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时期汉族先民对马边的深入与垦殖
元、明、清是中国各民族大融合大统一时期。元、明、清朝为了加强对马湖地区的统治,解决驻军粮食和其他物资的给养,对包括马边在内的马湖地区实行军屯、民屯、商屯和移民。军屯就是寓兵于农,以兵开屯,以屯养兵。民屯就是招收因祸逃匿于深山密箐、开荒自种的“漏籍户”,或是州邑的“编民”,加以招徕进行垦种。对于一些缺乏农具、耕牛、种籽的人,还加以扶持和帮助。商屯就是商人办垦,贸农结合,以商带农,以农保商。由于移民开屯实边,加以明朝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马湖府“改土归流”的促进,马边地区的封建经济有较大发展,正如嘉靖版《马湖府志》所记述的,彝族农民“所受田赋与华民一体”,马湖地区彝族与汉族已逐步融为一体。这样,马边地区人口增多了,其中心的赖因寨也升格为乡,而且成了沐川长官司的第一大乡。汉族农民已开发到赖因乡以南八十华里的深山区烟峰高卓营一带。城东南七十华里的靛兰坝闵家山上发掘的“九棺坟”,系九棺同墓,最后边一穴墓主闵子兴,葬于明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九棺坟”高大,墓前矗立檐牙石碑双斗桅杆和石狮,墓穴全用巨大条石砌成,每穴均有挽联、石门和其它陈设,刻有碑文,故人称“闵天官”。《九官坟》以实物说明,即使远离马边中心的偏僻山村,封建经济也发展了,汉族文化已上升到接近内地的水平。
彝族奴隶主出于发展奴隶制的需要,不时对周围的彝汉各族人民进行掠夺。正如恩格斯所说:“邻人的财富刺激了各民族的贪欲……进行掠夺在他们(指奴隶主)看来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荣誉的事情。”贪欲驱动着彝族奴隶主用暴力去掠夺发展更快的汉族地区。明朝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号称“凉山三雄”的邛部撒假、雷波杨九乍和黄琅安兴胁众抄掠荣丁、赖因、烟峰等处。明朝政府用武力平定了局势,戍重兵屯守,将赖因乡升格为“马湖府安边厅”,并派四品知府级官员汪京在此担任同知。这就提高了马边的政治战略地位,为马边的开发创造了条件。“马边”之名也从此而始。
为了加强马湖府对马边地区的管理,汪京采取了四项得力措施:一是在马边和烟峰两地建城。马边城墙长451丈,高1.5丈,宽0.75丈,全用条石砌成,厅城命名为新乡镇。烟峰城规模较小,长250丈。二是围绕两座城池,建立了若干寨堡墩坪营之类像卫星样的居民点式军事据点,如施家寨、大竹堡、火石礅、油榨坪、水池后营等。这些据点是当时汉族移民办屯的点,已深入到离县城一百华里以外地区。后来逐步发展成乡场,成为彝汉商品贸易的场地。这些居民点星罗棋布,勾出了当今县境的雏形。三是修建联结马湖府(屏山)到马边长达350华里的石板驿道,供军队商贾通行。现今的马(边)新(市镇)公路正是沿这条古道修筑。四是在马边城内兴建若干显示封建文明的大型建筑,如公署衙门、庙宇、学院之类。同知署衙门旁边的孔庙,檐牙高啄、雕栏石砌、横桥卧波,朱门红柱,气象壮严。庙宇至今犹存,已作粮库使用。孔庙是传播封建文明的场所,庙宇内设龙湖书院,可算是马边的早期学府。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措施在两三年时间内就付诸实现,其中马边城仅在一年内就建造成功。在当时全用手工操作的条件下,可算奇迹,可见其动员人力之多,从中也可看到马边当时开发的广度和深度。明万历名人,兵部侍郎汪道昆著《建新乡城碑文》热情颂扬这些业绩。就连供最高统治者皇帝御览的《明实录》也有较详的纪要。在今看来,仍不失为马边文明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清代(公元1644~1911年),马边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加迅速。明末清初因兵燹战祸,全国人口再一次锐减,马边地区受吴三桂叛军的浩劫,人口减少尤甚。据嘉庆版《马边厅志略》载(下同):康熙初年,马边“兵燹之余,土著减少”,清朝政府就招抚流移,广行安插,措置牛种,劝谕农耕;同时“裁军屯田”。康熙二十年(1681年),在马湖地区扫除吴三桂叛军后,更“招抚流亡复业,问民疾苦,失牛种者,每家给银二两,以为耕具;贫不能完婚者,给民完婚。”用这种办法动员内地汉人到马边开垦。干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四川总督阿尔泰派永宁道知府孟端到马边勘查荒地。他们勘出大竹堡一带可耕田166,000亩,较之“原额粮田地,几至倍增”。于是,实行“计口授田,领票认粮,分别水旱田地,照例题报申科”的办法,再次招民开垦。从此,马边“烟户日增”。孟端著文《新垦马边碑记》记述了马边的变化。清初,马边的情况是:“前明营堡墩坪,埋没于荒烟蔓草中,良田沃野,化为森林密箐、鼯鼠猱獭、游戏之场矣。”