂靠在行业协会,缴纳少量的费用,实行扁平化的管理。
  他也表示,如果不进行那样大的变革,要继续在现行出租车体制下运营,那么至少“份子钱”可以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
  出租车常常是整个城市发展的缩影。一辆不起眼的出租车,足以折射出许多问题。
  彭澎认为,当前的政府更多是管理型政府,而不是服务型政府,思考问题的基点不同,提出解决办法的思路和目的就不同。其次,“专车”事件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对于新生事物管理滞后的问题。“互联网时代到来后,对于新生事物的管理不能过于采取排斥态度。对于新生事物或需求不妨认真做分析,多听各方意见,从而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而不是闭门拍脑袋。”
  随着广州、北京的政府部门相继传出将“投放租约车”,看起来,监管部门似乎已经开始有所行动。然而中国出租车行业内在问题能否破局,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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