到干隆中期,马边变成“海内承平日久,户口滋增,到处地虞人满。荆楚豫章,黔粤巴渝之民,闻此中(指马边)荒芜可垦,携妻负子,奔走偕来,愿受一緾为氓”。《马边厅志略》也记述:马边“地属边陲,颇少土著,他方流寓,粤黔秦楚为多,附近如滇省暨眉州、洪雅、犍为、乐山、仁寿、川东诸大邑。担囊负笈,抱瓮秉耒,栖息而安,不远千里,无间妇孺,是以五方杂处,相习成风”。这种向边远地区开垦谋生的移民潮,使马边汉族人口迅速上升。干隆二十九年全县汉族人口仅1,760户,到干隆三十九年就上升到4,442户,14,859人。十年间,户口增长1.6倍。到嘉庆十年(1805年)户口上升到13,800户,人口为39,908人。仅四十年,马边户口增长几倍。据光绪版《叙州府志》载,到光绪二十年(1893年),马边汉族户口上升到41,842户,人口为107,709人,这同现在马边汉族人口相近。这样,马边“烟户日多,商贾日盛,虽处崇山峻岭之间,亦川南一重镇也。”人口的增长反映了生产力水平的增长,特别是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这段时间,马边厅的财政收入也相应增加:干隆二十九年征丁银261两,三十年后上升到1,683两;干隆三十一年乡民捐贮仓义谷367石,三十三年即达1,500石。
汉人不断涌入马边,促进了矿业的开发。《厅志》载:“马边开厂以来四十余年,历年出铜,自完课(税)外,分商售卖四方,贸易接踵而至,号称鼎盛一时,故有小成都之称。当盛时,每铜一炉用矿三千余斤,入炉煎炼约得铜千斤或七八百斤,此其大者,其次三四百斤或二三百斤。其时油米食物无一贱,山林树木随处烧炭,故资本少而获得多。”当然,好景不长,“自嘉庆六年以后,大旺山上诸处铜,每炉大者不过二百斤,其小者才百余斤,甚至八九十斤,欲求敷炭本而不可得。”故“各商只好携本归里”。
四:明清时期彝族先民在山地的发展与开发
明清时期,聚居在马边西部和南部的彝族人民用更加艰辛的劳动开发着这片广袤的高寒山区。这里的彝族就是史称的虚恨部。
虚恨部,据宋时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4》称:“虚恨乃乌蛮之别种,所居高山之后,夷人以高为虚,以后为恨,故名焉。其地东接马湖,南抵邛部川,北接中镇,地方三百里,强落数十。天禧(1017~1029年)以前,朝廷岁以酒食犒劳。……圣绍间(1017~1100年)乞于嘉州博马。”这里说的:“北接中镇”,是指虚恨部主要生活在峨眉以南的峨边、美姑一带;“东接马湖”,是指马边、雷波西部地区,是虚恨部与马湖部两支彝民错综杂处的地方。“乌蛮的别种”,是指他们同唐朝时聚居在朱提郡(云南昭通地区)的彝族有浓厚的血缘关系。
汉族史籍与彝族本身的叙述相同。《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和1985年版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概况》都援引凉山彝人众口皆碑的叙述:凉山彝民的祖先古侯、曲涅最早居于兹兹蒲武(即云南昭通地区)一带,然后经云南永善县大屋基过金沙江,沿美姑河而上,到凉山中心地带的利美莫姑(今美姑),此后,古侯向东迁,曲涅向西徙。解放前,彝族在超度死者时,要请毕摩念《送魂经》把死者的灵魂送到祖先生活的地方。送魂的路线是经美姑、永善、送到昭通,再继续前往。由此可知,彝族代代相传的口述与汉族文献是互相印证的。
虚恨彝民的后裔把狩猎、畜牧、种植融为一体,发展着多层次、多门类的农业。对此,180年前的《马边厅志略》就有明确的记述:“一、夷性好猎,所居深山老林,或见野兽必争驱逐,故其出入以柴弓箭弩相随”。二、“夷地多以畜牧为能事,其户唯牛羊马猪鸡犬,游牧所至,因而止宿无一定也。”“夷人贫富以畜牧之盛衰为强弱,富者多至千百头。”三、“夷地庄稼多荞麦、包谷、苦荞、萝卜,收敛屯积,遇场期则背负出,与汉人易换布匹针棉等物。”四、彝族也兼营副业,“夷地产货,如黄连、贝母、厚朴之类,间有采取,皆背负赶场,与汉人交换”。在农业生产水平上,彝族人民做到了自给有余,且有剩余产品与外地汉人交换。彝族人民种植的荞麦,是一种营养与药用价值都很高的粮食品种,现已引起国内外的重视,宜于大量开发。特别是彝族人民保全了大片原始森林(这是他们赖以生存和防御的凭借)。现在马边的森林区,绝大多数在彝族聚居区。这是彝族人民的一大贡献。
彝族在明清时期的手工业生产,也达到较高水平。从纺织技术看,“夷地率以毡为衣,其毡合马牛羊毛组织而成,颇有细者,汉人亦间取以为服,若哔吱然。”这指的是彝族织的泡毡和线毡,本地汉族农民喜欢购买作床褥和披毡。彝族冶炼技术也较高,“如所有刀矛,煅炼铜铁甚精,锋刃颇利”。彝民更“好首饰等物,亦皆精巧”。这指的是他们精心制作的银手镯、银领花、银戒指、金边马鞍,还有造型奇特、色彩协调的餐具、酒具等木漆制品,都显示了彝族人民的聪明和智慧。
彝族聚居区土地广袤,资源丰富,吸引着许多汉人。清代,许多汉人以开垦、传技、贸易、联姻等方式,进入彝族山区,而以租佃开垦谋生为先导。《厅志》载:“汉人潜入夷地者,由附近素相认识者为援引,或则,夷地中亲友相报,率由山径小路,不令地方约保知之。入则投至蛮家,承认地耕种,言明每岁租子若干。夷人之性,不问丰欠,至期如数索偿,有见欠,次年则加利一倍。”“佃租夷地,向来凭意志,其地之广狭远近,以呼应声为度。”当然,引进汉人租种,更是彝族自身的需要,他们需要汉族农民相对先进的种植技术。因为彝族“耕种播植,皆籍汉人”。所以,内地汉人甚至不顾官禁,“窜入其地,代为耕畜,教之树畜”。在这种不可遏止的趋势下,干隆时期的马边厅通判鲁华祝也深入到离县城两百华里外的挖黑地区指导垦植,颇获成效,他亦晋升潼川知府。入迁垦植满足了谋生的欲望,致使有“汉人久居其地,祖孙父子滋养生息于其间者,不下千万家。已入者,不能请其复出;未入者,方且日事接踵”。汉人的涌入并扎根彝区,必然导致彝汉人民的交流与融合,通婚的纽带加速了这一进程:“汉人窜入与夷妇配合生者,为白骨头,别为小蛮通事。”当然也有彝人迁往浅山、河谷地带于汉族的,如永乐溪的王家、紫金岗的李家、胡家城的张家、县城的董家、杨家和悦家,都是乌抛家、恩扎家甚至原马湖部彝族融于汉族的。史实说明,这种友善共处,是马边彝汉关系的主流。
清代,加强彝汉民族联系的另一主渠道是进行商品交换。“逼近夷地,凡有市场地方,每逢赶集场期,夷人辄出贸易。更有夷人通事,由该场各店铺客民留其长住,资其日食,往来场上,以待交易者,为之牙口蛮,专门经由贸易。凡蛮民携出货物之多寡,交易成后,酌量分厘,留与牙口蛮,谓之牙口银。”为了防止汉族奸商诈骗彝民,挑起事端,市场上还推选有威望的人进行市场管理,名之曰“客长”。“该场客长秉公,严切查察,庶不致于滋事,而附近夷地场市之客长,其责任亦乐于细故也。”嘉庆年间,在明朝建起的寨堡营坪的基础上,发展成十一个乡十九场(包括后来划归马边的荣丁、肥婆两乡场)。其中,马边、三河口、油榨坪、大竹堡、雪口山、下溪、荣丁、烟峰、走马坪、玛瑙等乡场是彝汉人民进行物质交换的主要场所。赶场天,市场十分热闹,彝族人民牵猪赶羊,带着“贝母、黄连、附子、厚朴、麝香并包谷杂粮之类入汉地,换布匹、烟、盐、针线并细绫绸缎等件。”乡场上,一些简便的饭馆酒店应运而生,甚至路旁也设有幺店,为各族人民提供方便。“桑枯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这种彝汉贸易的状况,在清代一直保持着。彝族人民,对进入彝区租种和经商的汉人,总是以礼相待:“遇汉人至,则杀鸡为黍,不敢自制,凡刀砧器具洗涤至,再捧持以进,俟其自为,烹调恐汉人恶其不洁也。”
商品流通还促进了交通。清代拓宽了马边经犍为到乐山的官道。犍为官道的拓宽,缩短了马边到内地的距离。较之马屏叙道,更符合于商品的自然流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使马边从叙州府归入嘉州创造了条件。
民国年间,政治混乱腐败,由于军阀官僚土霸奸商的横行,也由于奴隶主的骚扰,彝汉族的友好联系,受到严重影响。但是,彝汉劳动人民的友好联系并未完全中断,彝汉贸易仍在继续进行。比如在三河口,尽管乡场废弃了,但还有八家汉人仍继续在此同彝族人民友好相处。曾任县民委主任王银州一家,已在三河口生活了整整四代。在今大院子区的涉水坝,有十几个汉族木、石、铁、瓦等工匠,先后收了十几个彝族学徒,都能进行熟练的操作。汉族铁工王树章,在1941年到三河口,住在曲诺尼日木果家,一同打铁过活。在彝汉族接壤的建设乡高石头村田坝儿有四十二户彝族农民,每年有三分之二的全劳动力到附近的汉区帮工,又彝族农民经常借汉族农民耕牛犁田,一般是一牛换两个人工,换人工则一抵一。
彝汉统治者挑起的民族岐视和冲突更是割不断民间的正常贸易。在雪口山,走马坪甚至县城,仍有热闹的彝汉交易的“牛羊(猪)市”。随内地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对各种“山货”(土特产)的需求更多更广。于是,居住高山、依托森林的彝族是这些货源的重要供应者。丝、茶、笋、倍、白蜡、蜜糖、皮张、黄连是马边的大宗传统产品。汉族商人都需要向彝族收购,或找彝族保头到彝区买,或在场上等彝族来卖,都可获得丰厚的利润。1935年出版的《川边季刊·马边部分》均载:1921年前后,马边每年收购的茶叶超过100万斤,笋干50万斤,皮张10万件以上,上述产品近一半来自彝族地区。全县涌现了像石谨卿、吴宗富、冯纯富等一批振兴民族地区经济的企业家。
彝汉人民都要谋生存,求发展,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互相依存,互为需要,有互相交流的共同要求。彝族谚语说得好:“汉人离不开皮货,彝人离不开盐巴;彝族离不开汉人,汉人离不开彝家。”反动统治者争权夺势制造矛盾,使彝汉关系蒙上阴影。但彝汉民族友好相处始终是主流。长期以来,彝汉人民互相帮助,共同劳动,披荆斩棘,栉风沐雨,把马边山区一步一步开发出来。
五:共和国时期彝汉各族共同建设马边
彝汉各族人民共同创建了丰富多彩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了别具一格的地方民族文化。但是,旧社会的马边长期处于半封建社会(汉区)和奴隶社会(彝区)阶段。统治者是反动的剥削阶级,束缚和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各族劳动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马边彝汉各族劳动人民,前赴后继,并肩战斗,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彝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李学东积极参加太平军革命,并发动了云南哀牢山各族人民的起义、邱连山下溪反暴起义、宋仕杰反清起义、辛亥革命中马边保路同志会暴动,都是马边彝汉人民在马边近现代史上谱写的壮丽篇章。
马边解放后,建立了人民政权,各族人民当家作了主,马边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汉区进行土地革命,在彝区搞民主改革。政治上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经济上,使无地少地农民和奴隶分得了土地、耕畜、农具,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生产力得到解放,广大群众积极性空前高涨。1956年~1957年,政府稳步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全县农副业生产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产量达6,496万斤,比1949年增长1.48倍,油料作物总产量达117.42万斤,增长7.9倍;茶、生猪、羊等都有史无前例的增长。
但是,50年代后期受“左”倾思想影响,生产发展呈现曲折;但由于党中央及时纠正错误,使农业生产有过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在民族关系方面,由于历代封建王朝,特别是国民党政府长期推行民族压迫政策,民族间和民族内部存在着严重的隔阂和纠纷。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岐视制度,建立以民族平等为基石的新型民族关系。马边解放后,党和政府向各族人民广泛宣传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积极开展对民族上层的团结和调解冤家纠纷工作,仅在新政权建立的半年时间就解决了彝汉纠纷25起,彝族内部纠纷3起。民族团结工作取得巨大效益,在以后平息少数反动奴隶主的武装叛乱中,许多担任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协助解放军、武工队平叛,在这场平叛斗争中贡献了力量。
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都给马边很大的优惠政策,使马边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绩。但“文化大革命”十年中许多偏激措施伤害了民族关系,马边经济的发展也同全国经济形势一样处在缓慢发展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和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全县各族人民团结一致,携手共进,各项建设事业取得了较好进展。1984年,国务院批准马边建立彝族自治县,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成为马边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全县人民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经济、文化建设加快发展。198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6,180万元,比1983年增长37.1%,比1949年增长7.11倍,其中:工业总产值1,528万元,比1983年增长86.8%,比1949年增长80.42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其他各方面的条件有了大的改善。
199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公布实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马边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加快了脱贫致富、振兴经济的进程。
(作者刘允枢系县志办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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